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1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经双方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5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