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5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先生为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对象之母公司)副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关联人,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民和股份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