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赵其林先生拟担任职务的资格审查结果,同意聘任赵其林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