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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生物”)持有公司股份42,919,5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博奥生物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8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战略发展需要,博奥生物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8,214,4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原“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清源”)。本次股份变动系博奥生物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博奥生物与其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博奥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博奥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天府清源后续需遵守5%以上股东减持相关规定。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价格确定遵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等相关规定。

近日,公司收到博奥生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5%以上单一第一大股东42,919,57210.45%IPO前取得:42,919,57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8,214,410股不超过:2%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214,410股2022/12/1~2023/5/3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战略发展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博奥生物本次减持的交易对手方为天府清源。根据国务院对校企改革意见,经教育部和四川省国资委批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决定,清华大学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无偿划转四川省国资委, 2022年7月划转工作全部完成,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府清源作为博奥生物控股股东,为满足博奥生物战略发展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迫切要求,

持续增加资金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进一步提高博奥生物科研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促进博奥生物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经川能投集团审批同意,决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博奥生物本次拟减持的股份。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博奥生物的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5%以上股东根据其自身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而进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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