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
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8、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樊艳丽女士、李秋波先生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樊艳丽: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10月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
李秋波:2009年7月至2011年4在北京筑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并担任项目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在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并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昌业保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6年6月起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先后任项目经理、合伙人。
(三)业务信息
1、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129,658.56万元
2、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
3、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 万元
4、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76 家
5、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6、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四)执业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津庆女士
简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 1997年进入事务所,专注于上市公司、新三板、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及审核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较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艳丽女士、李秋波先生
简介:
樊艳丽:2006年获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至2007年开始执业,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自2014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执业至今,之前已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李秋波:自2006年获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执业,2018年起开始从事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自201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执业至今,之前已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五)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李秋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艳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