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市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肖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