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证券央企应收账款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华宝证券央企应收账款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366号),上交所同意其中以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华宝证券央企应收账款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8.8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华宝证券央企应收账款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发来的《关于华宝证券央企应收账款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告知函》,华宝证券作为销售机构,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华宝证券央企应收账款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期专项计划”)。2022年11月14日,本期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证券已得到全额认购。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期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资金为8.80亿元。本期专项计划于2022年11月14日正式成立,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
产品 | 发行规模(亿元) | 面值(元) | 预期收益率(年) | 预期到期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评级 |
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 | 7.00 | 100.00 | 2.99% | 2025/11/14 | 年度付息,到期还本。 | AAA |
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 | 1.36 | 100.00 | 3.49% | 2025/11/14 | 年度付息,到期还本。 | AA+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0.44 | 100.00 | 不设预期收益率 | 2025/11/14 | 年度付息,到期于优先级后获得剩余收益。 | 无评级 |
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登记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流动性安排 | 无。 |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