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资料和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8日发送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就下属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子公司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直租赁”)未来业务安排相关事项出具了承诺,承诺在一年内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公司目前经营的类金融业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原承诺事项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1月26日。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国有资产变动程序复杂、海直租赁其他股东战略需求以及公司总部所在地深圳和海直租赁所在地天津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等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事项难以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因此,公司拟再次将原承诺事项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26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延期履行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海直租赁的议案
为履行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就下属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子公司海直租赁未来业务安排相关事项出具的承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解散清算并注销海直租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海直租赁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