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3月29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78,864,60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24.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二○一一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78,86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二○一一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78,86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二○一一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78,86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二○一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78,86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净
利润 41,284,687.29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28,468.73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360,848.71 元,公司尚有可供上市公司股
东分配的利润 280,517,067.27 元。
为回报股东,同时鉴于公司资金周转情况,为保证生产经营的
正常开展,2011 年度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17,316,5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红利 31,731,658.50 元;同时,拟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股本 158,658,293.00 股;本次分配拟不送
红股。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明细项目如下:
项 目 年末金额
股本溢价 1,307,365,984.40
其他资本公积 15,701,123.28
合 计 1,323,067,107.68
公司本次拟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系使用股本溢价余额转增,转增
后股本溢价余额 1,148,707,691.40 元。其他资本公积系原制度转入,
该项资本公积不受限,也符合转增股本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表决情况:
同意78,86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一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二○
一二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2年度审计费为60万元。
1、表决情况:
同意78,86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 瑜 贺鹏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