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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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剑峰先生于 2022 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16号),因公司董事李剑峰先生涉嫌短线交易“金陵体育”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剑峰先生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