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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股份,并向包括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机构对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加期审阅并出具相关加期审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的相关议案并认真审阅,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审阅,对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审阅报告,以及《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表示认可,同意将本次审计加期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军、刘洪川、郭莉莉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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