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刘沣、丁珍珍、叶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水平和业务创新、创利能力,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进行绩效评价、制定方案及审议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公司已在2019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中予以汇总披露。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单独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度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除股东董事以外)、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绩效奖金制。
(2)股东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2018.03.26至2021.04.23)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第九届董事会(任期2021.4.23-2024.4.23)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20万元/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4)参与子公司考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子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提成规定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度薪酬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表
姓名 | 时任职务 | 2019年度任职状态 | 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额(万元) |
宁远喜 | 董事长 | 在任 | 352 |
刘 沣 | 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在任 | 139 |
温 惠 | 董事 | 在任 | — |
叶耀荣 | 董事 | 在任 | 764.53 |
丁珍珍 | 董事、财务总监 | 在任 | 45 |
邹孟红 | 董事 | 在任 | — |
刘正辰 | 副总经理 | 在任 | 90 |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表
姓名 | 时任职务 | 2020年度任职状态 | 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额(万元) |
宁远喜 | 董事长 | 在任 | 252 |
刘 沣 | 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在任 | 139 |
温 惠 | 董事 | 在任 | — |
叶耀荣 | 董事 | 在任 | 775.09 |
丁珍珍 | 董事、财务总监 | 在任 | 45 |
邹孟红 | 董事 | 在任 | — |
刘正辰 | 副总经理 | 在任 | 90 |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表
姓名 | 时任职务 | 2021年度任职状态 | 2021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额(万元) |
邹锦开 | 董事长 | 在任 | 196.16 |
温 惠 | 董事 | 在任 | — |
刘 沣 | 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在任 | 193.75 |
丁珍珍 | 董事、财务总监 | 在任 | 59.96 |
邹孟红 | 董事 | 在任 | — |
叶 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在任 | 122.50 |
宁远喜 | 原董事长 | 2021.04.23届满离任 | 56 |
叶耀荣 | 原董事 | 2021.04.23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负责人 | 3,325.831 |
刘正辰 | 原副总经理 | 2021.04.23届满离任 | 52.23 |
注1:该笔奖金主要系其2020年度任职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利13.95亿元)、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利3.21亿元)、分管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创利0.63亿元)所获得的绩效提成奖延后至2021年发放所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刘沣、丁珍珍、叶林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2-047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23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2-048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2-049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2-050号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