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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收购报告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的名称: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美晨生态股票代码:300237.SZ

收购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5楼507室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5楼507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表决权委托、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摘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及佛山建投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反垄断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0

释义 ...... 1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 2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2

二、收购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 2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 ...... 9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10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0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 11

七、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 11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2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12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 ......... 12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 12

第三节收购方式 ...... 14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4

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4

三、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 22

四、本次收购尚需取得批准 ...... 22

第四节 免于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说明 ...... 23

收购人声明 ...... 24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本报告书摘要《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美晨生态、公司、上市公司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市城投集团、一致行动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诸城经开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潍坊市国资委山东省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盛证券、本财务顾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国丰、收购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
奉化国资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兴奉国新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奉化区投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权委托协议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收购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认购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发行股票及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表决权安排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宁波国丰发行不超过432,574,479股(含本数)股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证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5楼507室
法定代表人:裘晗辉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C40JCE5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2-11-15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鑫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5楼507室
通讯方式:0574-88570199

二、收购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为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无子公司。

(四)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兴奉国新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50,00070.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奉化区投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20,000100.00%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土地整治服务;建
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市兴奉开投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01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安置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平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市奉化区红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50,800100.00%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宁波市奉化区力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30,000100.00%水利建设项目投资;水利相关产业的开发;水利项目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水利工程设计、勘测、施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宁波市奉化区锦山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39,792.555.2868%项目投资和管理;土地开发利用;棚户区开发、改造、经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城中村开发、改造;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农居房建设;河道改造;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建筑装潢;农业项目投资;化肥、农膜、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花卉苗圃种植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宁波市奉化四明山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100.00%公路项目投资
7宁波锦雨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100.00%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宁波市奉化区沿港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100.00%公路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9宁波市青之杰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5,000100.00%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安置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平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宁波市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4,000100.00%水资源开发、利用;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停车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产品包装设计;物业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食品经营;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宁波市奉化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3,000100.00%污水处理技术咨询、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工程投资、设计、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
12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3,000100.00%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13宁波市奉化区欣源水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3,000100.00%供水工程、污水工程投资建设,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水处理技术咨询、研究、开发。
奉化区
14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200100.00%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宁波市奉化区锦泰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100.00%服装服饰、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日用品、金属材料、纺织原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奉化国资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51,58090.10%项目投资、房屋出租、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利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宁波市奉化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50,000100%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农业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含土地二级市场);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工程代建、设计、勘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农居房建设;河道改造;花卉苗木种植;化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50,00010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098.5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洗车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宁波市奉化区农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0100%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农居房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程维护;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河道改造;花卉、苗木种植;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批发;农业项目投资;建筑装潢;污水处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规划编制、土地基础测绘、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整治;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价格评估、征地服务代理、招标代理、项目预决算审计;新能源开发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宁波市奉化区水务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50,00010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规划设计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地整治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肥料销售;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资源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文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业园艺服务;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宁波市奉化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50,000100%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经营民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广告发布;露营地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体育健康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广告制作;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餐饮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停车场服务;礼仪服务;鞋帽零售;娱乐性展览;市场营销策划;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农业园艺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砖瓦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宁波奉化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0100%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农居房建设;河道改造;花卉、苗木的种植;建筑装潢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9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35,00010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宁波甬山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0,000100%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宁波市奉化区锦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5,000100%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土地开发利用;城中村开发、改造;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农居房建设;河道改造;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建筑装潢;农业项目投资;化肥、农膜、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花卉苗圃种植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宁波大美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20,000100%旅游项目开发、策划;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商品设计、研发、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道路绿化养护;花卉苗木的种植、批发、零售;盆景的批发、零售;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的建设、运营管理、维修养护;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宁波经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50,0001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4宁波市奉化区三高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10,000100%轨道交通投资,轨道站点周边地块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及铁路建设。(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15宁波市奉化区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5,00051%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肥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宁波市奉化区惠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88,00090.91%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农居房建设、河道改造;土地开发利用、农业项目投资、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花卉苗圃种植;建筑装潢;化肥、农膜、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含土地二级市场);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17宁波唯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4,000100%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路及附属设施建设、经营;市政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公路标志制作;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宁波市奉化区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587100%许可项目: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电视剧发行;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电影发行;营业性演出;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报纸出租;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礼仪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服务;日用品销售;品牌管理;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文具用品批发;文艺创作;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宁波国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00,00010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

收购人系2022年11月15日新设的主体,尚无实际业务经营,无近三年财务数据。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兴奉国新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165,854.9154,137.8430,016.08
净资产1,314.313,143.642,980.48
营业收入---
净利润-1,829.33163.16-19.75
净资产收益率-139.19%5.19%-0.66%
资产负债率99.21%94.19%90.0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奉化区投为兴奉国新的全资股东,主要负责宁波市奉化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与运营、土地整理等业务,并涉及保安服务、租赁等经营性业务。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一级开发、安置房销售和代建业务。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5,582,202.006,035,075.485,829,050.18
净资产2,221,460.172,271,522.632,186,875.58
营业收入222,008.85256,319.95257,767.59
净利润13,647.7314,144.1025,265.78
净资产收益率0.61%0.62%1.16%
资产负债率60.20%62.36%62.48%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收购人成立于2022年11月15日,成立时间未满五年。收购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裘晗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浙江宁波市
周莹娜监事中国浙江宁波市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控制的表决权比例经营范围
宁波市奉化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000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财务顾问、咨询中介服务,按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556.979宁波市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持股5.1486%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代理(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七、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收购人成立于2022年11月15日,成立时间未满两年。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自成立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过变更,分别为兴奉国新和奉化国资。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良好发展前景的认同,收购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已披露的表决权委托事项以及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外,收购人暂无其他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交易方案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2022年11月21日,宁波国丰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2022年11月21日,潍坊市城投集团、潍坊市国资委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所需的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通过反垄断局的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

4、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第三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宁波国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决权。2022年11月21日,收购人与潍坊市城投集团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潍坊市城投集团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共计311,802,30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62%)的表决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收购人行使;此外,潍坊市城投集团出具了《关于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同日,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432,574,479股(含本数)股票。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上市公司432,574,479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3.08%,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达到39.71%。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收购人将拥有上市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潍坊市国资委变更为奉化国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潍坊市城投集团变更为收购人。宁波国丰和潍坊市城投集团之间通过表决权委托形式让渡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本次交易将出让人与受让人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整体方案实施前整体方案实施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宁波国丰00%432,574,47923.08%744,376,78539.71%
潍坊市城投集团311,802,30621.62%311,802,30616.63%00%
诸城经开78,431,3735.44%78,431,3734.18%78,431,3734.18%

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国丰与潍坊市城投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甲方: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表决权委托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其直接持有的311,802,30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时美晨生态总股本的21.62%,以下简称为“授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前述委托。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应遵守本协议之关于甲方股份转让的约定。

(3)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授权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授权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且本协议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授权股份。

2、委托范围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授权股份唯一且排他的代理人,根据乙方自己的意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股东权利(以下简称为“委托权利”):

① 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② 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案或议案及做出其他意思表示;

③ 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④ 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但涉及授权股份的处分权(如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收益权等其他财产性权益仍归甲方所有。

(2)上述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乙方可

自行投票,且无需甲方再就具体表决事项分别出具委托书。但如因监管机关需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现本协议项下委托乙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

3、委托期限

(1)表决权委托期限为36个月(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甲方应配合加强乙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安排,乙方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认购定增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控制。

1.委托权的行使

(1)甲方将为乙方行使受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档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档,但是甲方有权要求对该相关法律文档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充分了解。

(2)委托期限内因任何原因导致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3)本次发行完成前,甲方承诺不转让授权股份。若甲方将其持有的授权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已转让部分的授权股份的委托投票之权利及义务自动解除,该等解除不影响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对未转让部分的授权股份的委托投票之权利及义务的执行。

(4)乙方在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表决权时,不得损害甲方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行为。

(5)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权利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行使委托权利;对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甲方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行使委托权利导致产生不利于甲方的法律后果,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已经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委托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4、委托后义务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拟在授权股份上设置质押、托管或其他权利负担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为确保乙方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同意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时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交易所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双方签署本表决权委托协议后,甲方同意此前已为上市公司融资签署的担保协议继续履行,新增融资需控股股东担保的,原则上在本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履行控股股东职责,保证上市公司治理和经营规范化。

5、协议的生效、变更、转让、解除

(1)本协议自表决权所附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自表决权委托期限结束之日起失效。

(2)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3)本协议的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

6、其他

(1)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①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方案及本协议;

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方案,并就

本次发行免于发出要约表决同意;

③本次发行获得甲乙双方各自所属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通过;

④就本次发行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通过反垄断局的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

⑤不存在任何可能禁止或限制任何一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交易的有效禁令或类似法令,或该等法令项下的批准已获得或被豁免。

(二)宁波国丰与美晨生态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签署方:

甲方(发行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

1、协议标的

(1)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32,574,479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622万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2)乙方同意作为特定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定价原则及认购方式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关于本次发行的甲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1.9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时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乙方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432,574,479股,认购价款不超过人民币82,622万元。乙方认购价款最终按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乘以认购价格确定。

(3)本协议履行涉及的税务事项,由双方依法承担。

3、认购款的支付及股份变更登记

(1)乙方不可撤销的同意在本协议“第六条协议的生效”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后,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证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甲方应在收到本次发行全部认购股款后五(5)日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及时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变更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本协议约定之种类和数额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4、限售期

(1)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3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甲方A股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对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限售期等事宜出具相关承诺函,并办理相关股票限售事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限售期后的股票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① 于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采取所有妥当、及时的行动,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发行的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 就本次发行,甲方负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报请审批、核准的相关手续及文件;

③ 保证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向乙方发行股票,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份的登记手续;

④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① 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具有合法资格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手续;

② 乙方保证积极向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批准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手续(如需);

③ 履行以现金认购本次股票的缴资和协助验资义务;

④ 保证其于本协议项下的认购资金的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甲方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⑤ 保证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律、行政法规和承诺的限售期限内,

不得转让其于本协议第四条项下所约定之股票;

⑥ 对甲方本次发行事宜可能涉及的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问询以及其他有助于推进甲方本次发行事宜顺利进行方面负有配合及协助义务。

6、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协议第八条“保密”自成立起即生效,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方案及本协议;

(3)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方案及本协议,并就本次发行免于发出要约表决同意;

(4)本次发行获得甲乙双方各自所属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通过;

(5)就本次发行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通过反垄断局的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

(6)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注册;

不存在任何可能禁止或限制任何一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交易的有效禁令或类似法令,或该等法令项下的批准已获得或被豁免。

(三)潍坊市城投集团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2022年11月21日,潍坊市城投集团出具了《关于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就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等事宜承诺如下:

“自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接受委托、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上市公

司控制权。如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不谋求控制权事项作出其他进一步的规定,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相关规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潍坊市城投集团将311,802,306股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信息披露人义务人行使,对应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155,901,153股股票已办理质押进行融资,质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质押不设平仓线和预警线,质押风险可控,被质押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未受影响。本次宁波国丰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四、本次收购尚需取得批准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详见本摘要“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之“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之“(二)本次 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第四节 免于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说明2022年11月21日,潍坊市城投集团与宁波国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潍坊市城投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11,802,3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1.62%)的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性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宁波国丰行使,委托期限为36个月(3年),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宁波国丰,在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宁波国丰将拥有上市公司21.6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宁波国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宁波国丰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宁波国丰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收购人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裘晗辉

2022年11 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裘晗辉

2022年 11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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