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5018
2022年11月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不在登记表上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报到时应先向股东大会会务组申请和登记,大会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有或代理的公司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发言时间请不要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表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八、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密切关注宁波市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防疫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请予配合。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14:30
(三)现场签到时间: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13:50—14:20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及会议材料
(四)现场会议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工业园区环城北路707号)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六)主持人:董事长王长土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及会议议程;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出席情况;
(四)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八)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并恢复会议;
(十一)监票人宣布网络投票结果及汇总投票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师意见书;
(十四)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06,027.03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618,678.51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71,505,35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3,767,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467,738,353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9元(含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为65,015,631.07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7.76%。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