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 号),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6万股,发行价格为16.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3,408.7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711.2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697.4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3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8,009.37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状态 |
1 | 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0,462.86 | 20,737.07 | 已完工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70.17 | 3,304.48 | 已完工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964.45 | 3,967.82 | —— |
合计 | 27,697.48 | 28,009.37 | ——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年份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元)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 | 4000040229200433248 | 106.9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10096810809 | 2,021.5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250100010600003233 | 5,187.19 | |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支行 | 80020000016057575 | 0 | |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20000016057495 | 0 |
仲恺支行 | |||
合计 | / | / | 7,315.64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315.64元(含利息)。由于募投项目结项,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15.64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
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