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武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武芬女士计划自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自上述增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张武芬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500%,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83.9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武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武芬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武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500%。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张武芬女士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增
持计划公告前的6个月内,张武芬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张武芬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8、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张武芬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500%,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83.9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1、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股份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金额(万元)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张武芬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6日 | 50,000 | 16.782 | 83.91 | 0.034500 |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张武芬 | 50,000 | 0.034500 | 100,000 | 0.069000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张武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