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22年11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相关下属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相关下属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