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宁清华、王岩、秦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与诗恩科技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终止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清溪奋达项目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
经与东莞市东实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产城”)、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溪控股”)协商一致后,公司与东实产城及清溪控股签署了《清溪奋达项目转让意向协议》,拟将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清溪奋达科技园一期项目资产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清溪奋达科技园二期项目资产转让给东实产城及清溪控股成立的合资公司。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签署清溪奋达项目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