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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维业股份”)经营计划,公司、各级子公司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现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用途、利率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建集团”)为同属受同一主体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张宏勇、张巍、张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建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许继莉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6层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十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架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30%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
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20%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1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
合 计100%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8,

230.13万元,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984,371.33万元;资产总额5,800,272.16万元,净资产600,855.9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327.34万元,净利润89,341.72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65,350.00万元,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516,797.55万元;资产总额5,264,819.84万元,净资产662,970.05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5,902.09 万元,净利润61,669.84万元。

(四)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城建集团为同属受同一主体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贷款利率。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贷款及授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六、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2022年11月20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

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20.23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依法进行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相关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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