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14,35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50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69.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31.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39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2,131.35万元低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143,501.00万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新型探测器及闪烁体材料产业化项目 | 107,584.02 | 98,886.00 | 97,942.18 |
2 | 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 143,876.87 | 44,615.00 | 44,189.17 |
总计 | 251,460.89 | 143,501.00 | 142,131.35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