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2-144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向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万股,除在认购缴款阶段9名激励对象合计放弃认购1.80万股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网站公示的激励对象相一致。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权益授予日:2022年9月29日
2、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包括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由董事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在认购款缴纳阶段有9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获授人数合计116人。
3、预留权益授予数量:98.20万股
4、预留权益授予价格:12.28元/股
5、预留权益的限售期安排
预留权益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预留权益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限时间安排如下:
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预留权益授予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的情况,不存在因预留权益授予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形。
3、因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证券代码:127043)的转股价格自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起调整,由
20.70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
三、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2CDAA1B0017),验资情况说明如下:
经审验,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川恒股份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665.874万元(大写陆佰陆拾伍万捌仟柒佰肆拾元),其中:债转股新增注册资本557.674万元所对应的出资额人民币11,545.43072万元,其中
557.674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其余10,987.756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8.20万元所对应的出资额人民币1,205.896万元,该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98.20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其余1,107.69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同时,川恒股份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25.30万元,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1日出具XYZH/2022CDAA1006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川恒股份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50,181.174万元,股本为人民币50,181.174万元。
四、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20万股,授予日为2022年9月29日,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5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证券代码:127043)于2022年2月18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按季度披露可转债转股情况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川恒股份截止2022年第三季度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川恒转债2022年第三季度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2022年10月,川恒转债因转股减少10张,转股数量为48股。
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及川恒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动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 2022年第三季度末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13,000 | 1.68% | 982,000 | 9,395,000 | 1.87% |
①高管锁定股 | 1,177,500 | 0.24% | 1,177,500 | 0.23% | |
②股权激励限售股 | 7,235,500 | 1.44% | 982,000 | 8,217,500 | 1.64%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2,416,692 | 98.32% | 48 | 492,416,740 | 98.13% |
股份总数 | 500,829,692 | 100.00% | 982,048 | 501,811,740 | 100.00% |
六、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授予完成后,按截止2022年10月31日新股本
501,811,74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末基本每股收益为1.1743元/股(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的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其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认购股份数,对放弃认购的股份不再另行确定激励对象。
十、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的收盘价。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授予日收盘价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得出本次授予的98.2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125.37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1,125.37 | 211.01 | 703.36 | 211.01 |
注:前述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具体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