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卫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调查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