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编号:2022-089)。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相关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通知中列明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其他相关安排。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