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香港网宿为仲裁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仲裁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赔偿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260.2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未获得支持,根据裁决书,由香港网宿承担被申请人KDDI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074.99万元(实际金额以支付时汇率换算的金额为准),将导致公司2022年税前利润减少3,074.99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现对《裁决书》中涉及的仲裁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的致函,宣布其受理香港网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网宿”或“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KDDI Corporation(以下简称“KDDI”或“被申请人”)之间关于股权收购交易纠纷的仲裁申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方
仲裁申请人:香港网宿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17号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南座13A楼06室基本情况:香港网宿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人:KDDI Corporation地址:2-3-2,Nishi-Shinjuku,Shinjuku-ku,Tokyo,Japan基本情况:KDDI成立于1984年6月1日,系一家注册于日本的电信运营商
(二)仲裁事项
1、本案相关协议的签订及相关条款的约定情况
2017年,香港网宿以人民币130,163.80万元向KDDI购买其持有的CDNetworksCo.,Ltd.(以下简称“CDNW”)97.82%的股权,2017年2月17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SPA”)。根据《股权购买协议》,KDDI对本次交易标的CDNW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税务报表的提交、纳税义务的履行以及协议签署后至交割前按照正常业务流程经营等方面均作出了承诺与保证。
2、仲裁事项
在股权收购交割完成、公司接管CDNW后,香港网宿认为CDNW于交割前对一项研发项目(WE项目)的资本化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CDNW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不准确,交易对方KDDI违反了《股权购买协议》中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陈述与保证(SPA第3.05条);基于该项目终止对财务报表的处理不符合KDDI就交易标的交割前按照正常业务流程经营所作的承诺(SPA第5.03条);另外,KDDI未能向公司披露CDNW及其子公司未能完全履行的纳税义务,违反了《股权购买协议》中就税务条款所作的陈述与保证(SPA第3.10条)。以上,致使香港网宿在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中遭受损失。
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公司与KDDI进行了沟通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因此,香港网宿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书。
(三)仲裁请求
基于上述发现及相关证据的收集,香港网宿提出: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违反SPA第3.05条和第3.10条的陈述和保证以及第5.03条的承诺;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WE项目问题而遭受的损失15,926,157,781韩元(约8,458.31万元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11月21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下同。)或仲裁庭评估的其他数额;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交易标的税务问题而遭受的折合人民币约
801.92万元的损失;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所有款项的利息;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与本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
6、其他仲裁庭认为合理的救济。
三、裁决情况
自2018年3月29日仲裁中心致函仲裁双方确认案件受理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通过审阅双方提交的书面文件、证人证言及专家证言听审等方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经审理,仲裁中心认为KDDI是否违反财务报表保证的问题必须通过财务专家的会计证据来解决,在这方面,仲裁庭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现有证据、证人证言及专家证词不足以充分证明财务报表保证不真实和不正确,同时,被申请人有权依据赔偿限制条款排除损害赔偿;另外,在驳回了与WE项目有关的索赔后,与税收有关的索赔金额不超过《股权购买协议》规定的购买价格0.7%(折合人民币约911.15万元)的索赔门槛金额。因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未获得仲裁中心的支持,仲裁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支付其已承担的仲裁费用;另外,根据《2016年SIAC规则》第37条,被申请人所有的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应由申请人支付。近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下发了《裁决书》,裁决如下:
1、对仲裁申请人香港网宿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2、由香港网宿向被申请人KDDI支付其仲裁费用476,439.13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246.84万元);
3、由香港网宿向被申请人KDDI支付其仲裁律师费557,052,311日元(折合人民币2,828.15万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四、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由香港网宿承担的被申请人KDDI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074.99万元(实际金额以支付时汇率换算的金额为准),将导致公司2022年税前利润减少3,074.99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财务状况良好,海外业务均正常有序开展。 通过自建及海外并购,公司已搭建了全球化的业务平台以及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团队,为海外当地及出海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本次费用的承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仲裁裁决书。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