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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章程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进行修订。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事项;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独立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事项; ……
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和由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
第八十条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上款所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形: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只有该关联股东; (二)关联股东要求参与投票表决的提案被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三)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第九十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本次同步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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