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陈明军先生、朱正洪先生、穆炯女士、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陈斌雷先生、周玲女士、王伟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共计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杨家军(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11月25日及2022年6月22日签订了《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就甲方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乙方所持有的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的股权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并约定甲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调及评估后进一步协商交易条款等事宜。鉴于双方对交易条款进行多轮协商和谈判后,未能就交易条款中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董事会同意双方签署《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