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尹慧娟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尹慧娟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对尹慧娟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尹慧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晓健、李锐、后美萍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