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思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3号),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和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签署相关承销及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民生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将承

接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王风雷先生、艾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民生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王风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公开发行、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

艾华: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公开发行、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可交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