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由于公司监事谢海欣先生、谢建红女士、白彭尊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需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因此,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由于公司监事谢海欣先生、谢建红女士、白彭尊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需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因此,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