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说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编制的《公司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