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自评报告
2012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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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范规定,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由审计部组织有关部门
和人员,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几个方面,对 2011 年公司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确认本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
系,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并执行有效。情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在深交所中小板块上市。控股子公司有宁波爱浦尔电器有限公司和宁波爱
普尔温控器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爱普尔(香港)电
器有限公司、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宁波东元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温控器、
电水壶等。
二、内部控制环境
(一)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
东大会是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常设决策
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
督。本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
并实施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相互制衡、相互激励,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治
理框架,为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水平、保护股东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基本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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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研发总监 营销总监 整机生产总监 温控生产总监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行政总监 品质技术总
国 国 国 国
销 部 设 温 审
测 际 际 内 内 整 人 品
研 模 售 件 备 财 证 办 物 控
机 力 质
试 业 业 业 业 器 计
发 具 管 计 计 工 资 管
中 务 务 务 务 务 券 公 流 技
理 划 划 程 源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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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新
认 品 品 料 控 控 后
材 储 采
注 装 改 注 装 金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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