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