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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微集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沪硅产业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沪硅产业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微集团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宇

3、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1322580704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材料与器件、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的销售,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设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创意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1995-07-12 至 2025-07-11

8、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上海新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6,130,00053.83%
2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116,743,33346.17%

9、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微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姓名:赵宇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长期居住地:上海市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6、职务: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微集团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11月21日,因新微集团集中竞价减持事项,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低到5%以下,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0.3%,即减持不超过8,194,975股,竞价交易减持区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其他持股计划

新微集团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新微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微集团持有沪硅产业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39,309,000股,占沪硅产业总股本的5.10%。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微集团持有沪硅产业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36,582,856股,占沪硅产业总股本的4.999997%。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9月15日,因新微集团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归还4,800,00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139,309,000股增加至144,109,000股,持股比例由5.10%增加至

5.28%。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因新微集团集中竞价减持7,526,144股,其持有公司股份由144,109,000股减少至136,582,856股,持股比例由5.28%减少至4.9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2年8月22日,新微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股份61,000股, 其持有公司股份由129,510,000股减少至129,449,000股,持股比例由4.74%减少至

4.74%。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因新微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7,526,144股,其持有公司股份由144,109,000股减少至136,582,856股,持股比例由5.28%减少至4.99999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微集团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赵宇2022年11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沪硅产业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转融通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9,309,000股;持股比例:5.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36,582,856股;持股比例:

4.999997%

变动数量:

2,726,144股;变动比例:

0.1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9月15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方式:转融通出借股份归还、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赵宇2022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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