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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8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提案;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2年1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冯毅先生因公出差,全体董事推选了董事蔡威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2,629,7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1,567,4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062,2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1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062,2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062,2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10%。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05,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反对29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3%;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710%;反对29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366%;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05,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反对29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3%;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710%;反对29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460%;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29%。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05,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1%;反对29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3%;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710%;反对29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366%;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991%;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29%。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其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581,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8%;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9%;反对1,019,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7%;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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