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修改意见的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0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22年11月1日向深交所提交回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更新回复时限为2022年11月22日。由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所涉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相关资料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及保荐机构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预计于2022年12月5日(含本日)前提交修改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