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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经2022年11月3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5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6%;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2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98%,最高成交价为3.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4元/股,成交总金额99.77万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8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截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8%。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11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14日至 2022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173.22万股。公司 2022年11月21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90,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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