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豁免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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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855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2年10月19日下发《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就问询函中需会计师核查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请贵所审核。
本回复中“公司”、“发行人”指的是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 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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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 用工合规性与稳定性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97人、83人、86人、27人,占发行人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9.75%、27.30%、28.95%、9.51%。报告期内,由大连联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远劳务服务代理有限公司、大连新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三家劳务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其中大连联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且报告期各期提供劳务用工人数分别为57人、45人、42人、6人,为发行人劳务用工人数报告期内第一大供应商。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员工总数分别为229人、221人、211人、257人,报告期给期末退休返聘人员分别为6人、13人、21人、33人。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员工年龄结构中40岁以上员工占比合计70.42%。
请发行人:(2)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如存在,结合报告期内同等条件下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用工成本费用差异,量化分析发行人的劳动用工采用派遣方式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及占比;如不存在,请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同地区相近行业企业用工惯例,发行人持续经营是否依赖于劳务派遣用工,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2)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回复】
一、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如存在,结合报告期内同等条件下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用工成本费用差异,量化分析发行人的劳动用工采用派遣方式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及占比;如不存在,请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同地区相近行业企业用工惯例,发行人持续经营是否依赖于劳务派遣用工,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
(一)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如存在,结合报告期内同等条件下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用工成本费用差异,量化分析发行人的劳动用工采用派遣方式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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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平均成本与正式员工不存在较大差异,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5、一”之“(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与正式用工的成本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部分的分析,不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生产工人人数情况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正式员工薪酬的差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 元/人/月、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劳务派遣的生产人员加权人数 | 26 | 61 | 72 | 87 |
劳务派遣生产工人平均月薪① | 5,630.13 | 5,554.95 | 5,279.05 | 5,754.32 |
正式生产员工平均月薪② | 5,894.30 | 5,796.47 | 5,505.38 | 6,064.22 |
平均月薪差额(②-①) | 264.17 | 241.52 | 226.33 | 309.90 |
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模拟将劳务派遣生产工人的平均月薪替换为正式员工的平均月薪) | 20,605.26 | 176,792.64 | 195,549.12 | 323,535.60 |
影响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 0.28% | 0.52% | 0.58% | 0.95% |
经测算,报告期内,模拟将劳务派遣生产工人的平均月薪替换为正式员工的平均月薪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32.35万元、19.55万元、17.68万元、2.06万元,分别占净利润的0.95%、0.58%、0.52%、0.28%,对发行人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不大。
(二)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同地区相近行业企业用工惯例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行人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使用劳务派遣岗位的主要是一线生产工人,制造行业生产工人普遍面临招工难的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较好的劳动力供应渠道和充足的劳动力供应能力,当公司出现用工缺口时,劳务派遣公司能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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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并保障发行人的生产用工需求,及时有效解决用工紧张和人员流动的问题。第二,发行人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符合所在地区相近行业用工惯例。大连作为东北最主要经济体之一,制造业处于领先水平,发行人所在的经济开发区的制造业行业较为发达,外资企业也较多,存在成熟的劳务用工市场,制造类企业出现用工缺口特别是一线操作工出现缺口时,会普遍选择从专业的劳务服务公司采购服务而迅速补充用工缺口。
第三,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岗位与劳务派遣用工特征较为匹配。公司劳务派遣岗位主要是工人、后勤人员,该两类工种的用工流动性大、从事的均为操作相对简单、替代性及重复性较强的标准化工作,符合劳务派遣用工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特征,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能够及时弥补公司的临时性用工缺口。第四,发行人与该三家劳务服务公司的合作具有稳定性。腾远劳务从2009年发行人正式投产即开始持续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2017年度汇隆活塞销售量及订单大幅度增长急需大量工人,发行人经过市场调查后决定新增劳务服务供应商,开始陆续与大连联润、新国劳务合作,大连联润、新国劳务及时有效地为公司解决了用工缺口。三家劳务服务公司先后与发行人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一直延续到报告期内。经查询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可比公司中的中原内配(002448)、华闽南配(835582)、渤海汽车(600960)未披露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但汇隆活塞所属行业“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C3412)”中9家A股上市公司中:智慧农业(000816)存在劳务外包情形,蠡湖股份(300694)存在劳务派遣情形,全柴动力(600218)存在劳务外包情形,动力新科(600841)存在劳务派遣情形。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符合行业特点。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及同地区相近行业企业用工惯例。
(三)发行人持续经营是否依赖于劳务派遣用工,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涉及的岗位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5、一”之“(四)劳务派遣用工与发行人正式员工的用工岗位分布”相关部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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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人员主要从事的岗位涉及生产工人、后勤人员、(临时)维修工,生产工人主要从事开箱、混砂、清洗、打磨等操作相对简单、替代性及重复性较强的标准化工作,无需具备特殊的技能、资质,经过简单培训即可胜任;后勤人员主要从事门卫、食堂、保洁员等工作;(临时)维修工主要从事空调、机器设备、厂房等修理工作。采取上述用工的岗位无专业技术需求,不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环节及核心技术,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特征,不会导致核心技术外泄或对上述用工形式的依赖。
报告期末,公司采取与部分劳务派遣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减少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未来公司也将通过招聘加强自主招工力度,以及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用工两种途径解决用工缺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劳务用工总量仅27人,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依赖于劳务派遣用工。【申报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动用工人员花名册(包括正式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明细表、正式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支付凭证,了解劳务派遣人员与正式员工的岗位分布情况、年龄分布、学历分布等情况;
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各劳务服务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发行人与大连联润签署的《终止合作协议》;查阅各劳务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3、对大连联润、腾远劳务、新国劳务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4、查阅发行人为规范用工与部分劳务派遣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
5、检索公开文件中披露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的劳务派遣情况;
6、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劳务供应商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凭证,以及劳务供应商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明细清单及凭证、自愿放弃缴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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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派遣人员签署的相关声明;
7、取得了发行人关于劳务用工情况的说明及确认、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劳务用工的承诺函;
8、对发行人当地劳务服务公司就同行业、同地区劳务用工情况进行调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 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大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及同地区相近行业企业用工惯例,发行人持续经营不依赖于劳务派遣用工。
问题7.业绩变动原因分析披露不充分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864.51万元、12,827.92万元、12,606.29万元和2,849.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92.20万元、3,362.64万元、3,402.55万元和735.31万元,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方向相反。2022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6,410.88万元,净利润1,689.34万元,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
(1)业绩变动是否符合下游行业变动趋势。请发行人:①结合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等因素,说明主要产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产品销售与同期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同型号产品向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②结合产品下游应用需求、配套产品生产量、产品类型等进一步细化分类说明报告期内收入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细分产品所对应的各期非合并的主要客户、产品型号、数量、价格、成本变动等因素说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收入持续下降但净利润未同步变动的合理性,相关变动情况是否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收入下滑趋势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③按产品、业务类型分类列示报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订单数量、金额(含税),各期新签合同数量、金额(含税),目前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并结合在手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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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获得、执行的周期,说明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2)各类产品、服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活塞毛利率分别为48.50%、51.41%、49.03%和47.70%,缸套毛利率分别为34.96%、
40.50%、39.81%和45.91%。请发行人:①结合产品、服务销售结构的变化、单个型号产品价格、成本的变动等因素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剔除履约成本后上述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和合理性。②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及服务内容、业务模式、业务开发能力、客户类型及定价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差异,以及市场、技术、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说明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在原材料、能源等价格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能否有效传导成本压力,是否存在毛利率下降风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③说明检修加工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维修业务及其高毛利率是否具备可持续性。④补充说明各类别产品的成本构成,并结合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分析2020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变化较大的原因。⑤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毛利率显著异常的订单或客户,如有请说明异常的原因。
(3)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产品销售和检修加工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均为“签验单据”,少量销售采取寄售模式(发到代储仓库),部分业务存在先发货后签订合同的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签验单据”的具体含义,发行人交货时点与取得签验单据时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落款时间确认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②补充说明代储模式下客户与发行人核对的具体方式、频率,客户实际领用到与发行人核对的间隔期间,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形。③说明存在先发货后签订合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客户的采购规范,相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是否需要等到合同签订后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收货与确认收入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形。④结合检修加工业务的具体服务流程说明该类业务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及合理性,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收入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核查的方式及范围、比例,走访客户、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收入的截止性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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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发行人回复】
一、业绩变动是否符合下游行业变动趋势。请发行人:
(一)结合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等因素,说明主要产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产品销售与同期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同型号产品向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情况如下:
产品 | 市场 | 主要客户 | 产品结构 | 性能指标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铁路市场 | 中国中车集团旗下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旗下公司、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 | 240活塞、280活塞、265活塞、228活塞等 | (1)钢顶铝裙组合式活塞:铝裙重量轻,活塞顶强度高、刚性大,既满足了活塞能够承受较大爆压的要求,又减轻了活塞的整体重量,减小了活塞的惯性力;铝裙塑性好,一旦发生事故,不易破损,避免造成大的损失。 (2)钢顶铁裙组合式活塞:活塞顶强度高、刚性大,满足了活塞能够承受较大爆压的要求;活塞强度高、刚性大、抗疲劳,使用寿命长。 |
船用市场 | 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旗下公司、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320整体球铁活塞、300整体活塞、250活塞、G32活塞等 | (1)整体薄壁球铁活塞:结构简单、紧凑,适应较差的油品,性价比高;体积小、重量轻,整体式结构,重量较组合式轻,减小运行惯性力,提高发动机使用性能,发动机使用寿命长;活塞加工精度高,提高了密封性,降低了噪音,降低了润滑油和燃油消耗。 (2)钢顶铁裙组合式活塞:工作爆压高,燃烧充分,排放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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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塞强度高、刚性大、抗疲劳,使用寿命长;活塞环槽经过镀硬铬处理,既耐磨,又耐腐蚀,提高了活塞的使用寿命;活塞加工精度高,提高了密封性,降低了噪音,降低了润滑油和燃油消耗。 | |||||
天然气输送处理市场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0-20英寸动力活塞(如DK系列) | 采用活塞与销座装配技术,磨损后仅更换某一零件,降低使用成本;结构简单,售价便宜;与汽缸配合间隙较大,不会发生卡死现象;活塞直径较大,动力通过十字头传递,可输出较大的功率;裙部外圆进行表面处理,防止初期磨合时拉缸。 | ||
检修加工 | 铁路市场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旗下公司 | 240活塞、280活塞等 | 与铁路市场对应产品一致。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主要应用于铁路市场 | 中国中车集团旗下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旗下公司 | 265缸套(带减磨环)、240C型长缸套、240B型螺旋缸套等 | 刚性高,口径大,抗压能力强;内表面采用等离子氮化、激光淬火等,耐磨性好,使用寿命长。 |
检修加工 | 铁路市场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265缸套加工等 |
2、主要产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和检修加工内燃机主机所需要的活塞和缸套类产品。报告期内,活塞类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83.11%、82.25%、84.01%和75.72%,缸套类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11.71%、10.54%、8.56%和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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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2,074.74 | 74.63 | 10,174.94 | 82.89 | 10,150.79 | 81.10 | 10,986.83 | 81.87 |
检修加工 | 30.34 | 1.09 | 136.98 | 1.12 | 144.25 | 1.15 | 166.15 | 1.24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282.32 | 10.15 | 810.30 | 6.60 | 1,158.16 | 9.25 | 1,481.26 | 11.04 |
检修加工 | 218.16 | 7.85 | 239.95 | 1.95 | 160.56 | 1.28 | 89.56 | 0.67 | |
其他 | 174.62 | 6.28 | 912.63 | 7.44 | 903.12 | 7.22 | 696.17 | 5.19 | |
合计 | 2,780.18 | 100.00 | 12,274.81 | 100.00 | 12,516.88 | 100.00 | 13,419.9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缸套、活塞产品均价如下:
单位:元/只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3,269.36 | 3,195.85 | 3,013.62 | 2,673.13 |
检修加工 | 1,162.64 | 1,187.04 | 1,070.88 | 1,072.64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3,385.10 | 3,880.75 | 3,517.05 | 4,008.81 |
检修加工 | 3,424.76 | 3,120.27 | 2,540.49 | 2,179.02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活塞和缸套为主,按照缸径可以分为210、228、240等系列。活塞可以根据其主体结构差异,分为整体式和组合式活塞。组合式活塞根据材质区分为钢顶铁裙活塞、钢顶铝裙活塞。公司主要产品根据缸径和结构对产品型号进行区分,各型号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相对标准化,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对产品细节进行微调。报告期内,公司缸套、活塞产品中主要产品均价如下:
单位: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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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主要产品大类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单价 | 波动率 | 单价 | 波动率 | 单价 | 波动率 | 单价 | ||
活塞产品销售 | 活塞01 | 1,526.84 | 0.88% | 1,513.47 | 1.46% | 1,491.72 | -0.52% | 1,499.50 |
活塞02 | 1,689.56 | 21.35% | 1,392.34 | 15.05% | 1,210.18 | -18.48% | 1,484.50 | |
活塞03 | 3,334.54 | 0.22% | 3,327.28 | 11.98% | 2,971.20 | -11.01% | 3,338.64 | |
活塞04 | 2,452.33 | 3.94% | 2,359.39 | -1.97% | 2,406.80 | 1.07% | 2,381.34 | |
活塞05 | 2,196.65 | 3.97% | 2,112.70 | 0.49% | 2,102.42 | 2.60% | 2,049.14 | |
活塞06 | 2,569.44 | 16.67% | 2,202.39 | -1.06% | 2,226.07 | 3.11% | 2,158.96 | |
活塞07 | 3,807.69 | -0.93% | 3,843.52 | -10.10% | 4,275.52 | 0.05% | 4,273.50 | |
活塞08 | 3,328.13 | 1.34% | 3,284.16 | 0.67% | 3,262.38 | 0.58% | 3,243.46 | |
活塞09 | 3,878.79 | 0.00% | 3,878.60 | -0.49% | 3,897.67 | 0.39% | 3,882.46 | |
活塞10 | 3,106.88 | -0.01% | 3,107.07 | -0.69% | 3,128.79 | -1.33% | 3,170.84 | |
活塞11 | 4,141.59 | -1.20% | 4,192.09 | -1.95% | 4,275.47 | 3.71% | 4,122.40 | |
活塞12 | 4,660.80 | 12.75% | 4,133.59 | -0.53% | 4,155.42 | -1.46% | 4,217.20 | |
活塞13 | 7,699.11 | 17.09% | 6,575.50 | 8.97% | 6,034.06 | 1.26% | 5,958.98 | |
活塞14 | 2,449.56 | -2.68% | 2,516.94 | -0.94% | 2,540.90 | 0.92% | 2,517.80 | |
活塞15 | 12,930.41 | 3.20% | 12,529.81 | 0.81% | 12,429.41 | -4.33% | 12,992.08 | |
活塞16 | 5,083.71 | 7.02% | 4,750.04 | -8.20% | 5,174.52 | 9.26% | 4,736.11 | |
占活塞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 73.77% | 73.63% | 77.29% | 73.08% | ||||
活塞检修加工 | 活塞17 | 1,140.47 | -2.15% | 1,165.56 | 9.55% | 1,063.95 | 0.91% | 1,054.32 |
活塞18 | 1,415.93 | -6.51% | 1,514.56 | -2.37% | 1,551.33 | 5.26% | 1,473.77 | |
占活塞检修加工收入比例 | 100.00% | 99.47% | 94.80% | 95.66% | ||||
缸套产品销售 | 缸套01 | 2,891.63 | -8.59% | 3,163.48 | -2.57% | 3,246.89 | 6.39% | 3,052.01 |
缸套02 | 6,410.26 | 0.00% | 6,410.19 | 0.00% | 6,410.16 | 0.00% | 6,410.26 | |
占缸套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 90.34% | 96.50% | 86.56% | 95.91% | ||||
缸套检修加工 | 缸套03 | 3,424.78 | 0.00% | 3,424.78 | -1.80% | 3,487.63 | -8.56% | 3,814.27 |
占缸套检修加工收入比例 | 100.00% | 98.77% | 96.01% | 91.9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型号及客户相对稳定,其价格也较为稳定,公司缸套、活塞产品均价波动主要是定价波动及客户结构波动所致。对单价波动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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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连续波动超过5%的产品进行分析如下:
活塞02活塞客户为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2020年单价较2019年下降,是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产品验收、发运延迟,对终端客户产生影响,结算价格下调了16%所致,2022年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价格较前期上调了23%左右。活塞03 2020年平均价格略低,主要是由于售价较低的客户19销售占比波动所致。报告期内,客户19采购活塞03收入占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3.60%、
8.48%、1.37%和0.00%。
活塞06 2022年1-3月价格波动主要是时间较短,定价略高的小额采购客户当期占比提升所致。
活塞07 2021年平均价格下滑主要是客户31价格调整所致。
活塞11中客户19和客户20,报告期内其采购数量占比分别为83.44%、86.76%、
86.48%和69.58%,其他客户仅因为零星需求采购极少的数量,因此报价和毛利率均较高。
活塞13 2022年1-3月销售单价较2021年上升17.09%,系客户结构变动所致,当期定价较低的大客户销售收入暂未发生,定价略高的小额采购客户销售收入占比提高。
活塞16 主要客户为客户19,报告期内小额采购客户收入占该类产品收入比分别为1.09%、6.46%、1.11%和3.50%,价格波动主要是定价略高的小额采购客户采购量波动所致。
公司客户实行供应商准入机制,对供应商从供应能力、工艺稳定和资质等方面实施多方面的综合评判,因此对于长期合作稳定的供应商不会随意压价。公司主要客户订单或合同呈现小批量多批次情形,公司会参考历史报价和市场报价、订单量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报价,并与客户达成一致。
3、各类产品销售与同期市场价格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内燃机,下游应用行业主要包括铁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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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舶和天然气输送处理行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差异较大。
项目 | 发行人 | 渤海汽车 | 中原内配 | 华闽南配 |
应用领域 | 主要应用于船用柴油机、铁路机车内燃机、天然气压缩机等领域 | 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 | 下游应用最大的市场为汽车市场 | 主要应用于轿车和卡车的发动机 |
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只
公司简称 | 产品类型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渤海汽车 | 活塞 | 82.03 | 83.04 | 69.24 |
中原内配 | 气缸套 | 30.30 | 28.41 | 29.27 |
活塞 | 380.25 | 404.85 | 332.93 | |
华闽南配 | 活塞/活塞销/活塞环 | 未披露产品数量等信息无法计算 | ||
发行人 | 活塞产品销售 | 3,195.85 | 3,013.62 | 2,673.13 |
缸套产品销售 | 3,880.75 | 3,517.05 | 4,008.81 |
活塞和缸套是发动机汽缸体中作往复运动的关键零部件,并不是以一种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为基准而生产的零件,而是以自身机器标准而生产的一种零件,其形状与所选用的燃烧室形式有关,规格型号差异较大,市场价格差异也较大。经过查询铁路招投标系统,按年度计算其公示的招标价格平均价格,与公司同类型号产品均价进行对比如下:
单位:元/只
产品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招标平均价格A | 公司均价(1-3月)B | 差异率C=(A-B)/B | 招标平均价格A | 公司均价B | 差异率C=(A-B)/B | |
活塞04 | 2,452.33 | 2,603.90 | 2,359.39 | 10.36% | ||
活塞05 | 2,330.38 | 2,196.65 | 6.09% | 2,118.53 | 2,112.70 | 0.28% |
其他01 | 715.83 | 656.18 | 9.09% | 723.92 | 708.15 | 2.23% |
活塞08 | 3,496.00 | 3,328.13 | 5.04% | 3,319.83 | 3,284.16 | 1.09% |
其他02 | 1202.16 | 1,266.91 | 1,084.51 | 16.82% |
注:铁路局招标平均价来自于国铁采购平台查询数据,以前年度数据无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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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标时一般参考历次中标价格报价,因此公司平均价格一般略低于招标平均价格。从可查询的报价来看,公司产品均价均低于招标平均价格,其中活塞04和其他02 2021年报价低于招标平均价格,公司于2022年参考招标价格调整了报价,降低了差异率。综上所述,公司铁路系统产品参考招标价格报价,不存在重大异常。船舶和天然气行业由于产品规格型号差异,未在公开渠道查询到同类产品的报价信息。公司主要客户采用了供应商准入制度,主要客户均为大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对供应商定价具有较为完善的招投标、询价比价制度。整体而言,公司与客户合作稳定,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价格稳定,发行人产品价格与同期可公开查询到的同类产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4、同型号产品向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缸径及主体结构对活塞进行分类、根据缸径对缸套进行分类,选取在不同客户中均存在销售的主要产品,分年度列示其平均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如下:
单位:元/只
主要产品 | 客户名称 | 销售单价 | 毛利率 |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活塞01 | 客户01 | 1,453.98 | 1,384.61 | 1,384.61 | 1,384.61 | 64.01% | 60.17% | 61.43% | 58.74% |
客户02 | 1,504.42 | 1,561.64 | 1,592.92 | 1,585.98 | 64.36% | 62.39% | 65.99% | 64.55% | |
客户03 | 1,548.67 | 1,592.92 | 1,606.10 | 1,651.49 | 67.05% | 61.17% | 65.61% | 67.09% | |
客户04 | 1,681.42 | 1,681.42 | 1,681.42 | 1,666.24 | 64.84% | 66.76% | 67.74% | 66.87% | |
客户05 | 1,605.46 | 1,592.92 | 65.53% | 62.57% | |||||
活塞04 | 客户06 | 2,425.95 | 2,329.40 | 2,440.43 | 2,441.07 | 43.00% | 45.01% | 46.26% | 47.24% |
客户07 | 2,370.67 | 2,370.70 | 2,370.86 | 2,369.21 | 43.56% | 46.39% | 46.85% | 48.87% | |
客户08 | 2,350.43 | 2,350.43 | 2,350.35 | 2,343.93 | 43.87% | 47.68% | 47.26% | 44.98% | |
客户09 | 2,478.63 | 2,477.63 | 2,475.53 | 2,436.65 | 46.39% | 48.79% | 50.28% | 49.74% | |
客户10 | 2,308.00 | 2,308.00 | 2,308.00 | 41.70% | 46.04% | 43.29% | |||
活塞 | 客户11 | 2,119.56 | 2,119.64 | 2,119.66 | 32.11% | 38.09% | 3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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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客户01 | 2,119.54 | 2,119.60 | 32.50% | 40.13% | - | |||
客户12 | 2,119.54 | 2,119.59 | 2,119.61 | 30.52% | 38.42% | 40.08% | |||
客户03 | 2,433.63 | 2,527.16 | 2,389.38 | 29.13% | 49.08% | 46.15% | |||
客户13 | 2,477.88 | 30.39% | |||||||
活塞08 | 客户14 | 3,136.75 | 3,136.74 | 3,136.75 | 3,136.74 | 18.97% | 37.66% | 34.50% | 38.48% |
客户15 | 3,530.00 | 3,368.23 | 3,290.00 | 3,079.39 | 31.72% | 39.35% | 37.12% | 35.73% | |
客户07 | 3,247.40 | 3,247.39 | 3,247.33 | 35.88% | 36.40% | 39.35% | |||
客户06 | 3,233.33 | 3,233.33 | 3,233.33 | 3,230.45 | 28.47% | 41.51% | 39.20% | 37.37% | |
客户08 | 3,205.13 | 3,205.13 | 3,205.13 | 3,203.23 | 25.67% | 39.95% | 36.54% | 41.87% | |
活塞10 | 客户04 | 3,097.35 | 3,097.35 | 3,097.35 | 3,077.53 | 49.72% | 55.26% | 51.02% | 55.52% |
客户16 | 3,097.35 | 3,097.35 | 53.44% | 61.72% | |||||
客户17 | 3,141.59 | 56.52% | |||||||
客户18 | 3,617.26 | 3,524.24 | 54.08% | 57.94% | |||||
活塞12 | 客户19 | 4,042.48 | 3,894.47 | 3,897.11 | 3,886.79 | 54.00% | 54.02% | 55.79% | 53.88% |
客户20 | 3,925.66 | 54.23% | |||||||
客户17 | 6,283.19 | 6,721.45 | 7,522.12 | 70.15% | 72.69% | 75.81% | |||
客户21 | 7,079.65 | 7,079.65 | 7,522.12 | 74.89% | 72.47% | 74.59% | |||
客户22 | 7,079.65 | 7,079.65 | 7,079.65 | 7,079.65 | 72.11% | 76.80% | 75.76% | 73.49% | |
活塞13 | 客户11 | 5,315.11 | 5,443.56 | 5,479.49 | 64.66% | 66.69% | 63.74% | ||
客户17 | 6,902.65 | 6,902.65 | 77.16% | 74.57% | |||||
客户23 | 7,079.65 | 7,079.65 | 7,079.65 | 7,050.74 | 76.68% | 73.88% | 73.38% | 71.90% | |
客户24 | 11,137.17 | 11,504.43 | 11,504.42 | 82.32% | 83.70% | 81.26% | |||
客户02 | 7,964.60 | 81.98% | |||||||
活塞14 | 客户25 | 2,477.43 | 2,494.11 | 2,464.75 | 2,429.92 | 61.68% | 59.06% | 47.93% | 67.88% |
客户26 | 2,283.19 | 2,336.91 | 2,283.19 | 56.58% | 57.35% | 67.41% | |||
客户27 | 2,522.12 | 2,770.75 | 2,389.38 | 3,066.11 | 64.09% | 63.46% | 47.26% | 71.98% | |
客户28 | 3,008.85 | 2,859.44 | 2,974.43 | 2,843.64 | 67.75% | 64.84% | 64.60% | 77.78% | |
活塞16 | 客户19 | 4,836.06 | 4,690.27 | 4,690.27 | 4,654.67 | 35.64% | 44.42% | 42.70% | 42.67% |
客户29 | 12,389.38 | 12,068.97 | 77.06% | 76.93% | |||||
客户21 | 12,389.38 | 79.34% | |||||||
客户17 | 9,911.51 | 72.71% | |||||||
客户30 | 12,389.38 | 12,389.38 | 73.16% | 77.00% | |||||
缸套 | 客户06 | 2,889.21 | 2,707.79 | 2,763.46 | 2,710.06 | 11.62% | 16.18% | 14.99% | 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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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客户31 | 4,184.96 | 4,119.66 | 4,119.66 | 4,148.06 | 21.78% | 31.24% | 39.19% | 35.34% |
客户32 | 2,831.86 | 2,831.86 | 2,817.78 | 23.82% | 21.66% | 17.02% |
报告期内,活塞01、活塞04、活塞08在不同客户之间平均销售单价差异较小。公司定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历史报价、系统内其他客户报价和合理利润,定价差异不大,对应毛利率受到发货批次相应成本差异影响,略有波动。
报告期内,活塞06、活塞10、活塞12、活塞13、活塞15、活塞16应用于船舶行业客户,不同客户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综合考虑采购量、历史报价及客户重要性等因素报价,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客户优惠报价。另一方面,不同客户采购产品具体型号存在差异,其定价也存在差异。
活塞06客户03单价较其他公司高,主要是其采购量较小,定价和毛利率均较高。
活塞10客户18销售单价较高,主要是其采购量较小,定价较高,毛利率受到发货产品对应批次成本影响,略有波动。
活塞12中客户19和客户20采购的产品主要为价格较低的活塞12型号1,其余客户采购以价格较高的活塞12型号2为主,因此销售单价和毛利率较其他客户低。
活塞13主要客户为客户11,由于其他客户零星采购,因此定价和毛利较高,如客户24年采购量在10只左右。
活塞15客户单价和毛利率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客户采购产品存在细节差异,使用不同模具制作所致。如客户27 2020年采购产品主要为售价和毛利率均较低的活塞14型号1,拉低了当期销售均价和毛利率。客户25和客户26为活塞14型号2的主要客户,因此定价及毛利率较其他客户低。
活塞16主要客户为客户19,报告期内其采购数量占比分别为98.92%、93.69%、
98.07%和96.72%,其他客户仅因为零星需求采购极少的数量,因此报价和毛利率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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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缸套01在不同客户之间的平均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存在差异,系客户32为铁路系统外的小额采购客户,定价和毛利率均较高。客户31采购的缸套01单价及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采购的产品为缸套01型号1,定价较高所致。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采购量、重要性、历史报价、具体采购型号等因素综合定价,导致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产品下游应用需求、配套产品生产量、产品类型等进一步细化分类说明报告期内收入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细分产品所对应的各期非合并的主要客户、产品型号、数量、价格、成本变动等因素说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收入持续下降但净利润未同步变动的合理性,相关变动情况是否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收入下滑趋势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1、结合产品下游应用需求、配套产品生产量、产品类型等进一步细化分类说明报告期内收入的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主要产品类型应用具体行业分类列示如下:
产品类型 | 下游应用行业 | 收入金额(万元) |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铁路 | 623.25 | 2,712.29 | 2,810.55 | 4,914.18 |
船用 | 1,190.76 | 6,212.47 | 6,423.04 | 4,724.79 | ||
天然气输送处理 | 260.73 | 1,250.18 | 917.20 | 1,347.86 | ||
检修加工 | 铁路 | 30.34 | 136.98 | 144.25 | 166.15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铁路 | 224.02 | 662.83 | 880.49 | 1,340.50 |
船用 | 50.34 | 143.58 | 276.26 | 140.76 | ||
天然气输送处理 | 7.96 | 3.90 | 1.42 | |||
检修加工 | 铁路 | 218.16 | 239.95 | 160.56 | 89.56 | |
合计 | 2,605.56 | 11,362.18 | 11,613.77 | 12,723.80 |
与公司产品直接相关的下游应用市场为船舶业、铁路和天然气输送处理,下
8-2-18
游应用需求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3、一、(二)”之“2、对应产品报告期内及期后的市场格局、发展方向、市场空间、技术迭代、行业政策及未来发展变动趋势”之“(3)市场空间”和“(6)未来发展变动趋势”相关部分。
(2)配套产品生产量情况
1)铁路内燃机车国内存量及维修量铁路内燃机车目前保有量及产量稳定,公司活塞产品主要用于存量机车内燃机活塞零部件的替换,其存量及维修量如下:
单位:万辆
年度/指标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全国铁路机车拥有量 | 2.20 | 2.20 | 2.17 |
全国铁路内燃机车拥有量 | 0.80 | 0.80 | 0.78 |
铁路内燃机车维修数量 | 0.20 | 0.20 | 0.20 |
数据来源:国家铁路局、铁道统计公报、前瞻产业研究院等;全国铁路内燃机车拥有量数据按36%占比进行测算;预计每年25%比例的内燃机车需要维修或更换内燃机活塞、缸套等关键零部件。2)船舶船用柴油机国内增量情况近年来国内船舶新增订单较多,船用柴油机生产量逐年上涨,公司活塞产品多用于增量船舶柴油内燃机,其增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年度/指标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船用柴油内燃机销量 | 2.65 | 3.36 | 4.02 |
数据来源: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3)天然气压缩机全球市场销量情况
天然气压缩机的生产制造主要集中于国外市场,公司相关活塞产品主要客户为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单位: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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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天然气压缩机销量 | 6.36 | 6.45 | 6.55 |
数据来源:市场规模及增速来源于GIR(Global Info Research),市价综合国内采购价格,按照10万/台计算。根据上述数据对销量进行推算。
(3)报告期内收入的具体情况
1)铁路机车内燃机零部件
公司2020年来自铁路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降2,560.73万元,降幅为37.73%,主要原因包括:
国外市场方面,受到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印度铁路市场需求下降,且印度经销商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的订单无法交付,导致销售收入下降1,353.49万元;由于印度客户长期以来执行产品发货前验收官员到厂验收的政策,受疫情所带来的航班量减少、入境隔离政策等的影响,来自印度的验收官员也不具备入境中国亲自到厂验收的条件,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对该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减少。
国内市场方面,由于公司客户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含襄阳分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等受到疫情影响,在国内铁路机车保有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疫情减少铁路运力需求,铁路机车维保频率降低,因此导致行业下游客户订单减少,相应减少了对公司的采购,导致公司2020年向上述客户销售的收入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267.12万元、137.72万元和199.73万元。
公司2021年来自铁路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下降163.92万元,降幅为
3.88%,主要原因包括:受到疫情影响,印度客户尚未恢复采购;由于国内铁路机车保有量下降,同时疫情降低了维保频率,导致维保需求下降。公司客户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原是中国中车集团下属的以内燃机车修理为主的企业,随着中国中车集团对下属修造车企业的业务整合,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转型为以电力机车大修业务为主、内燃机车大修为辅的企业,导致公司2021年对其销售收入同比减少212.60万元。
2)船用柴油机零部件
8-2-20
公司2020年来自船用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2,037.25万元,增幅
40.27%,主要原因系由新冠疫情封城、封路导致的公路运输量的降低所产生货物运输压力部分转嫁到了近海海运、内河航运市场,导致该市场对活塞产品需求量猛增。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新增船用内燃机销量为2.65万台、3.36万台和4.02万台,增长趋势明显。随着下游造船企业订单的增加,公司船舶行业客户收入增加,当期对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淄柴机器有限公司和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增长了536.69万元、311.46万元和288.23万元。公司2021年来自船用柴油机零部件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下降375.97万元,降幅为5.30%。一方面,受到2020年国家颁布长江禁渔政策影响,公司客户渔船订单减少。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船舶造船周期一般约为2年,受到2020年禁渔政策影响,公司下游客户渔船订单下滑。淄柴机器有限公司、青岛淄柴博洋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艺海机电有限公司产品以配套渔船为主,其相应订单减少,导致2021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同比累计减少460.26万元;另一方面,受到国内疫情缓解影响,近海海运、内河航运市场运力增长需求预期下调,公司船舶行业主客户整体需求稳定,2021年剔除向以渔船为主的客户的销售额,公司其他船舶行业客户收入小幅增长80.07万元。综上,公司2021年来自船用柴油机零部件领域收入小幅下降。
3)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零部件公司2020年来自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零部件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降
379.61万元,降幅为24.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油气价格大跌,全球天然气开发投资整体减少,作为世界知名的石油、天然气设备制造商,公司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客户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采购的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零部件的数量减少所致。公司2021年来自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零部件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上升
8-2-21
297.81万元,增幅为24.94%。主要原因是随着油气价格的上涨,全球天然气开发投资整体增加,公司客户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订单增加,带动相关采购需求的上升。
2、结合细分产品所对应的各期非合并的主要客户、产品型号、数量、价格、成本变动等因素说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收入持续下降但净利润未同步变动的合理性
公司各细分产品所对应的各期非合并的主要客户具体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4、一、(一)”之“1、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各类业务非合并的主要客户情况”,产品型号、价格变动具体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7、一、(一)”之“1、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2、主要产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部分及“问题7、二”之“(五)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毛利率显著异常的订单或客户,如有请说明异常的原因”相关部分。公司产品成本变动具体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7、二、
(一)”之“1、产品、服务销售结构的变化、单个型号产品价格、成本的变动等因素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部分。
细分产品销售数量如下:
单位:只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活塞产品销售 | 6,346 | 31,838 | 33,683 | 41,101 |
活塞检修加工 | 261 | 1,154 | 1,347 | 1,549 |
缸套产品销售 | 834 | 2,088 | 3,293 | 3,695 |
缸套检修加工 | 637 | 769 | 632 | 411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毛利、期间费用率、资产减值损失、净利润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2,849.91 | 12,606.29 | 12,827.92 | 13,864.51 |
毛利率 | 46.52% | 47.40% | 49.92% | 47.58% |
毛利(万元) | 1,325.70 | 5,975.87 | 6,404.01 | 6,596.18 |
8-2-22
期间费用率 | 14.29% | 14.41% | 14.46% | 15.89% |
资产减值损失 | -75.01 | -429.53 | -248.40 | |
净利润(万元) | 735.31 | 3,402.55 | 3,362.64 | 3,392.2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相对稳定,净利润变化主要受到营业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因收入、毛利率波动,公司2020年较2019年毛利减少192.17万元,同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2019年增加181.13万元,同时期间费用率下滑导致2020年期间费用减少348.54万元,综上导致2020年净利润与2019年差异不大。因收入及毛利率下滑,2021年较2020年毛利下滑428.14万元,2021年资产减值损失较2020年减少354.52万元,同时期间费用率较为接近,导致2021年净利润与2020年差异不大。
3、相关变动情况是否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收入下滑趋势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1)下游行业发展趋势
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4、三”之“(一)结合铁路、船舶、燃气压缩机行业所处周期阶段、未来发展趋势及新客户、新产品的开发情况,说明发行人铁路、船舶、燃气压缩机领域业务收入能否维持稳定,是否能够保持稳定持续的增长”及本题回复“一、(二)”之“1、结合产品下游应用需求、配套产品生产量、产品类型等进一步细化分类说明报告期内收入的具体情况”相关部分。
公司收入变动受到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短期波动的综合影响,与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2)收入趋势
公司2022年1-9月经审阅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571.76 | 9,043.48 | 16.90% |
营业利润 | 3,228.54 | 2,876.08 | 12.25% |
利润总额 | 3,218.85 | 2,881.12 | 11.72% |
8-2-23
净利润 | 2,797.31 | 2,488.66 | 12.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03.75 | 2,411.51 | 16.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9.79 | 3,430.33 | -40.83% |
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0,571.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3.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6.2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应用行业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1-9月 | 变动比例 |
船用 | 4,238.38 | 5,068.76 | -16.38% |
铁路 | 4,069.06 | 2,897.77 | 40.42% |
天然气输送处理 | 1,923.88 | 862.51 | 123.05% |
合计 | 10,231.31 | 8,829.04 | 15.88% |
2022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02.27万元,增幅为15.88%,主要是铁路和天然气输送处理行业客户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022年1-9月,公司船用行业收入减少830.38万元,减幅为16.38%,主要是客户受到异常天气影响,短期需求减少所致。我国南方内河航运以长江为主,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2021年长江干线货运量达到35.3亿吨,连续10余年位居内河航运世界第一。2022年夏季和秋季南方旱情,长江航道水面持续下降,货船吃水深度、大型货船通行和货船载运量均下降,对航道运力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国家气象网,2022年旱情主要成因是周期性的拉尼娜现象,预计未来年份将会恢复正常,南方干旱系短期性影响,目前公司船用产品业务客户订单正常。订单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4、一、(一)”之“2、结合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下游产品的销售情况、产品竞争优势、在手订单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部分。
2022年1-9月,公司铁路行业客户收入同比增加1,171.29万元,增幅为40.42%,主要是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70.46万元 ,增长率为176%。一方面,疫情趋于稳定,社会面复工复产逐步展开,物流需求增加,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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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订单增加,265气缸套加工增加收入208.22万元,其他产品收入增加252.98万元。另一方面,公司拓展了新的产品线,当期新增铸造业务,增加收入309.26万元。2022年1-9月公司天然气输送处理收入同比增长1,061.37万元,增幅为123.05%,主要原因是随着油气价格的上涨,全球天然气开发投资整体增加,公司客户CooperMachinery Services订单增加,带动相关采购需求的上升。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3,435.19万元(含税),与2021年末在手订单3,586.76万元基本持平,若在手订单顺利交付,公司预计2022年全年收入较2021年增长10%以上,收入下滑趋势不会持续。长期来看,公司下游船舶和天然气输送处理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同时随着公司铁路行业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公司收入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2022年营业成本也将保持增长。由于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圆钢、生铁、废钢、钼铁、无缝管、电解铜等大宗商品价格处于历史高位,2021年下半年开始见顶回落,2022年二季度以来进一步下跌,公司主要原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逐步缓解,因此公司2022年营业成本增幅相对可控。结合2022年1-9月已实现业绩,公司预计2022年净利润将实现增长。
综上所述,根据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下游市场景气度、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等因素,发行人预计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实现增长,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按产品、业务类型分类列示报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订单数量、金额(含税),各期新签合同数量、金额(含税),目前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并结合在手订单的获得、执行的周期,说明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1、按产品、业务类型分类列示报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订单数量、金额(含税),各期新签合同数量、金额(含税),目前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
(1)报告期各期新签和期末以及2022年9月末在手合同或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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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笔
项目 | 2022年1-9月/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1-3月/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船用行业收入 | 4,238.38 | 1,268.70 | 6,720.21 | 7,096.17 | 5,058.93 |
新增船用订单数量 | 101 | 42 | 110 | 113 | 155 |
新增船用订单金额 | 3,378.26 | 1,567.92 | 5,803.46 | 7,484.84 | 5,072.32 |
期末在手船用订单数量 | 19 | 16 | 16 | 12 | 9 |
期末在手船用订单金额 | 1,184.56 | 1,343.70 | 631.52 | 1,270.67 | 468.66 |
单位:万元、笔
项目 | 2022年1-9月/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1-3月/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铁路行业收入 | 4,069.06 | 1,186.29 | 4,062.90 | 4,226.82 | 6,787.55 |
新增铁路订单数量 | 115 | 45 | 186 | 205 | 262 |
新增铁路订单金额 | 2,874.36 | 808.32 | 6,057.60 | 3,082.34 | 5,597.07 |
期末在手铁路订单数量 | 16 | 6 | 25 | 14 | 20 |
期末在手铁路订单金额 | 1,129.10 | 63.05 | 2,224.09 | 462.81 | 1,223.75 |
单位:万元、笔
项目 | 2022年1-9月/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1-3月/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天然气输送处理行业收入 | 1,923.88 | 325.19 | 1,491.69 | 1,193.88 | 1,573.49 |
新增天然气订单数量 | 187 | 82 | 201 | 102 | 164 |
新增天然气订单金额 | 2,299.43 | 767.05 | 1,977.47 | 792.44 | 1,324.08 |
期末在手天然气订单数量 | 78 | 97 | 60 | 20 | 76 |
期末在手天然气订单金额 | 1,121.53 | 1,000.31 | 731.15 | 172.73 | 778.50 |
注:客户同一笔订单或合同中包含多种产品,拆分无法统计订单数量,此处按照产品应用行业分类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下游应用行业收入变动趋势与订单金额基本一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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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2021年铁路行业订单高于当期铁路行业收入,主要系中车大连机车有限公司尚有1,104.75万元合同未执行完毕所致。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充裕。
(2)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签订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物 | 合同金额(万元,含税) | 履行期限/签订日期 | 实际履行情况 |
1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铁路活塞及其他产品 | 330.45 |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注:重大合同选取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境外销售合同50万美元以上),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2、结合在手订单的获得、执行的周期,说明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发行人获取订单主要方式包括:发行人业务开拓和新客户开发的主要方式包括参与招投标、销售人员开拓、询价比价等。
订单执行周期与产品备货情况、生产周期、交付时间相关。公司对主要产品会结合历史需求及市场预测备货,对于备货产品,在客户下达订单后能够根据客户要货速度及时安排发货,从公司发货到客户签收时间约为1周。对于需要生产的产品,公司按月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常规产品的生产周期约为2个月。部分客户也会下达年度总订单,按双方约定最后的交付时间或送货指令送货。
综上所述,发行人获取订单渠道稳定,订单执行周期较短,业务稳定、可持续。
二、各类产品、服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发行人:
(一)结合产品、服务销售结构的变化、单个型号产品价格、成本的变动等因素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剔除履约成本后上述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和合理性
1、产品、服务销售结构的变化、单个型号产品价格、成本的变动等因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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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产品、服务销售结构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活塞、缸套、缸盖等中低速内燃机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收入合计占比超过9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6.49%、48.94%、46.17%和45.40%,整体较为稳定。具体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47.53% | 74.63% | 48.82% | 82.89% | 51.18% | 81.10% | 48.13% | 81.87% |
检修加工 | 59.04% | 1.09% | 65.20% | 1.12% | 67.74% | 1.15% | 72.94% | 1.24%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16.07% | 10.15% | 26.66% | 6.60% | 34.14% | 9.25% | 33.29% | 11.04% |
检修加工 | 84.53% | 7.85% | 84.21% | 1.95% | 86.43% | 1.28% | 62.46% | 0.67% | |
其他 | 16.62% | 6.28% | 21.53% | 7.44% | 33.28% | 7.22% | 40.32% | 5.19% | |
合计 | 45.40% | 100.00% | 46.17% | 100.00% | 48.94% | 100.00% | 46.49% | 100.00% |
报告期内,具体产品毛利贡献率及变动值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贡献率 | 较上期变动值 | 毛利贡献率 | 较上期变动值 | 毛利贡献率 | 较上期变动值 | 毛利贡献率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35.47% | -5.00% | 40.47% | -1.04% | 41.51% | 2.10% | 39.40% |
检修加工 | 0.63% | -0.10% | 0.73% | -0.05% | 0.78% | -0.13% | 0.90%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1.62% | -0.13% | 1.75% | -1.40% | 3.15% | -0.53% | 3.68% |
检修加工 | 6.64% | 5.01% | 1.63% | 0.53% | 1.10% | 0.68% | 0.42% | |
其 | 1.04% | -0.55% | 1.59% | -0.81% | 2.40% | 0.31%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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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 ||||||||
合计 | 45.40% | -0.77% | 46.17% | -2.77% | 48.94% | 2.44% | 46.49% |
注:毛利贡献率=单品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上期变动值=本期毛利贡献率-上期毛利贡献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其中2020年毛利贡献率较2019年上升2.44%,主要是2020年活塞产品销售毛利贡献率较2019年毛利贡献率提升2.10%所致。活塞产品销售占比2020年与2019年较为接近,活塞产品销售毛利贡献率提升主要是该类产品销售毛利率提升所致;2021年毛利贡献率较2020年降低2.77%,主要是活塞和缸套产品销售毛利率均下降所致。2022年1-3月毛利贡献率较2021年下降0.77%,一方面是活塞和缸套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毛利贡献率分别下降5.00%和0.13%,另一方面是毛利率较高的缸套检修加工收入占比提升,其毛利贡献率提升5.01%所致。
单个型号产品价格、成本的变动等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活塞产品销售和缸套产品销售收入累计占比均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80%,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对其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从收入占比、单价、单位成本三个维度进行因素分析。
1)活塞产品销售
选取报告期各期收入前十的主要产品,其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活塞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毛利率 | 毛利率波动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率波动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率波动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活塞01 | 64.54% | 2.51% | 2.27% | 62.03% | -1.90% | 3.53% | 63.93% | 1.70% | 7.49% | 62.23% | 4.75% |
活塞02 | 65.75% | 71.30% | 0.24% | -5.54% | 39.35% | 0.37% | -44.89% | -62.70% | 0.13% | 17.81% | 9.72% |
活塞03 | 58.09% | 0.60% | 1.30% | 57.49% | 1.18% | 1.16% | 56.31% | -1.22% | 1.79% | 57.53% | 2.74% |
活塞04 | 44.68% | -1.56% | 12.40% | 46.24% | -0.56% | 9.44% | 46.79% | -0.40% | 11.99% | 47.19% |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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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塞05 | 49.88% | -0.71% | 6.86% | 50.59% | 0.17% | 6.09% | 50.42% | 0.61% | 4.94% | 49.81% | 6.08% |
活塞06 | 32.97% | -1.41% | 1.18% | 34.38% | -7.43% | 5.19% | 41.81% | 8.13% | 7.16% | 33.68% | 2.98% |
活塞07 | 54.13% | 3.78% | 3.47% | 50.35% | -8.15% | 2.26% | 58.50% | 6.88% | 2.67% | 51.62% | 5.93% |
活塞08 | 27.79% | -10.66% | 7.67% | 38.46% | 0.45% | 8.49% | 38.01% | -1.00% | 8.65% | 39.00% | 9.09% |
活塞09 | 33.68% | -7.09% | 4.94% | 40.77% | -4.79% | 2.62% | 45.55% | -6.83% | 1.31% | 52.38% | 0.41% |
活塞10 | 49.78% | -5.58% | 7.50% | 55.36% | 3.51% | 6.89% | 51.85% | -3.33% | 4.82% | 55.18% | 2.31% |
活塞11 | 19.38% | -13.14% | 2.79% | 32.53% | -3.99% | 1.95% | 36.51% | 4.60% | 1.67% | 31.91% | 2.36% |
活塞12 | 59.87% | 3.39% | 7.95% | 56.47% | -1.97% | 11.78% | 58.44% | 1.02% | 12.51% | 57.42% | 6.69% |
活塞13 | 79.45% | 7.28% | 0.37% | 72.17% | 2.16% | 1.67% | 70.00% | 3.57% | 2.40% | 66.43% | 1.30% |
活塞14 | 61.00% | 1.28% | 10.59% | 59.72% | -1.37% | 5.72% | 61.09% | -8.49% | 3.44% | 69.58% | 5.42% |
活塞15 | 60.95% | 2.00% | 2.74% | 58.96% | -6.88% | 2.59% | 65.84% | -0.30% | 3.49% | 66.13% | 1.23% |
活塞16 | 38.64% | -6.46% | 1.49% | 45.10% | -2.87% | 3.88% | 47.97% | 4.32% | 2.83% | 43.65% | 1.60% |
合计 | 73.77% | 73.63% | 77.29% | 73.08% |
公司产品型号较多,毛利率变化受到具体产品结构波动、具体产品毛利率波动综合影响,对毛利率波动较大的主要产品分期间分析如下:
活塞02系印度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客户定制产品,2019年采购量较大,由于其为经销商,承担印度国内市场的客户开发与维护工作,因此其毛利率较其他型号产品偏低。2020年疫情后该产品仅因客户零星需求少量发货,因此售价相对较低,出现亏损。2021年以来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提高了产品单价,实现盈利。
活塞06 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7.4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6.81%。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8.1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6.13%。各期毛利率波动主要系2020年单位成本下降所致,2019年至2021年,该产品产量分别为1,577只、3,398只、2,274只,主要系随着产量波动,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和制造费用波动所致。
活塞07 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8.15%,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3.49%,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4.66%。单价变动系2021年与客户协商销售价格下调所致。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88%,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6.85%。2020年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对部分产品的工艺进行了调整,如取消正火工序,钢顶淬火结束后由原氧化皮打捞改为抛丸等。
8-2-30
活塞08 2022年1-3月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10.66%,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11.48%。2022年1-3月单位成本较2020年上升381.77元,原因包括:①公司铝裙采购价格从2021年12月份上调,导致2022年直接材料成本上涨,影响单位成本上升138.16元;②春节假期产能利用率不足,作为主要生产产品,其分摊的人工和制造费用上升,累计影响单位成本上升243.61元。活塞09 2022年1-3月、2021年和2020年毛利率较上期波动值为-7.09%、-4.79%和-6.83%,主要均系单位成本波动所致。2020年单位成本上升,系改用进口石墨引起材料成本上升和单位成本较低的活塞09型号1占比下降所致。2021年、2022年1-3月单位成本上升,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升以及增加时效工序导致制造费用上升所致。
活塞10 2022年1-3月毛利率下降5.58%,系单位成本上升所致。当期单位成本上升187.84元,主要系春节假期产能利用率不足,作为主要生产产品,其分摊的人工和制造费用上升,累计影响单位成本上升182.60元。
活塞11 2022年1-3月毛利率下降13.14%,系单位成本上升所致。当期单位成本上升466.12元,主要系春节假期产能利用率不足,作为主要生产产品,其分摊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上升,累计影响单位成本上升340.17元。
活塞13 2022年1-3月毛利率上升7.28%,其中单位售价变动影响为5.06%。单位售价变动主要系当期销售单价较高的小额采购客户占比提升所致。
活塞14 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8.49%,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8.76%。2020年单位成本较2019年上升209.72元,主要系不同客户所需产品使用模具及工艺细节差异,对应的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累计上升184.05元所致。
活塞15 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6.88%,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7.16%,主要系产品生产所使用的模具和细节工艺差异影响,其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累计增加所致。
活塞16 2022年1-3月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6.46%,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10.07%,单价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为3.60%。单价变化主要系定价较高的小额采购客户占比提升所致。单位成本上升509.79元,主要原因包括:①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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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导致单位成本增加141.22元;②春节假期影响,单位成本中人工和制造费用累计上升368.57元。2)缸套产品销售选取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其毛利率、收入占缸套产品销售收入比例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毛利率 | 毛利率波动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率波动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率波动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缸套01 | 9.02% | -15.54% | 68.32% | 24.56% | -2.07% | 58.13% | 26.63% | 6.49% | 57.39% | 20.14% | 49.31% |
缸套02 | 32.01% | -1.88% | 22.02% | 33.89% | -18.31% | 38.37% | 52.20% | 4.89% | 29.17% | 47.31% | 46.61% |
合计 | 90.34% | 96.50% | 86.56% | 95.92% |
对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产品分期间分析如下:
缸套01 2022年1-3月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15.54%,其中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为-8.45%,平均单价对毛利率影响为-7.09%。单位成本上升系缸套01整体毛利率偏低,毛利率对材料成本上升更为敏感,当期平均成本较上期增长10.23%;单价下降系2022年1-3月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发货,销售单价较低的缸套01型号1、缸套01型号2、缸套01型号3产品累计销售收入占当期缸套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提升至40.29%所致。
缸套01 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49%,其中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为
1.70%,销售结构变动通过平均单价对毛利率影响为4.79%。销售结构变动是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系毛利率较高的缸套01型号4收入占比提升至40.06%所致。
缸套02 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8.31%,均系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2021年公司缸套02 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减磨环,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2、剔除履约成本后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履约成本后上述各类产品毛利率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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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占比 | 占比 | 占比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48.54% | 74.63% | 49.86% | 82.89% | 52.12% | 81.10% | 48.13% | 81.87% |
检修加工 | 59.83% | 1.09% | 65.90% | 1.12% | 68.37% | 1.15% | 72.94% | 1.24%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17.86% | 10.15% | 28.35% | 6.60% | 35.53% | 9.25% | 33.29% | 11.04% |
检修加工 | 84.86% | 7.85% | 84.57% | 1.95% | 86.72% | 1.28% | 62.46% | 0.67% | |
其他 | 17.33% | 6.28% | 22.37% | 7.44% | 33.98% | 7.22% | 40.32% | 5.19% | |
合计 | 46.44% | 100.00% | 47.25% | 100.00% | 49.91% | 100.00% | 46.49% | 100.00% |
报告期内,履约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低,剔除履约成本后,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剔除之前差异较小,变动趋势及原因与前述一致,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及服务内容、业务模式、业务开发能力、客户类型及定价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差异,以及市场、技术、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说明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在原材料、能源等价格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能否有效传导成本压力,是否存在毛利率下降风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
1、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及服务内容、业务模式、业务开发能力、客户类型及定价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差异,以及市场、技术、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说明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及服务内容、业务模式、业务开发能力、客户类型及定价机制的差异
1)选取可比公司的标准
考虑到一般非公众公司难以取得准确数据,公司主要选取公众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公司所处行业较为细分,目前尚无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较为接近的公众公司,具有同类业务的公众公司为渤海汽车(600960)、中原内配(002448)和华闽南配(83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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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可比公司对比
项目 | 发行人 | 渤海汽车 | 中原内配 | 华闽南配 |
产品类型 | 活塞、缸套、缸盖等中低速内燃机零部件 | 活塞、铝制结构件、轮毂、汽车用蓄电池 | 气缸套、活塞、活塞环、轴瓦等内燃机的核心关键零部件 | 汽车活塞环、活塞、活塞销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应用领域 | 主要应用于船用柴油机、铁路机车内燃机、天然气压缩机等领域 | 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 | 下游应用最大的市场为汽车市场 | 主要应用于轿车和卡车的发动机 |
产品定位 | 中低速内燃机的大缸径活塞为主,尺寸为160mm-560mm | 汽车发动机活塞为主,活塞的直径为30mm-400mm | 以气缸套为核心,以“活塞、活塞环、活塞销、轴瓦”为战略支撑 | 主要为主机(汽车厂发动机部门或发动机厂)直接配套生产供应 |
客户资源 | 主要客户包括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中国中车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等大型央企旗下公司,以及美国Cooper公司、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等 | 客户包括潍柴动力、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上汽集团、广西玉柴、东风 康明斯、中国重汽、福田汽车、江淮汽车、长安集团、广汽集团、奇瑞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汽车、华晨汽车、江铃汽车、吉利汽车等多家知名整车和发动机厂 | 活塞主要客户有一汽锡柴、中国重汽、福田康明斯、玉柴等国内高端主机厂;气缸套客户涵盖美国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康明斯、约翰迪尔、德国奔驰、瑞典沃尔沃、意大利菲亚特等及一汽、东风、上汽、潍柴、重汽、玉柴、长安、一拖、吉利、长城、比亚迪等企业 | 主要客户包括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滨州博海联合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
产品价格与成本 | 2021年活塞平均销售单价为3,195.85元/只,平均成本1,635.75元/只;缸套平均销售单价为3,880.75元/只,平均成本2,846.01元/只 | 2021年活塞平均销售单价为82.03元/只,活塞平均成本69.37元/只 | 2021年活塞平均单价为380.25元/只,气缸套平均单价为30.30元/只,气缸套平均成本为22.76元/只,未披露活塞成本数据 | 未披露产品数量、产品价格与成本数据 |
主要原材 | 铝裙、圆钢、生铁、废钢、钼铁、无缝管、 | 铝、钢、硅等金属 | 生铁、废钢、硅、锰、铬、钼、镍、铜等原 | 生铁、铝锭、有色金属、金属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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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 电解铜等 | 材料和刀具、砂轮、油类、包装物品等辅助材料 | 料等 | |
业务模式 | 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 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主机厂及整车厂提供配套产品,配件采用分销模式 | 主机配套直销模式和售后维修代理销售模式 | 主机直接配套生产供应,售后维修市场采用分销模式 |
产品定价机制 | 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为主,订单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等特征,公司会参考历史报价和市场报价、订单量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报价 | 公司主要采取参与竞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 国内订单主要采用招投标模式,价格方面参考与客户框架合同内的订单计划及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结合原材料等价格进行合理报价 | 未披露 |
业务开发能力 | 产品拓展:逐步拓展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等下游应用范围;新客户:计划在船舶、铁路、天然气压缩机等领域开拓新客户;海外市场拓展:计划在船舶、铁路领域开拓海外市场 | 国内产量最大的活塞制造企业,以汽车应用为主,活塞谱系完整,市场占有率高。活塞业务开发方面具有比较强大的直销渠道和配件营销商网络 | 目前已经入比亚迪、长城等乘用车配套体系,公司正在进行产品升级,主要研制方向为国六中重型柴油发动机活塞 | 未披露 |
虽然可比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活塞、缸套等内燃机零部件,但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属于汽油机零部件,与发行人生产的柴油机零部件在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产品定位、客户类型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渤海汽车(600960) | 不适用 | 16.81% | 23.31% | 20.79% |
中原内配(002448) | 不适用 | 24.24% | 28.68% | 32.67% |
华闽南配(835582) | 不适用 | 25.08% | 25.59% | 24.64% |
平均数(%) | 22.04% | 25.86% | 26.03% | |
发行人(%) | 45.40% | 46.17% | 48.94% | 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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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可比公司产品类别较多,选取了渤海汽车的活塞业务、中原内配的气缸套业务、华闽南配的活塞/活塞销/活塞环和汽车发动机业务的毛利率作为可比公司的毛利率。2022年1-3月,可比公司一季报未披露或者未披露单项产品毛利率,故不予列示。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市场、技术、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
1)细分市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船舶和天然气输送处理领域中低速内燃机(以柴油机为主),可比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商用车领域汽油内燃机,细分行业存在差异。具体而言:①轨道交通、船舶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产业,也是我国高端装备制造领域自主创新程度较高、国际创新竞争力较强的行业之一。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国内外巨大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轨道交通、船舶装备制造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从产业链角度看,轨道交通、船舶装备产业注重配套企业的产品质量、供货时效、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因素,对配套企业及产品进行认证管理,一般不会对资质优良、合作稳定的供应商过度压价;②轨道交通、船舶及天然气运输装备配套行业在客户、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较高壁垒,行业竞争相对有序,因此,整个行业总体利润率水平较高;③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燃油车市场的冲击,成本领先已经成为燃油车市场的主要竞争策略之一,活塞和缸套作为燃油车的必需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厂商内部竞争激烈,导致其毛利率低于汇隆活塞。
2)工艺技术。由于公司产品应用行业特点,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工艺要求和精度相对更为严格。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60mm-560mm大缸径钢顶铁裙组合式活塞、钢顶铝裙组合式活塞、整体薄壁铁球活塞、大型工程压缩机发动机活塞和内燃机缸套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船舶等领域,客户在以上领域的产品具有运力大、对运输准确性和连续性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客户对供应商产品的品质要求高、更加注重供应链的稳定和及时性。公司通过多年实践和研究,在各种活塞结构、性能、技术标准、材料、行业特性要求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制造经验和技术参数,已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铸造工艺和严密的检测流程,得到中国中车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等国内外大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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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资源。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与终端客户直接对接。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中国中车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中国船舶集团等大型央企的下属公司,其中多数客户与公司合作时间长达十年以上,稳定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①在船用柴油机活塞领域,公司生产的船用柴油机活塞产品获得了全球多家船级社的质量认证,多款活塞产品获得德国MAN公司的批准证书以及日本大发的认可证书。公司船用柴油机活塞领域的主要客户为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旗下公司以及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其中,中国船舶集团拥有我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最完整的船舶及配套产品研发能力,是全球最大的造船集团。公司多次被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以及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今后伴随着行业发展壮大,公司还将进一步凭借技术实力、制造经验和品牌形象扩大市场优势;②在铁路机车内燃机活塞领域,公司与行业内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关系,具有较大的市场优势。公司在铁路机车内燃机活塞领域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中车集团旗下各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旗下各铁路局等;③在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活塞领域,公司近年来凭借着积累的技术与产品质量优势,相关产品已经进入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等大型企业供应链体系,并广泛应用在天然气领域。未来随着公司资金实力的增强、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地位稳步提升。整体而言,公司与主要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稳定,在自有产品应用细分领域具有渠道优势。
4)研发优势。公司客户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对配套产品提出新的需求,为了更紧密的服务客户,在项目早期,公司研发人员就会介入与客户共同研发,不但为客户提供功能设计与一站式解决方案,更可以为客户提供国产替代的选择,与客户深度配合和快速响应,从而确保了稳定的利润来源。以船用柴油机活塞为例,针对主要客户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引进的日本大发船用柴油机整机技术,公司自2007年以来与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进行长期合作,对引进的船用柴油机活塞产品进行国产化验证,公司已完成DC-17AE整体活塞、DE-18钢顶铁裙组合活塞、DE-18整体活塞、DE-23活塞总成、DK-28e钢顶铁裙组合活塞和DK-28整体活塞等多种产品的国产化验证,部分产品已获得日本大发的认可证书并实现批量生产,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多款活塞产品的工艺研究、国产化验证和批量生产。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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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公司与德国FEV公司合作,设计研发德国MAN公司柴油机21/31型号钢顶铁裙活塞。经过7年时间,历经产品设计、样品制造、台架实验、装机运用考核及检验验证通过,于2021年11月获得德国MAN公司生产许可证。该机型为全球普及率最高的几种船用辅机机型之一。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一方面系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同,另一方面系公司具有技术优势、客户资源和研发优势,具有合理性。
2、原材料、能源等价格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能否有效传导成本压力,是否存在毛利率下降风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
(1)原材料、能源价格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裙、圆钢、生铁、废钢、钼铁、无缝管、电解铜等,价格受到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以来,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全球流动性宽松等因素叠加影响,包括圆钢、生铁、废钢、钼铁、无缝管、电解铜在内的物料采购单价均有较大程度波动,符合市场变化情况。报告期后,随着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回落,公司主要原材料铝裙、圆钢、生铁、废钢采购价格也有所下降,报告期初至今,公司主要原材料对应的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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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电力均价分别为0.48元/千瓦时、0.53元/千瓦时、0.52元/千瓦时和0.58元/千瓦时,公司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公司采取“避峰”策略,将电费均价控制在合理范围。
(2)能否有效传导成本压力,是否存在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客户实行供应商准入机制,对供应商从供应能力、工艺稳定和资质等方面实施多方面的综合评判,因此对于长期合作稳定的供应商不会随意压价。公司主要客户订单或合同呈现小批量多批次情形,公司会参考历史报价和市场报价、订单量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报价,公司能够根据上述情况及时调整价格,在价格调整前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达成一致。
公司能够通过成本控制措施及价格传导机制降低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的部分不利影响,但是公司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如果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当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传导机制不能充分传递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时,会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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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五)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47.58%、49.92%、47.40%和46.52%。公司的产品属于小批量、多批次,因而毛利率水平较高。一方面,公司在保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未来发展方向为开发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产品。根据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高集成度产品往往单一产品销售额更高,毛利贡献高,但是毛利率偏低。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铝裙、圆钢、生铁等,价格受到大宗商品走势影响。2021年下半年以来,铝、铁等大宗商品价格保持高位,后期虽有回落,但是如果未来铝、铁等大宗商品或其他原材料价格上升,存在原材料采购价格进一步上升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综上,公司存在毛利率水平下降风险。”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
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的比较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7、二、(二)、1、(1)”之“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相关部分。公司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主要是因为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同所致。公司所处行业较为细分,目前尚无与公司较为接近的公众公司,具有同类业务的公众公司为渤海汽车(600960)、中原内配(002448)和华闽南配(83558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七、其他风险”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五)同行业公众公司参考性受限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较为细分,与发行人产品、业务、应用领域类似的公众公司较少。公司专注于活塞、缸套等中低速内燃机零部件领域,报告期内生产活塞、缸套等内燃机零部件产品的同行业公众公司选取渤海汽车、中原内配、华闽南配。虽然渤海汽车、中原内配、华闽南配的主要产品为活塞、缸套等内燃机零部件,但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属于汽油机零部件,与公司生产的柴油机、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等内燃机零部件在产品类型、产品结构、产品尺寸、产品单价、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业务地域性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有相似性和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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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性,但参考性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中可比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等参考性受限的风险。”
(三)说明检修加工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维修业务及其高毛利率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检修加工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1)客户需求方面。检修业务方面,公司检修客户以铁路系统为主,客户对公司产品认可度较高,出于对产品维修技术、维修后产品性能及稳定性的考虑,客户在维修时一般会首选生产厂家,公司定价主动权相对较高。加工业务方面,以265缸套加工为主,公司为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提供缸套加工业务,由客户提供缸套毛坯,根据其需求加工为成品缸套。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拥有铸造265缸套的资质和能力,该客户每年对应机型新造机车指定使用自铸铸件,但其无独立加工能力,故委托公司加工。
(2)检修加工所提供服务为公司核心技术工艺。检修业务需要根据客户送达产品进行针对性的检测、修复和加工,具有个性化定制的特点,所提供的检测服务、修理加工工艺等属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其整体溢价率更高。
2、维修业务及其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
(1)客户需求稳定:公司维修业务以铁路系统客户为主,近年来,中国铁路车辆(含铁路机车、客车、货车)拥有量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其中铁路机车保有量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以来,铁路机车产量恢复增长。
(2)行业竞争情况:对于维修业务,出于对产品维修技术、维修后产品性能及稳定性的考虑,客户在维修时一般会首选生产厂家。
(3)定价调价机制:公司结合关键工艺定价和合理的利润综合定价,一般参考历史交易价格和维修难度与客户协商定价。
(4)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维修业务以修复换顶业务为主,需要公司提供配套新钢顶,因此受到材料成本影响,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其毛利率有一定不利影响。公司一方面通过调价机制向下游传导,另一方面随着大宗商品及原材料价格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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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缓解材料成本上升对公司维修业务毛利率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公司维修业务客户需求稳定、行业竞争有序、公司与客户协商定价,能适当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部分不利影响,但是公司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当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传导机制不能充分传递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时,会对公司维修业务的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四)补充说明各类别产品的成本构成,并结合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分析2020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变化较大的原因
1、报告期内活塞和缸套成本构成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整体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546.07 | 35.97% | 2,263.50 | 34.26% | 2,224.32 | 34.80% | 2,880.29 | 40.11% |
直接人工 | 312.30 | 20.57% | 1,389.98 | 21.04% | 1,380.03 | 21.59% | 1,558.92 | 21.71% |
制造费用 | 587.44 | 38.70% | 2,501.51 | 37.86% | 2,339.80 | 36.61% | 2,442.27 | 34.01% |
外协成本 | 43.38 | 2.86% | 319.72 | 4.84% | 325.72 | 5.10% | 300.00 | 4.18% |
履约成本 | 28.88 | 1.90% | 132.28 | 2.00% | 121.58 | 1.90% | ||
合计 | 1,518.07 | 100.00% | 6,606.99 | 100.00% | 6,391.46 | 100.00% | 7,181.48 | 100.00% |
(2)分产品类别成本构成情况
1)活塞产品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401.85 | 36.91% | 1,851.65 | 35.55% | 1,750.22 | 35.32% | 2,375.44 | 4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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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 | 217.82 | 20.01% | 1,075.82 | 20.66% | 1,045.41 | 21.10% | 1,189.65 | 20.87% |
制造费用 | 410.28 | 37.69% | 1,932.72 | 37.11% | 1,775.09 | 35.82% | 1,875.07 | 32.90% |
外协成本 | 37.75 | 3.47% | 241.69 | 4.64% | 289.22 | 5.84% | 259.13 | 4.55% |
履约成本 | 20.94 | 1.92% | 106.02 | 2.04% | 95.75 | 1.93% | ||
合计 | 1,088.63 | 100.00% | 5,207.90 | 100.00% | 4,955.70 | 100.00% | 5,699.30 | 100.00% |
2)活塞检修加工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4.59 | 36.91% | 18.38 | 38.55% | 17.96 | 38.61% | 20.23 | 45.00% |
直接人工 | 2.58 | 20.73% | 9.60 | 20.13% | 9.65 | 20.75% | 9.25 | 20.56% |
制造费用 | 5.00 | 40.24% | 18.57 | 38.95% | 17.68 | 37.99% | 15.48 | 34.44% |
外协成本 | 0.02 | 0.20% | 0.16 | 0.33% | 0.33 | 0.72% | ||
履约成本 | 0.24 | 1.92% | 0.97 | 2.04% | 0.90 | 1.93% | ||
合计 | 12.43 | 100.00% | 47.68 | 100.00% | 46.53 | 100.00% | 44.96 | 100.00% |
3)缸套产品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93.45 | 39.44% | 208.03 | 35.01% | 288.94 | 37.88% | 339.58 | 34.37% |
直接人工 | 48.10 | 20.30% | 132.52 | 22.30% | 165.77 | 21.73% | 252.13 | 25.52% |
制造费用 | 88.68 | 37.43% | 230.63 | 38.81% | 273.58 | 35.87% | 375.01 | 37.95% |
外协成本 | 1.68 | 0.71% | 9.41 | 1.58% | 18.41 | 2.41% | 21.38 | 2.16% |
履约成本 | 5.04 | 2.13% | 13.65 | 2.30% | 16.10 | 2.11% | ||
合计 | 236.95 | 100.00% | 594.25 | 100.00% | 762.81 | 100.00% | 988.10 | 100.00% |
4)缸套检修加工
单位:万元
8-2-43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0.16 | 0.41% | 0.33 | 1.52% | 8.48 | 25.23% | ||
直接人工 | 11.54 | 34.19% | 12.53 | 33.06% | 7.77 | 35.68% | 10.05 | 29.89% |
制造费用 | 21.50 | 63.68% | 24.34 | 64.22% | 13.21 | 60.64% | 15.09 | 44.87% |
外协成本 | 0.01 | 0.05% | ||||||
履约成本 | 0.72 | 2.13% | 0.87 | 2.30% | 0.46 | 2.11% | ||
合计 | 33.75 | 100.00% | 37.89 | 100.00% | 21.78 | 100.00% | 33.62 | 100.00% |
报告期内,活塞和缸套成本相对稳定,随着产品结构及原材料价格、社保优惠政策的变化略有波动。
2、结合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分析2020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变化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活塞 | 产品销售 | 1,088.63 | 71.71 | 5,207.90 | 78.82 | 4,955.70 | 77.54 | 5,699.30 | 79.36 |
检修加工 | 12.43 | 0.82 | 47.68 | 0.72 | 46.53 | 0.73 | 44.96 | 0.63 | |
缸套 | 产品销售 | 236.95 | 15.61 | 594.25 | 8.99 | 762.81 | 11.93 | 988.10 | 13.76 |
检修加工 | 33.75 | 2.22 | 37.89 | 0.57 | 21.78 | 0.34 | 33.62 | 0.47 | |
其他 | 146.31 | 9.64 | 719.28 | 10.89 | 604.64 | 9.46 | 415.49 | 5.79 | |
合计 | 1,518.07 | 100.00 | 6,606.99 | 100.00 | 6,391.46 | 100.00 | 7,181.48 | 100.00 |
公司2020年较2019年活塞和缸套销售占比相对稳定,活塞和缸套销售占比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小。2020年直接材料占成本比例较2019年下降6.36%,
8-2-44
主要系活塞产品销售内部结构变化导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2019年及2020年,公司228系列活塞销售占比分别为12.40%和0.27%。2019年及2020年,公司228系列活塞销售情况及直接材料占比及成本结构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28系列活塞成本占总成本比例 | 12.40% | 0.27% |
228系列活塞销售数量(只) | 7,196 | 111 |
228系列活塞直接材料占228系列成本比例 | 60.18% | 62.42% |
228系列活塞直接材料占总成本比例 | 7.46% | 0.17% |
对比可知,公司228系列活塞销售占比下降导致总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7.29%。公司2019年向印度客户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销售228钢顶铝裙活塞7,196只,数量较多,而2020年仅销售111只。由于铝裙单价较高,该系列产品的成本结构中原材料占比高于公司平均值,因此2020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下降较多。
(五)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毛利率显著异常的订单或客户,如有请说明异常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活塞、缸套产品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非合并口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产品大类 | 主要客户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活塞 | 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 | 1,358.75 | 10.12% | **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270.72 | 9.47% | ** |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883.35 | 6.58% | **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830.20 | 6.19% | **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696.70 | 5.19% | ** | |
合计 | 5,039.74 | 37.55% |
8-2-45
缸套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753.99 | 5.62% | **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288.22 | 2.15% | **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50.00 | 1.12% | ** | ||
大连路通机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53.09 | 0.40% | ** | ||
山东济铁机务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东风分公司 | 25.03 | 0.19% | ** | ||
合计 | 1,270.33 | 9.47% | |||
2020年度 | |||||
产品大类 | 主要客户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活塞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380.61 | 11.03% | **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950.14 | 7.59% | ** |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917.20 | 7.33% | ** |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753.26 | 6.02% | ** | ||
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 679.85 | 5.43% | ** | ||
合计 | 4,681.06 | 37.40% | |||
缸套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433.05 | 3.46% | **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350.66 | 2.80% | **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237.32 | 1.90% | ** | ||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 57.48 | 0.46% | ** | ||
四川南北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35.20 | 0.28% | ** | ||
合计 | 1,113.71 | 8.90% | |||
2021年度 | |||||
产品大类 | 主要客户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活塞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334.76 | 10.87% | ** |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250.18 | 10.18% | ** |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1,070.48 | 8.72% | **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1,000.08 | 8.15% | ** | ||
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 588.41 | 4.79% | ** |
8-2-46
合计 | 5,243.91 | 42.72% | ||
缸套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372.59 | 3.04% |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312.80 | 2.55% | **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205.37 | 1.67% | **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29.57 | 0.24% | ** | |
大同市铁力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26.34 | 0.21% | ** | |
合计 | 946.66 | 7.71% | ||
2022年1-3月 | ||||
产品大类 | 主要客户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活塞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309.19 | 11.12% | **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260.73 | 9.38% | **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250.01 | 8.99% | ** |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43.34 | 5.16% | ** | |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 93.40 | 3.36% | ** | |
合计 | 1,056.66 | 38.01% | ||
缸套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249.55 | 8.98% | **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121.73 | 4.38% | **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53.32 | 1.92% | ** | |
大连可通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 29.20 | 1.05% | **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12.04 | 0.43% | ** | |
合计 | 465.83 | 16.76% |
报告期内,活塞类产品主要客户毛利率差异系产品型号和销售模式差异所致。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为公司经销商,需承担客户维护及市场开拓工作,因此其毛利率较直销客户低。缸套类产品主要客户毛利率差异,主要系产品和加工服务收入结构、具体型号差异所致。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毛利率较高系265缸套加工业务占比提升所致,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大连可通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缸套销售收入较低,毛利率偏低系240系列缸套毛利率较低所致,2022年1-3月毛利率下滑,系2021年下半年原材料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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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所致。2021年和2022年1-3月,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是毛利率偏低的240系列缸套增加和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240系列缸套系国内自主设计,市场授权厂家较多,市场定价偏低。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显著异常的订单或客户系收入结构波动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具有合理性。
三、收入确认的准确性。请发行人:
(一)说明“签验单据”的具体含义,发行人交货时点与取得签验单据时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落款时间确认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1、“签验单据”的具体含义
公司向境内客户交付货物时,发货同时附《签验单》,载明收货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货物交由客户后签字确认,公司以此作为客户签收凭证。客户签收后,公司仅承担质保义务,《签验单》等同于签收单。
2、交货时点与取得签验单据时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落款时间确认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自行配送时由业务人员直接将《签验单》带回,委托第三方配送时由第三方物流交货时取得《签验单》,并将原件传递回公司,对于客户自提的,在出库时由接收人在《签验单》上签字,公司交货时点与取得签验单据时点一致,并按照《签验单》落款时间确认收入,不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二)补充说明代储模式下客户与发行人核对的具体方式、频率,客户实际领用到与发行人核对的间隔期间,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该类客户签订的《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协议》:每月5日为本月对账基准日,对账数量为上月甲方实际消耗的出库数量,该数量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每月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出库数量,按确定的结算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客户采购部办理结算手续。
根据上述合同,公司每月初以书面形式与客户核对上月领用数量和金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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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认可后申请开票给客户,同时确认收入,不存在延迟确认收入情形。
(三)说明存在先发货后签订合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客户的采购规范,相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是否需要等到合同签订后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收货与确认收入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形
1、先发货后签订合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客户的采购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铁路、船舶领域国有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正式的书面销售合同的签署需经内部多层审批,客户存在需求紧急的特殊情况,为了保证生产和销售,故要求供应商先行发货,导致部分客户书面合同签署有所滞后,客户根据实际需求向合格供应商下达书面订单,应当履行内部程序、符合客户采购规范。基于与客户长期合作的基础,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发行人依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客户在收货时出具签字的签验单,双方的销售业务符合实际的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
先发货后签正式合同主要存在于客户内部审批流程长、客户需求紧急的情况下,特别是主要客户是国企,或在军工、轨道交通、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行业较为常见,如派克新材(605123)、长城信息均披露存在未签合同先发货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 先发货后签正式合同产生的原因 |
派克新材(605123) | 为军用和民用航空飞行器提供包括关键的结构件和发动机盘件在内的各类大型模锻件和自由锻件 | 公司承担了中国航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三大军工集团成员单位不同型号装备配套锻件的研制配套任务,由于各型号装备研制配套任务对公司的产品及时交付能力、定制开发、配套保障和服务响应等要求较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往往按照客户的技术图纸先行组织生产,并在此过程中与客户同步开展合同谈判的相关工作,但由于该等客户内部采购审批流程较长,且受报告期内军改政策的影响,合同确定周期较久,导致部分产品在合同尚未签署时即按照客户要求先行发货的情形。 |
长城信息 | 金融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产品供应商 | 公司客户主要为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由于客户受到严格监管,内控制度严格,相关合同审批及用印流程较为复杂。为应对市场竞争,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及时满足客户快速交货的需求,更好提升服务质量,公司会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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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意向在签订合同前先发货,待客户内部流程审批完毕才与客户签署合同或者下发具体订单。先发货后签订合同的模式在客户内部采购审批流程较长的银行、军工、电信、航空航天等行业普遍存在,具有商业合理性。
注:长城信息已获得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核通过
综上,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要求供应商先行发货,发货后经内部审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2、相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是否需要等到合同签订后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收货与确认收入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形
(1)相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公司在货物已根据订单移交购买方,收到购买方确认的签验单据后确认相关的销售收入。
(2)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是否需要等到合同签订后确认收入
基于与客户长期合作的基础,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发行人依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客户在收货时出具签字的签验单,具有商业实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应用指南(2018)的规定“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
1)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符合会计准则
2020年1月1日以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先发货后签约的情形,客户下达书面订单,公司发货由客户签收后: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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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移交后,客户承担商品损毁风险,同时享受商品处置带来的收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由客户承担;②客户签收后,客户自行保管,公司不再对商品享有管理权,无法对商品进行继续控制;③客户下达书面订单,符合客户的交易习惯,包括了合同中的单价和数量要件,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④公司根据客户书面订单移交商品,客户签收后具有付款义务,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公司根据销售产品型号规格结转成本,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书面订单发货,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1月1日以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①企业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企业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对于先发货后签约的情形,客户下达书面订单,公司发货由客户签收后:①公司根据书面订单发货,客户签收后具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客户签收后,公司已经将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客户拥有合法处置商品的权利;③商品移交后,客户已实物占有;④客户承担商品损毁风险,同时享受商品处置带来的收益,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签收代表已经接受该商品。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书面订单发货,客户签收时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同类业务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及业务实际情况
派克新材(605123)、长城信息均披露存在未签合同先发货的情形,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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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收入确认原则 |
派克新材(605123) | 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价格基本确定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
长城信息 | 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客户,在中标入围阶段或双方基本确定合作意向时,部分客户会以邮件、微信、电话或其他形式下发意向需求,公司会根据客户意向进行生产和组织发货,待其内部流程审批完毕后才与本公司签订具体销售合同或者下发具体订单,公司在产品验收后确认收入 |
发行人 | 本公司在货物已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移交购买方,收到购买方确认的签验单据后确认相关的销售收入 |
公司收入确认原则与派克新材、长城信息一致。在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仅允许对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信用良好、资金实力强的大型企业提供先发货后签合同的模式,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合作关系良好,公司为上述客户提供服务是长期的稳定的,不存在终止合作的迹象,双方已形成了稳定的交易习惯,客户信誉良好,历史上不存在签收后取消订单或大规模退货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在获取客户书面订单后,根据客户签回的《签验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条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派克新材和长城信息收入确认原则一致,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综上所述,公司先发货后签合同符合商业逻辑和行业惯例,收入确认原则与先发货后签合同的其他公司基本一致,根据书面订单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相关依据充分,无需等到合同签订后确认收入。
(3)是否存在收货与确认收入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形
客户收货时需要在《签验单》上签字,公司严格按照《签验单》载明签收日期确认收入,不存在收货与确认收入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均在当年完成订单采购,并签署正式合同,不存在确认收入后相应合同跨年情形。
(四)结合检修加工业务的具体服务流程说明该类业务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及合理性,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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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加工具体服务流程:收到检修加工件—产品修复可能或毛坯件是否合格—双方确认检修加工数量—对可修复及合格品按照相应产品的工序进行热处理和机加工—质检或验收-合格品发货—客户签收后履约完毕;公司检修加工业务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在检修加工完成并移交购买方,收到购买方确认的签验单据后确认相关的销售收入。公司检修加工业务需要根据客户需求检修或加工为指定规格型号的产品,在履约过程中客户无法控制该商品或服务,属于按时点确认收入的履约义务,因此公司在向客户移交商品时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综上所述,公司以《签验单》日期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合理性。公司检修加工业务根据约定的检修加工费扣税后的单价和交付的数量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准确。
四、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收入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核查的方式及范围、比例,走访客户、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收入的截止性测试
【申报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人员和生产人员,了解产品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主要产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产品销售与同期市场价格,同型号产品向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和毛利;了解产品下游应用需求、配套产品生产量、产品类型,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产品竞争优劣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和客户拓展计划、价格传导机制、生产工艺流程、收入确认方式等;了解报告期内收入与净利润不同向变动的原因,并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分析其合理性,了解发行人期后经营情况,分析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2、获取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并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成本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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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产品、不同客户、不同下游细分行业分布情况,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变动与行业特征是否一致;
3、获取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结合产品、服务销售结构的变化、单个型号产品价格、成本的变动等因素,分析说明收入、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检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行业分析报告、招投标网站,了解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主要产品市场价格;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及服务内容、业务模式、业务开发能力、客户类型及定价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差异,以及市场、技术、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分析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5、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选取了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笔的销售收入明细进行截止性测试,从明细账追查到签收单、对账单、报关单,以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同时选取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7天发货的库存商品出库单,检查对应的客户签收单、报关单、对账单等原始单据,并追查至营业收入明细账,以及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退货情况,以确认销售收入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6、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了解发行人成为其供应商的合作历史、履约情况、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等;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同,了解合同主要条款、相关权利义务、合作模式、订单获取方式、定价原则、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及退换货政策等,是否存在排他性或优先权条款;
7、检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核查其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结构等信息;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约定等情况;
8、访谈发行人主要经销客户,了解其经营状况、主要客户、期末库存及期后销售情况等;
9、获取发行人销售合同台账,核查期末在手订单、各期新签合同和目前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情况。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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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关于业绩变动合理性。(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公司与客户合作稳定,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价格稳定;发行人产品价格与同期可公开查询到的同类产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根据客户采购量、重要性、历史报价等因素综合定价,导致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2)发行人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动合理;报告期内收入持续下降但净利润未同步变动的合理性;公司收入变动受到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短期波动的综合影响,与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长期来看,发行人下游船舶和天然气输送处理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同时随着发行人铁路行业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发行人收入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根据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下游市场景气度、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等因素,发行人预计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实现增长,不存在收入持续下滑风险,业绩下滑的风险。(3)发行人获取订单渠道稳定,订单执行周期较短,业务稳定可持续。
2、关于各类产品、服务毛利率变动。(1)发行人毛利率变动主要系收入结构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具有合理性,剔除履约成本后上述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与剔除前一致,具有合理性。(2)发行人产品维持较高毛利率一方面系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同,另一方面系公司具有技术优势、客户资源和研发优势,具有合理性;公司能够通过成本控制措施及价格传导机制降低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的部分不利影响,但是公司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如果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当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传导机制不能充分传递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时,会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系产品应用细分领域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3)检修加工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系客户需求及发行人核心工艺溢价率更高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维修业务客户需求稳定、行业竞争有序、公司与客户协商定价,能适当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部分不利影响,但是公司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当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传导机制不能充分传递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时,会对公司检修加工业务的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4)2020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变化较大系公司2019年销售228钢顶铝裙活塞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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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铝裙单价较高,因此拉升了2019年原材料占比。(5)发行人毛利率显著异常的订单或客户系收入结构波动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具有合理性。
3、关于收入确认。(1)发行人交货时点与取得签验单据时点一致,严格按落款时间确认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2)代储模式不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形。(3)公司主要客户为铁路、船舶领域国有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正式的书面销售合同的签署需经内部多层审批,客户存在需求紧急的特殊情况,为了保证生产和销售,故要求供应商先行发货,导致部分客户书面合同签署有所滞后,符合客户采购规范。基于与客户长期合作的基础,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发行人依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客户在收货时出具签字的签验单,双方的销售业务符合实际的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相应收入确认相关依据充分,不需要等到合同签订后确认收入,不存在收货与确认收入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形。(4)检修加工业务在检修加工完成并移交购买方,收到购买方确认的签验单据后确认相关的销售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合理,收入确认准确。
(三)对收入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核查的方式及范围、比例,走访客户、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收入的截止性测试
1、对收入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主要通过执行函证、走访/访谈、细节测试等程序,对发行人的收入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和销售收款循环流程,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对发行人销售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了解发行人销售收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通过网络核查,了解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任职等情况,结合发行人员工花名册、董监高和主要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约定等情况;
(3)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单价、数量、金额、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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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销售收入进行细节测试,检查销售订单/合同、出库单、签收单、运输单、出口报关单、发票、记账凭证等资料,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选取了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笔销售收入明细进行截止性测试,从明细账追查到签收单、对账单、报关单,以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同时选取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7天发货的库存商品出库单,检查对应的客户签收单、报关单、对账单等原始单据,并追查至营业收入明细账,以及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退货情况,以确认销售收入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6)检查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情况,获取相关支持性文件并核对,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7)对于境外销售,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涉外数据申报信息,并与发行人账面收汇数据进行核对;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免抵退税申报表,检查出口退税金额及变化情况;获取海关出口数据,核实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8)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访谈客户涉及的收入和覆盖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入金额① | 2,849.91 | 12,606.29 | 12,827.92 | 13,864.51 |
已走访金额② | 2,148.70 | 9,419.50 | 9,760.11 | 10,243.73 |
走访比例③=②/① | 75.40% | 74.72% | 76.08% | 73.88% |
(9)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函证,具体发函、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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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金额① | 2,849.91 | 12,606.29 | 12,827.92 | 13,864.51 |
函证收入金额② | 2,523.15 | 10,950.59 | 11,128.95 | 11,839.16 |
函证比例③=②/① | 88.53% | 86.87% | 86.76% | 85.39% |
回函金额④ | 2,338.97 | 9,916.31 | 10,242.86 | 10,952.91 |
回函比例⑤=④/① | 82.07% | 78.66% | 79.85% | 79.00% |
回函相符金额⑥ | 2,052.00 | 9,194.06 | 9,581.73 | 10,656.81 |
回函相符比例⑦=⑥/① | 72.00% | 72.93% | 74.69% | 76.86% |
回函不符但经调节后相符金额⑧ | 286.97 | 722.25 | 661.13 | 296.11 |
回函不符但经调节后相符比例⑨=⑧/① | 10.07% | 5.73% | 5.15% | 2.14% |
未回函金额⑩ | 184.18 | 1,034.28 | 886.09 | 886.25 |
未回函比例?=⑩/① | 6.46% | 8.20% | 6.91% | 6.39% |
函证核查收入金额?=⑥+⑧ | 2,338.97 | 9,916.31 | 10,242.86 | 10,952.91 |
函证核查收入比例? =?/① | 82.07% | 78.66% | 79.85% | 79.00% |
走访核查收入金额? | 2,148.70 | 9,419.50 | 9,760.11 | 10,243.73 |
走访核查比例?=?/① | 75.40% | 74.72% | 76.08% | 73.88% |
细节测试核查收入金额? | 1,653.75 | 7,984.90 | 7,826.84 | 8,696.08 |
细节测试核查收入比例? =? /① | 58.03% | 63.34% | 61.01% | 62.72% |
累计核查收入比例 | 85.54% | 79.64% | 80.95% | 80.16% |
注:累计核查收入比例已扣除不同核查方式重叠核查的部分。
综合考虑报告期各期收入额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选择函证客户样本: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以上的现存客户全部函证、100万元以下客户随机抽取;②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全部函证,随机抽取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和小额收入客户进行函证;③函证样本为①与②的客户合集,同时函证收入额与应收账款余额。
针对尚未收到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程序:检查未回函客户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签收单、期后回款单据等原始凭据,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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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核查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客户回款情况;查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流水记录,核查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除正常购销关系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确认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约定等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8.大额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679.81万元、6,020.37万元、5,791.92万元和6,053.60万元,应收票据分别为940.50万元、954.64万元、1,600.15万元和1,137.65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404.28万元、1,664.40万元、1,359.87万元和1,820.09万元,2019-2021年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8%、
67.35%和69.43%。
(1)应收款项与收入的匹配性。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变化情况,分析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按产品、应用行业类型的具体构成,以及各类应收款项与对应收入的匹配关系。②补充说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账龄1年以上款项的主要客户名称、金额、未收回的原因、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充分性。③补充说明截至回复日各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期后收款情况,说明结算周期、回款周期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是否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维持业务。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条线的销售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加大赊销力度扩大收入情形。②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期限及变更情况,各类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对客户延长信用期扩大销售的情况。
(3)现金折扣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请发行人:①说明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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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折扣率和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实际执行中客户的选择及折扣率确定是否具有随意性,享受现金折扣政策的客户是否在给与现金折扣的期限内回款。②说明现金折扣的具体会计处理,说明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4)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发行人:①说明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逾期标准,超过约定付款期限的应收账款的回款计划,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逾期项目名称、客户、应收金额、逾期金额及占比、逾期时间、预计归还时间,回收应收账款的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②说明发行人对逾期应收账款是否持续催收,相关客户是否与发行人保持联络,说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无法回款的现时风险,对于长期未回款客户是否形成回款计划,针对上述情况的风险防控措施。③补充说明应收账款账龄的确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过程和步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④结合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变动以及期后回款等方面,分析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无法及时支付的回款风险,并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第三方回款的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3%、3.88%、3.74%和2.62%,包括第三方为客户分支机构、客户为第三方分支机构、客户与第三方为集团内关联方、客户与第三方为其他关联方。请发行人:①区分代付类型,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期存在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客户名称和背景、代付金额、代付原因,说明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真实性,各类情形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②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形。③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款项纠纷,是否存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客户付款的情形,是否具有合理原因。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范围、方式及依据;各期末应收账款函证的比例、未回函的比例和原因,替代方式及其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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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性,分类说明函证调整情形及金额。【发行人回复】
一、应收款项与收入的匹配性。请发行人:
(一)结合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变化情况,分析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按产品、应用行业类型的具体构成,以及各类应收款项与对应收入的匹配关系
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款项按应用行业类型的具体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为活塞、缸套、缸盖等中低速内燃机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按下游应用行业类型可以分为船用柴油机行业、铁路机车内燃机行业和天然气压缩机行业。公司应收款项按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及核算,同一客户会采购活塞、缸套、缸盖等多种产品类型,应收款项收回过程中未指定回款对应的产品类型,因此未能按产品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类。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款项按应用行业类型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铁路 | 4,700.29 | 51.04% | 4,415.73 | 48.97% | 4,332.30 | 48.85% | 4,521.70 | 54.73% |
船用 | 3,698.94 | 40.16% | 3,942.28 | 43.72% | 3,688.62 | 41.59% | 3,102.68 | 37.56% |
天然气 | 810.54 | 8.80% | 660.02 | 7.32% | 847.44 | 9.56% | 637.18 | 7.71% |
合计 | 9,209.77 | 100.00% | 9,018.02 | 100.00% | 8,868.36 | 100.00% | 8,261.5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按应用行业类型构成较稳定,以铁路行业和船用行业形成的应收款项为主,报告期各期占比在90%以上。
2、报告期各类应收款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匹配关系
单位:万元
行业 |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报告期平均 |
铁路 | 应收款项余额(A) | 4,700.29 | 4,415.73 | 4,332.30 | 4,521.70 | 4,49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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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B) | 1,186.29 | 4,062.90 | 4,226.82 | 6,787.55 | 4,955.61 | |
占比(C=A/B) | 99.05%* | 108.68% | 102.50% | 66.62% | 90.65% | |
船用 | 应收款项余额(A) | 3,698.94 | 3,942.28 | 3,688.62 | 3,102.68 | 3,608.13 |
主营业务收入(B) | 1,268.70 | 6,720.21 | 7,096.17 | 5,058.93 | 5,987.53 | |
占比(C=A/B) | 72.89%* | 58.66% | 51.98% | 61.33% | 60.26% | |
天然气 | 应收款项余额(A) | 810.54 | 660.02 | 847.44 | 637.18 | 738.79 |
主营业务收入(B) | 325.19 | 1,491.69 | 1,193.88 | 1,573.49 | 1,389.96 | |
占比(C=A/B) | 62.31%* | 44.25% | 70.98% | 40.49% | 53.15% | |
合计 | 应收款项余额(A) | 9,209.77 | 9,018.02 | 8,868.36 | 8,261.56 | 8,839.43 |
主营业务收入(B) | 2,780.18 | 12,274.81 | 12,516.88 | 13,419.97 | 12,333.09 | |
占比(C=A/B) | 82.82%* | 73.47% | 70.85% | 61.56% | 71.67% |
注:为方便比较,2022年1-3月/2022年3月31日的应收款项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已年化处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整体呈上升的趋势。分应用行业来看,铁路行业应收款项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最高,船用行业居中,天然气行业最低。铁路行业应收款项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的原因是公司铁路行业主要客户为中国中车集团下属的各机车厂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下属的各铁路局,相关单位具有付款审批部门多、审批手续复杂,支付款项流程较长,使得总体付款周期较长的特点,同时铁路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也导致相关客户付款时间延迟。船用行业应收款项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居中,主要原因为公司船用行业客户中既包括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等旗下采用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客户,也包括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海安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等主要采用款到发货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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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行业应收款项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最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天然气行业客户主要为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公司与该公司一直采用“Net 120 days”的结算方式,整体回款速度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二)补充说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账龄1年以上款项的主要客户名称、金额、未收回的原因、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充分性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期间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 | 6,302.04 | 6,057.25 | 6,249.21 | 5,916.78 |
1年以内 | 5,456.44 | 5,084.58 | 5,736.63 | 5,646.70 |
其中:0-6个月 | 4,436.56 | 4,239.04 | 4,836.52 | 4,071.17 |
7-12个月 | 1,019.88 | 845.54 | 900.11 | 1,575.53 |
1至2年 | 844.67 | 895.04 | 491.88 | 214.22 |
2至3年 | 0.92 | 77.63 | 14.00 | 13.88 |
3至4年 | 6.70 | |||
5年以上 | 41.9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44%、91.80%、83.94%和86.58%;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半年以内,占全部一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72.10%、84.31%、83.37%和
81.31%;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2年,无大额2年以上应收账款,公司回款情况良好。
2、账龄1年以上款项的主要客户名称、金额、未收回的原因、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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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上金额 | 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 计提比例 | 可收回性 |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
1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11,067,332.14 | 6,490,201.90 | 786,334.10 | 7.11% | 已收回230万元;预计2022年尚可收回100万元、剩余1年以上金额可在2023年年底前收回 | 是 |
2 |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1,794,006.20 | 1,063,023.66 | 128,231.84 | 7.15% | 已收回80万元;剩余1年以上金额可在2022年年底前收回 | 是 |
3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1,581,933.59 | 389,956.76 | 74,754.98 | 4.73% | 已收回9.93万元;正在催收剩余款项 | 是 |
4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机务段 | 967,974.98 | 142,331.16 | 39,002.43 | 4.03% | 已全额收回 | 是 |
5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段 | 278,760.49 | 278,760.49 | 27,876.05 | 10.00% | 已全额收回 | 是 |
合计 | 15,690,007.40 | 8,364,273.97 |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上金额 | 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 计提比例 | 可收回性 |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
1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11,093,980.77 | 6,502,569.34 | 941,415.33 | 8.49% | 已收回390万元,预计2022年尚可收回100万元,剩余1年以上款项可在2023年6月份以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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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 | |||||||
2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5,928,788.11 | 780,265.30 | 232,482.21 | 3.92% | 已全额收回 | 是 |
3 |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2,208,549.48 | 1,475,208.86 | 169,521.10 | 7.68% | 已收回135万元,剩余1年以上款项可在2022年年底前收回 | 是 |
4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2,007,329.67 | 911,751.72 | 124,042.51 | 6.18% | 已回款79万元,正在催收剩余款项 | 是 |
5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 | 142,350.45 | 11,582.45 | 5,081.29 | 3.57% | 已全额收回 | 是 |
合计 | 21,380,998.48 | 9,681,377.67 |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上金额 | 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 计提比例 | 可收回性 |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
1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9,002,569.34 | 3,267,080.27 | 498,772.70 | 5.54% | 已全额收回 | 是 |
2 |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2,155,208.86 | 748,775.50 | 117,070.55 | 5.43% | 已全额收回 | 是 |
3 | 淄柴动力有限公司 | 1,287,161.20 | 158,242.39 | 49,691.80 | 3.86% | 已全额收回 | 是 |
4 | 淄博淄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 923,792.00 | 302,802.00 | 48,909.90 | 5.29% | 已全额收回 | 是 |
5 | 太原市杏花岭太机服务中心 | 361,354.29 | 211,054.29 | 25,614.43 | 7.09% | 已全额收回 | 是 |
合计 | 13,730,085.69 | 4,687,9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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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上金额 | 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 计提比例 | 可收回性 | 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 |
1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7,206,422.23 | 1,019,012.81 | 287,523.56 | 3.99% | 已全额收回 | 是 |
2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6,133,184.17 | 689,529.28 | 232,262.57 | 3.79% | 已全额收回 | 是 |
3 |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1,148,775.50 | 136,480.00 | 44,016.87 | 3.83% | 已全额收回 | 是 |
4 | 广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311,948.70 | 126,560.00 | 18,217.66 | 5.84% | 已全额收回 | 是 |
5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段 | 287,023.35 | 278,760.49 | 55,881.58 | 19.47% | 已全额收回 | 是 |
合计 | 15,087,353.95 | 2,250,342.58 |
注:上述表格中已收回金额指自相关报告期期末开始至2022年9月30日止已回款金额;已全额收回指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相关报告期末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已全额收回。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和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二者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7,553,225.56元,占期末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比例为89.32%。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为中国中车集团旗下子公司,注册资本58,858万元。其官网介绍公司是中国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中一家既能够研制和检修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电力机车,又能够研制城轨地铁车辆和大功率柴油机的企业。内燃机车市场占有率一直居于同行业第一位,出口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自2019年度起由于受新冠疫情和企业搬迁的影响,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2020年度,该公司有大量资金用于企业搬迁导致的额外支出,因此现金流紧张,导致其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较少,公司回款周期变长,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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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出现金额较大的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随着疫情的好转和2022年10月企业搬迁工作的完成,该公司经营情况将出现较为明显的好转。2021年度,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柴油机约160台,年营业收入约5.6亿元;2022年全年预计生产柴油机约200台,年营业收入约7.5亿元。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后续将加快给企业付款的进度,根据其提供的说明,2023年底前还将共计回款711万元。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注册资本8,765.6万元人民币。由于受疫情影响叠加其高管变动,影响了对外付款进度,导致其回款周期变长。根据其提供的说明,后续将逐步支付公司货款,2023年6月底前还将共计回款100万元。
综上,公司一年期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发生有其合理性,后续能够收回,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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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截至回复日各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期后收款情况,说明结算周期、回款周期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截至2022年9月30日,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6,302.04 | 6,057.25 | 6,249.21 | 5,916.78 |
其中:已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 248.44 | 265.33 | 228.83 | 236.97 |
期后收款金额 | 4,155.98 | 4,777.32 | 6,223.50 | 5,909.19 |
收款比例 | 65.95% | 78.87% | 99.59% | 99.87% |
扣除已计提坏账的余额的收款比例 | 68.65% | 82.48% | 103.37% | 104.04% |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22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由于相关款项尚在信用期内。根据历史经验,公司在两年内基本上可以收回全部欠款。
2、截至2022年9月30日,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余额及期后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 1,137.65 | 1,600.15 | 954.64 | 940.50 |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 | 1,820.09 | 1,359.87 | 1,664.40 | 1,404.28 |
合计 | 2,957.74 | 2,960.02 | 2,619.04 | 2,344.78 |
期后到期托收、贴现、背书转让 | 2,887.74 | 2,960.02 | 2,619.04 | 2,344.78 |
收款比例 | 97.63%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包含非“6+9”银行贴现、背书在期后到期终止确认以及“6+9”大行期后背书贴现终止确认的票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在期后到期托收或贴现、背书转让的金额占比分别为100.00%、 100.00%、 100.00%和 97.63%,不存在因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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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明结算周期、回款周期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根据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公司渤海汽车和中原内配未披露明确的结算周期与回款周期情况,华闽南配在其2021年年报中披露其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90天,较公司给予赊销客户的信用期短。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渤海汽车 | 1.19 | 5.44 | 5.61 | 5.11 |
中原内配 | 1.10 | 5.09 | 4.72 | 4.03 |
华闽南配 | 未披露 | 5.78 | 5.37 | 4.32 |
平均值 | 1.15 | 5.44 | 5.23 | 4.49 |
汇隆活塞 | 0.46 | 2.05 | 2.11 | 2.46 |
受可比公司产品类型、下游客户结构、业务地域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具体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产品类型 | 下游客户结构 | 客户主要区域 |
渤海汽车 | 活塞、铝制结构件、轮毂、汽车用蓄电池 | 客户包括潍柴动力、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上汽集团、广西玉柴、东风康明斯、中国重汽、福田汽车、江淮汽车、长安集团、广汽集团、奇瑞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汽车、华晨汽车、江铃汽车、吉利汽车等多家知名整车和发动机厂 | 以境外地区为主,境外地区收入超过50% |
中原内配 | 气缸套、活塞环、活塞、电遥控器、轴瓦 | 主要客户包括美国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康明斯、约翰迪尔、德国奔驰、瑞典沃尔沃、意大利菲亚特等及一汽、东风、上汽、潍柴、重汽、玉柴、长安、一拖、吉利、长城、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 以国内市场为主,境外地区收入占比30%左右 |
华闽南配 | 活塞、活塞销、活塞环、电子垃圾桶、汽车发动机配件产品 | 主要客户包括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 以国内市场为主,境外地区收入占比在5%以下 |
汇隆活塞 | 活塞、缸套、零配件等 | 主要客户包括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等 | 以国内市场为主,境外地区收入占比约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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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下游客户结构、业务地域性等方面均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按下游行业进行拆分如下:
行业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船用 | 0.80 | 4.19 | 4.45 | 3.45 |
天然气 | 0.46 | 2.01 | 1.68 | 2.42 |
铁路 | 0.32 | 1.14 | 1.19 | 2.04 |
整体 | 0.46 | 2.05 | 2.11 | 2.46 |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是铁路行业客户和天然气行业客户回款较慢导致。
公司船用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回款情况良好。选取主营业务为船舶零配件行业的上市公司亚星锚链和宝鼎科技,将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船用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亚星锚链 | 1.01 | 4.48 | 3.82 | 4.17 |
宝鼎科技 | 0.96 | 4.07 | 3.98 | 3.71 |
平均值 | 0.99 | 4.28 | 3.90 | 3.94 |
汇隆活塞(船用) | 0.80 | 4.19 | 4.45 | 3.45 |
注:表中各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数据来自wind。
公司船用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与相关公司相比差异不大,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况。
公司天然气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居中,除2020年度外,各年度的周转率水平与公司自身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2020年度,公司天然气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主要原因系当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油气价格大跌,导致全球天然气开发投资整体减少,公司主要天然气行业客户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当期的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311.26万元。公司给到天然气行业客户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的信用政策一直为“Net 120 days”,公司天然气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其信用政策相匹配。
公司铁路行业客户整体回款速度较慢,与该行业客户主要为中国中车集团下属的各机车厂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下属的各铁路局的特性有关。相关单位具有付款审批部门多、审批手续复杂,支付款项流程较长,使得总体付款周期较长等特点,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选取铁路行业的上市公司鼎汉技术、康拓红外和神州高铁,将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进行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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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鼎汉技术 | 0.18 | 1.18 | 1.04 | 1.29 |
康拓红外 | 0.20 | 1.98 | 2.04 | 2.19 |
神州高铁 | 0.08 | 0.77 | 0.58 | 0.96 |
平均值 | 0.15 | 1.31 | 1.22 | 1.48 |
汇隆活塞(铁路) | 0.32 | 1.14 | 1.19 | 2.04 |
注:表中各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数据来自wind。
公司铁路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康拓红外,高于神州高铁,与鼎汉技术相近。整体来看,公司铁路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相关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收入政策确定的时点确认应收账款,详见本问询函回复 “问题7”之“三、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相关部分,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是否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维持业务。请发行人: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条线的销售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加大赊销力度扩大收入情形
公司客户中包含中国中车集团下属各机车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旗下各铁路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淄柴机器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公司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和招投标等方式获取业务,主要合同的结算条款一般由客户按自身的内部管理需求事先确定,公司在合同签订时谈判空间较小,部分合同上未明确约定具体的付款期限。报告期内,公司给予国内内燃机市场和船用柴油机主机、辅机市场等采用赊销的客户的信用政策为商品签收后一年内付款,对于各配件商公司要求款到发货;对于天然气市场公司给到主要客户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的信用政策为“Net 120 days”;对于经销商客户印度PioneerFIL-MED Private Limited的信用政策为60天远期信用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信用政策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加大赊销力度扩大收入情形。
(二)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期限及变更情况,各类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对客户延长信用期扩大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累计共7家,该等客户合同中签订的付款条款情况如下:
序 | 客户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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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
1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产品交付后经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确认无误后,买方以云信或承兑汇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货款 | 产品交付后经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确认无误后,买方以云信或承兑汇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货款 | 货到期限复验合格后付款 | 货到期限复验合格后付款注1 |
2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Net120 days | Net120 days | Net120 days | Net120 days |
3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汇款 | 汇款 | 汇款 | 汇款注2 |
4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货到并拆检合格使用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账四个月后甲方安排滚动付款 | 货到并拆检合格使用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账四个月后甲方安排滚动付款 | 货到并拆检合格使用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账四个月后甲方安排滚动付款 | 货到并拆检合格使用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账四个月后甲方安排滚动付款 |
5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货到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 货到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 货到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 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
6 | 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 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 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 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 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
7 | 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 | 60天远期信用证 | 60天远期信用证 | 60天远期信用证 | 60天远期信用证 |
注1:合同中约定的货到期限复验合格指按照合同约定期间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注2:合同结算条款中仅约定“汇款”,实际执行款到发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结算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部分条款中未约定明确的付款期限。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合同结算条款在2021年度开始由“货到期限复验合格后付款”变更为“产品交付后经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确认无误后,买方以云信或承兑汇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货款”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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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2021年度对合同条款模板进行了调整,实际履约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客户的结算流程一直为公司产品经对方验收合格后,公司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收到发票后结合自身付款计划以云信、承兑汇票、电汇等方式支付货款。报告期内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各期回款方式和金额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方式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银行电汇 | 439.78 | 578.39 | 799.66 | |
云信 | 300.00 | 240.00 | 150.00 | 3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 | |||
小计 | 300.00 | 679.78 | 728.39 | 1,119.66 |
云信是依托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云链”)的一种基于贸易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付款承诺函。中企云链根据核心企业(一般为大型央企、国企如中车集团)银行授信情况,向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云信额度,用于开立云信。该类核心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即云信开立方)在采购过程中对上游供应商开具云信作为付款承诺,云信的到期兑付期限一般为 6-12 个月。供应商(即云信持有者)可选择将持有的云信:①部分持有或全额持有至到期:云信到期时,原始开立云信方对云信还款,还款金额将自动划转到云信持有方的一般结算户。②部分或全额支付/流转:云信持有方将持有的云信转让给有交易背景的其他企业,结转应付账款。③部分或全额融资变现: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云信持有方将云信向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企业进行保理,并提供云信对应交易的发票、合同等资料证明交易真实性,实现融资。
公司结合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合作交易历史给予相关的信用期,总信用期为商品签收后一年以内,相关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大部分客户能在信用期内及时付款,少部分客户出现逾期。公司逾期的客户主要包括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基于历史上与其长期合作,且对方实力雄厚,未出现过坏账,公司选择继续与对方合作,公司相关信用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三、现金折扣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请发行人:
(一)说明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政策、折扣率和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实际执行中客户的选择及折扣率确定是否具有随意性,享受现金折扣政策的客户是否在给与现金折扣的期限内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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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政策、折扣率和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与客户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并未在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的相关政策;公司按照信用期对客户收款,为加速回款,对部分账龄较长和日常回款周期较长的客户,公司经催款并与对方协商之后,给予了现金折扣,折扣率经双方谈判确定,一般不超过10%,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2、实际执行中客户的选择及折扣率确定是否具有随意性
(1)在实际执行中客户的选择标准为:
1)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客户以及应收账款账龄超过合同约定回款期的客户;2)应收账款虽然账龄在信用期内,但公司预计回款周期较长,不加紧催收将导致账龄变长的客户(主要是中国中车集团下属公司);3)上述客户中,经销售人员催收,正常回款速度较慢,但愿意接受现金折扣并提前回款的。
报告期内,公司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0.77 | 29.17 | 17.74 | 22.22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21.70 | 22.34 | 31.91 |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7.50 | 20.00 | 2.50 | 12.00 |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 13.30 | 9.70 | 39.00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4.15 | 9.57 | 44.68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7.50 | 28.92 | 14.68 |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1.50 | 2.00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3.00 |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11.24 | |||
合计 | 34.12 | 103.38 | 138.45 | 101.14 |
报告期内,公司给予现金折扣回款时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统计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3月现金折扣回款时账龄 | 2021年现金折扣回款时账龄 | 2020年现金折扣回款时账龄 | 2019年现金折扣回款时账龄 | 合同约定回款期 |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7-12个月 | 7-12个月 | 7-12个月 | 7-12个月 | 6个月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7-12个月,1-2年 | 7-12个月,1-2年 | 7-12个月,1-2年 | 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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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7-12个月 | 7-12个月 | 7-12个月 | 7-12个月 | 未明确约定 |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 1-2年 | 7-12个月,1-2年 | 7-12个月,1-2年 | 未明确约定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1-2年 | 7-12个月,1-2年 | 7-12个月,1-2年 | 4个月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7-12个月 | 7-12个月 | 7-12个月 | 未明确约定 |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2-3年 | 7-12个月 | 未明确约定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7-12个月 | 4个月 |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1-2年,2-3年 | 未明确约定 |
公司给予现金折扣回款时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均超过6个月。公司现金折扣实际执行中的客户情况具体分析如下:1)部分客户账龄较长,存在较多1年以上账龄的情况,如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2)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超过合同约定回款期,若不加紧催收正常回款会较慢,如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3)其他如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未明确约定回款期,但属于中国中车集团下属公司,公司预计仅仅通过普通催收回款较慢,容易导致账龄较长。公司与上述客户协商,客户根据自身意愿、付款政策和资金情况,愿意接受现金折扣并提前支付部分货款。
根据上述表格和分析,公司在实际执行中,给予现金折扣的客户主要是中国中车集团下属公司,给予现金折扣的原因主要是中国中车集团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速度慢,催款难度较大。中国中车集团回款周期长的原因以及与公司其他行业客户回款周期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1)中国中车集团回款周期长的原因
中国中车集团付款审批部门多、审批手续复杂,导致回款周期较长;根据中国中车各年度报告,2019年至2021年其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1、1.66、
1.57,周转天数分别为213、220、232天,周转较慢。
2)公司分行业客户回款周期对比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天数按下游行业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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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船用 | 周转率 | 4.19 | 4.45 | 3.45 |
周转天数(天) | 87 | 82 | 106 | |
天然气 | 周转率 | 2.01 | 1.68 | 2.42 |
周转天数(天) | 182 | 217 | 151 | |
铁路 | 周转率 | 1.14 | 1.19 | 2.04 |
周转天数(天) | 320 | 307 | 179 |
公司船用客户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为三个月左右,回款较快。因此公司对船用客户回款周期预期较好,日常逾期情况较少,一般也仅需正常催收,无需与对方协商通过给予现金折扣加紧催款。公司天然气客户主要为美国Cooper公司,回款按照合同执行,执行情况较好,一般不需要催收。
公司铁路客户应收账款周转率较慢,远低于船用客户,也低于天然气客户。公司铁路客户,大部分为中国中车集团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最长,因此公司对中国中车集团客户回款速度预期不高,出现逾期或者临近信用期,公司便加紧催收,并与对方协商现金折扣提前收回部分回款。
(2)在实际执行中折扣率确定过程为:
公司与客户对每一笔回款“一事一议”谈判,确定相应回款时间、回款金额、现金折扣率等,并签订相关《现金折扣协议》,不存在随意选择客户和确定现金折扣率的情况。
(二)说明现金折扣的具体会计处理,说明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1、 现金折扣的具体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已经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将金融资产/负债确认金额与债权/债务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项目 | 说明 |
1、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 (协议约定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该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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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收账款 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损益 | (折扣前账面原值金额) (差额) |
2、供应商给予的现金折扣 借:应付账款 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损益 贷:银行存款 | (折扣前账面金额) (差额) (协议约定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
2、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1)公司与客户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并未在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的相关政策,该现金折扣不属于客户可行使的合同权利,亦不属于合同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具体每一笔现金折扣,均为“一事一议”经与客户谈判确定,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在收入确认时无法合理估计该部分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因此,公司的现金折扣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现金折扣协议》就债务/债权本金和付款方式的改变达成的新协议。根据财政部2019年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中“五、(一)、1.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的规定:“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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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 债务人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规定:“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判断现金折扣事项形成了重组债务和重组债权,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符合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四、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发行人:
(一)说明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逾期标准,超过约定付款期限的应收账款的回款计划,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逾期项目名称、客户、应收金额、逾期金额及占比、逾期时间、预计归还时间,回收应收账款的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
1、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超过约定付款期限的应收账款的回款计划,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结合客户历史合作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收入确认与开票结算、付款审批的时间差,以应收账款账龄超过1年为逾期标准。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8、一、(二)”之“2、账龄1年以上款项的主要客户名称、金额、未收回的原因、可回收性及坏账计提充分性”相关部分。
2、回收应收账款的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明确销售部门为公司应收账款的责任及执行部门,销售业务人员是应收账款催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承担监督职责,记录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对每月应到账而未到账的,及已到账的应收账款进行统计,及时通知销售业务人员,同时提交总经理和董事长。销售部根据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期限收取货款,结合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发现超过收款期限未收到货款时,销售部及时联系客户,并将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货款逾期一定时日未回款的,由销售部向客户追踪回款,有需要的销售业务人员将上门催收。
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财务部组织销售部等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并进行讨论,报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进行账务处理,但同时应做账销案存处理,继续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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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内控程序运行情况良好,无重大异常情况。
(二)说明发行人对逾期应收账款是否持续催收,相关客户是否与发行人保持联络,说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无法回款的现时风险,对于长期未回款客户是否形成回款计划,针对上述情况的风险防控措施
报告期各期逾期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6,302.04 | 6,057.25 | 6,249.21 | 5,916.78 |
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 845.60 | 972.68 | 512.58 | 270.08 |
期后收回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 369.31 | 687.16 | 512.03 | 270.08 |
逾期应收账款收回比例 | 43.67% | 70.65% | 99.89% | 100.00% |
注:期后收款统计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
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主要为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和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尚未收回的款项。公司与相关客户均合作多年,持续保持联系,对于逾期款项对方已经形成还款计划,不存在无法回款的现时风险。
报告期内,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公司积极开展对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销售人员通常采取电话、聊天工具、上门拜访等方式跟踪客户的付款计划,与逾期客户保持联络,并对逾期应收款项进行持续催收,从而防范相关风险。
(三)补充说明应收账款账龄的确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过程和步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应收账款账龄确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过程和步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
(1)应收账款账龄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并开始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收回应收账款后,视为收回的是最早的一笔应收账款,依次确认最后的余额分别是哪个时点发生的,再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
(2)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过程和步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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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模型测算出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计算出预期损失准备率。1)计算平均迁徙率
账龄 | 2018年迁徙 至2019年 | 2019年迁徙 至2020年 | 2020年迁徙 至2021年 | 三年平均 |
1年以内 | 4.72% | 8.71% | 15.60% | 9.68%(A) |
1~2年 | 1.76% | 6.53% | 15.78% | 8.03%(B) |
2~3年 | 48.25% | 16.08%(C) | ||
3~4年 | 0.00% | 0.00% | 0.00% | 0.00%(D) |
4~5年 | 0.00% | 0.00% | 0.00% | 0.00%(E)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F) |
2)计算历史损失率
账龄 | 历史损失率 | |
1年以内 | =A*B*C*F | 0.12% |
1~2年 | =B*C*F | 1.29% |
2~3年 | =C*F | 16.08% |
3~4年 | =D | 0.00% |
4~5年 | =E | 0.00% |
5年以上 | =F | 100.00% |
注:结合历史逾期及前瞻性信息,账龄5年以上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指定为100%进行计算,由于3-4年和4-5年账龄的迁徙率为0,因此计算历史损失率时不与其相乘。
3)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应计提的坏账比例
账龄 | 测算的历史损失率 | 前瞻性估计调整 | 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0.12% | 2.88% | 3.00% |
1~2年 | 1.29% | 8.71% | 10.00% |
2~3年 | 16.08% | 13.92% | 30.00% |
3~4年 | 0.00% | 50.00% | 50.00% |
4~5年 | 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0.00% | 100.00% |
公司基于当前可观察以及考虑前瞻性因素对根据平均迁徙率所计算的历史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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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率做出调整,以反映并未影响历史数据所属期间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影响,并且剔除与未来合同现金流量不相关的历史期间状况的影响。考虑前瞻性信息并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将历史损失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上调确定计提坏账比例。
(4)坏账准备计提比率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如下:
账龄 | 渤海汽车 | 中原内配 | 华闽南配 | 平均 | 汇隆活塞 |
1年以内 | 5.00 | 5.00 | 4.00 | 4.67 | 3.00 |
1-2年 | 30.00 | 13.07 | 20.00 | 21.02 | 10.00 |
2-3年 | 50.00 | 33.26 | 65.00 | 49.42 | 30.00 |
3-4年 | 100.00 | 65.91 | 100.00 | 88.64 | 50.00 |
4-5年 | 100.00 | 83.79 | 100.00 | 94.6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中原内配接近,低于渤海汽车和华闽南配。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模型测算出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计算出预期损失准备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如按照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6,302.04 | 6,057.25 | 6,249.21 | 5,916.78 |
原坏账准备金额 | 248.44 | 265.33 | 228.83 | 236.97 |
模拟计算应保留的坏账准备金额 | 432.82 | 463.95 | 384.15 | 357.57 |
差异 | -184.39 | -198.62 | -155.31 | -120.60 |
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后对总资产的影响 | -156.73 | -168.83 | -132.02 | -102.51 |
总资产 | 21,551.56 | 21,605.44 | 20,314.62 | 21,701.13 |
比例 | -0.73% | -0.78% | -0.65% | -0.47%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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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11.56 | 119.62 | 116.79 | 11.88 |
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2.68 | 162.93 | 151.50 | -70.51 |
差异 | 14.24 | -43.31 | -34.71 | 82.39 |
税后对净利润的影响 | 12.10 | -36.81 | -29.50 | 70.03 |
净利润 | 735.31 | 3,402.55 | 3,362.64 | 3,392.20 |
占比 | 1.65% | -1.08% | -0.88% | 2.06% |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如按照可比公司平均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总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不大。公司与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差异主要为各公司自身的客户结构,历史信用损失不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中国中车集团下属的各机车厂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下属的各铁路局,淄柴机器有限公司、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等大型柴油机生产厂商,世界知名的石油、天然气设备制造商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等,客户的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坏账损失,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率低于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根据客户的账龄已经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四)结合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变动以及期后回款等方面,分析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无法及时支付的回款风险,并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
公司所属行业为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业,主要产品船用柴油机活塞、铁路机车内燃机活塞等属于柴油机零部件制造业,该行业系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业的子行业。
柴油机零部件制造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钢材、有色金属、机械零部件等行业。柴油机零部件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等金属材料,属于大宗商品。因此,柴油机零部件的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上游行业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本行业的生产成本。
柴油机零部件制造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柴油机主机厂,柴油机下游应用领域涉及船舶、内燃机车、天然气压缩机等行业,随着船舶等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提升,下游客户需求将不断增长。
在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业下属的柴油机零部件制造业细分领域,国内本土品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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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商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但整体竞争能力与国外巨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目前,国内活塞、缸套等柴油机零部件市场的竞争,主要在本土厂商和国际厂商之间展开。柴油机零部件中高端市场的竞争焦点已经从生产规模的扩大转向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自主设计水平的提升。例如,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我国本土活塞企业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内自产的活塞品种尚不能满足全部的市场需求。因此,综合分析行业环境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随着我国内燃机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柴油机零部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逐步增强,拥有自主创新能力、丰富制造经验的国内柴油机零部件企业将在市场竞争格局下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其市场份额将得以提升。
2、发行人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非合并口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2022年1-3月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比例 |
1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371.68 | 823.97 | 520.00 | 63.11% |
2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339.26 | 809.57 | 809.57 | 100.00% |
3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310.25 | 46.52 | 46.52 | 100.00% |
4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250.01 | 404.54 | 404.54 | 100.00% |
5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43.34 | 290.03 | 290.03 | 100.00% |
合计 | 1,414.54 | 2,374.63 | 2,070.66 |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比例 |
1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515.14 | 660.02 | 660.02 | 100.00% |
2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406.18 | 441.49 | 441.49 | 100.00% |
3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1,080.04 | |||
4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1,017.50 | 421.56 | 421.56 | 100.00% |
5 | 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 715.82 | 316.45 | 316.45 | 100.00% |
合计 | 5,734.69 | 1,839.51 | 1,839.51 |
8-2-83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比例 |
1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1,470.73 | 203.39 | 203.39 | 100.00% |
2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243.53 | 845.13 | 845.13 | 100.00% |
3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961.75 | 511.46 | 511.46 | 100.00% |
4 | 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 838.47 | 325.86 | 325.86 | 100.00% |
5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810.68 | 575.33 | 575.33 | 100.00% |
合计 | 5,325.17 | 2,461.16 | 2,461.16 |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比例 |
1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554.79 | 513.84 | 513.84 | 100.00% |
2 | 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 | 1,366.92 | 306.30 | 306.30 | 100.00% |
3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010.41 | 387.66 | 387.66 | 100.00% |
4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934.04 | 129.99 | 129.99 | 100.00% |
5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838.85 | 381.15 | 381.15 | 100.00% |
合计 | 5,705.02 | 1,718.93 | 1,718.93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为大型国有企业和知名油气公司,均与公司合作多年,其履约能力较强,出现坏账的可能性很低,不在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
3、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由销售人员负责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通过电话、聊天工具、上门拜访的方式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经营情况,未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异常的情况,同时,未见客户涉及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因此,公司认为主要客户经营情况正常,无需对个别客户进行单独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
五、第三方回款的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3%、3.88%、3.74%和2.62%,包括第三方为客户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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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为第三方分支机构、客户与第三方为集团内关联方、客户与第三方为其他关联方。请发行人:
(一)区分代付类型,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期存在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客户名称和背景、代付金额、代付原因,说明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真实性,各类情形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3月
单位:万元
代付类型 | 客户名称 | 第三方回款方名称 | 代付金额 |
第三方为客户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65.52 |
客户为第三方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9.07 |
合计 | 74.59 |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代付类型 | 客户名称 | 第三方回款方名称 | 代付金额 |
第三方为客户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312.21 |
客户为第三方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机务段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52.70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机务段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31.41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北机务段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19.41 |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3.89 | |
客户与第三方为集团内关联方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物资供应段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13.12 |
Epic International LLC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2.29 | |
客户与第三方为其他关联方 | 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 | Azt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 36.75 |
合计 | 471.77 |
8-2-85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代付类型 | 客户名称 | 第三方回款方名称 | 代付金额 |
第三方为客户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258.67 |
客户为第三方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机务段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41.49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机务段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9.58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物资供应段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24.29 |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21.11 |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4.66 | |
客户与第三方为集团内关联方 | Epic International LLC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124.48 |
客户与第三方为其他关联方 | 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 | Azt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 13.32 |
合计 | 497.60 |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代付类型 | 客户名称 | 第三方回款方名称 | 代付金额 |
第三方为客户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146.91 |
客户为第三方分支机构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机务段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8.16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53.38 | |
客户与第三方为集团内关联方 | Epic International LLC | Air Relief LLC | 77.12 |
中国铁路局沈阳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物资供应段 | 中国铁路局沈阳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97.50 | |
合计 | 503.08 |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的第三方回款主要是部分铁路局及其分支机构之间出于内
8-2-86
部统一资金支付和调配而形成。国外第三方回款中Epic International LLC 于2016年7月由EPIC Industries 收购Nickles Industries和Air Relief LLC后更名而来,其中AIR-RELIEFLLC为集团内的财务公司,负责对外收取和支付货款,因此出现Epic International LLC的款项由AIR-RELIEF LLC支付的情况;2019年9月Arcline 投资管理公司全资收购了GE油气公司、RTS公司以及Epic International LLC,成立了全新的Cooper MachineryServices公司,新公司成立后,原Epic International LLC的货款由新公司继承并支付。Azt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为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出于自身税赋原因考虑,2020年-2021年公司印度客户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部分业务由其关联方Azt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完成并付款。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因客户原因产生,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交易真实,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虚构交易、调节账龄情况。
(二)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形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均系客户自身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回款均直接转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存在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形。
(三)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款项纠纷,是否存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客户付款的情形,是否具有合理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款项纠纷。公司不存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客户付款的情形。
六、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范围、方式及依据;各期末应收账款函证的比例、未回函的比例和原因,替代方式及其充分性,分类说明函证调整情形及金额
【申报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实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确认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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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账,结合客户信用期情况,复核逾期账款及其回收情况;复核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进行的分析;
3、获取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表及台账,复核发行人应收票据的收取、背书、贴现情况;
4、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账,并结合发行人银行对账单、应收票据明细账,复核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5、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票据明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复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报告期内发行人票据背书转让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6、查阅同行业公开资料,核查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
7、查阅报告期各期各类主要客户合同或订单,了解发行人与客户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等;分析应收账款形成时间、确认是否存在超过信用期限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维持业务的情况;
8、与发行人销售与采购部门业务人员沟通,了解发行人对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的现金折扣背景、审批情况,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所有债务重组客户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合同;
9、核查发行人的收付款记录,核对现金折扣的实际发生情况;
10、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查发行人现金折扣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1、查阅发行人《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等制度,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回收应收账款的制度及运行情况;
12、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核查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具体确定过程等,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3、查阅并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测算如果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8-2-88
14、取得第三方回款统计明细表,获取并查阅与第三方回款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发票、物流单据、银行回款单据等原始交易凭证,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1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流水,查阅大额银行流水支出情况,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期后将款项退还给客户或者第三方的情形,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调节账龄的情形;
16、通过网络方式查询和结合个人卡流水核查,核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7、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内发行人诉讼的相关资料、通过网络方式查询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18、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核查与发行人的具体交易内容、交易金额、预收账款、应收款项,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① | 6,302.04 | 6,057.25 | 6,249.21 | 5,916.78 |
函证应收账款金额② | 6,098.22 | 5,890.55 | 6,085.37 | 5,391.21 |
函证比例③=②/① | 96.77% | 97.25% | 97.38% | 91.12% |
回函金额④ | 5,987.89 | 5,748.81 | 5,960.86 | 5,349.35 |
回函比例⑤=④/② | 98.19% | 97.59% | 97.95% | 99.22% |
回函相符金额⑥ | 4,828.66 | 5,215.28 | 5,675.60 | 4,943.48 |
回函相符比例⑦=⑥/② | 79.18% | 88.54% | 93.27% | 91.70% |
回函不符但经调节后相符金额⑧ | 1,159.24 | 533.53 | 285.26 | 405.87 |
回函不符但经调节后相符比例⑨=⑧/② | 19.01% | 9.06% | 4.69% | 7.53% |
未回函金额⑩ | 110.33 | 141.74 | 124.51 | 41.87 |
未回函比例?=⑩/② | 1.81% | 2.41% | 2.05% | 0.78% |
对于未回函的客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执行的替代程序包括:检查发行人对未回函单位的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物流单、签验单和会计处理是否一致以及针对未回函的客户做期后回款查验。
回函不符形成的原因主要系客户按照发票确认采购与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时点
8-2-89
不一致形成的差异,因回函不符已进行的调整包括公司记账串户导致的调整1,800.00元。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各类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与其对应收入匹配;
2、发行人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发生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3、发行人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因客户结构、产品类型,业务地域性等因素影响较同行业低,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期限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加大赊销力度扩大收入情形;
5、发行人不存在随意选择客户和确定现金折扣率的情形。发行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符合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6、发行人对逾期客户持续保持联络并对逾期应收账款持续催收,取得了主要逾期客户的还款计划。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回收应收账款的内控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7、发行人已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若按照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计提坏账准备,对发行人总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不大;
8、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情况正常,期后回款良好,无需对个别客户进行单独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已按照账龄组合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9、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均因客户原因产生,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交易真实,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虚构交易、调节的账龄情况;
10、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支付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形;
11、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款项纠纷;公司不存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客户付款的情形。
8-2-90
问题9.存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中账面价值分别为4,989.61万元、4,474.80万元、5,180.50万元和5,243.26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248.40万元、429.53万元、75.01万元和0万元。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铝裙、圆钢、生铁、废钢、钼铁、无缝管、电解铜等,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07%、55.26%、61.40%和55.09%。
(1)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发行人:①结合产成品生产周期、客户采购周期、下游应用领域等,说明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②结合备货策略说明各期末存货是否与当期末在手订单相匹配,并结合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各期末备货水平的合理性,说明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以及存货周转率变动是否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2)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请发行人:①按主要原材料分类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定价结算方式,同种原材料采购价格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及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次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②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定点采购是否属于委托加工情况,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准确。③说明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和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在成立次年分别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两家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营业收入是否来自发行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设立或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形。④补充说明其他材料的具体情况及供应商情况,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合理性。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六家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形。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为客户、供应商主体的合作历史,结合同期采购、销售情况等,交易定价机制及公允性。②说明产品采购最终用途,是否用于向同一供应商或关联方销售,采购过程是否受最终客户指定或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同时销售并采购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③说明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同地区其他客户、供应商同类产品销售采购情况,说明相关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的风险。请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采购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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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量化分析铝裙、圆钢、生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各类产品生产成本的影响,原材料向产品价格的传导机制,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升的风险,并进一步披露是否存在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相关措施,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5)存货盘点的具体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对各存货项目进行盘点的情况,包括盘点范围、盘点方法、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说明执行盘点的部门与人员、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②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退换货、质量纠纷等情况,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库龄情况,是否有具体订单对应,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金额、营业成本和各年末存货之间的关系,结合在手订单、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具体情况、期后存货结转和使用情况。②分析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别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相应减值测算过程,尤其是对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的产品减值的具体计算情况,说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对发行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成品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数量及占比、核查金额及占比,说明存货监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盘时间、监盘地点、监盘人员及结果)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发行人:
(一)结合产成品生产周期、客户采购周期、下游应用领域等,说明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产成品生产周期、客户采购周期、下游应用领域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根据订单和市场预测安排生产。公司产品生产周期根据成熟度和生产工序的复杂程度存在差异,常规产品生产周期一般在2个月左右,新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在半年左右。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通常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综合考虑向公司发送订单。一般而言,船舶行业客户一般在当月下达次月订单,铁路行业客户铁路系统会根据自身需求不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或订单,天然气输送处理客
8-2-92
户一般按周或月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通常按月统计订单情况,采购部据此制定采购计划,生产部门据此安排生产计划。
公司下游应用领域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7、一、(一)”之“1、市场、客户、产品结构、性能指标”相关部分。
2、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3月31日 | 账面余额(A) | 其中:在手订单对应的账面余额(B) | 非订单产品账面余额(C) | 呆滞存货余额(D) | 在手订单覆盖率(E=B/(A-D)) |
库存商品 | 1,335.04 | 211.27 | 757.36 | 366.40 | 21.81% |
发出商品 | 150.81 | 150.81 | 100.00% | ||
在产品 | 3,319.77 | 605.44 | 2,258.21 | 456.12 | 21.14% |
合计 | 4,805.62 | 967.52 | 3,015.57 | 822.52 | 24.29% |
2021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A) | 其中:在手订单对应的账面余额(B) | 非订单产品账面余额(C) | 呆滞存货余额(D) | 在手订单覆盖率(E=B/(A-D)) |
库存商品 | 934.03 | 104.69 | 462.94 | 366.40 | 18.44% |
发出商品 | 113.34 | 113.34 | 100.00% | ||
在产品 | 3,643.70 | 1,104.58 | 2,075.43 | 463.68 | 34.74% |
合计 | 4,691.07 | 1,322.61 | 2,538.37 | 830.09 | 34.26% |
2020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A) | 其中:在手订单对应的账面余额(B) | 非订单产品账面余额(C) | 呆滞存货余额(D) | 在手订单覆盖率(E=B/(A-D)) |
库存商品 | 1,227.68 | 259.13 | 586.46 | 382.09 | 30.64% |
发出商品 | 55.53 | 55.53 | 100.00% | ||
在产品 | 3,139.30 | 452.66 | 2,185.68 | 500.95 | 17.16% |
合计 | 4,422.51 | 767.32 | 2,772.14 | 883.05 | 21.68% |
2019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A) | 其中:在手订单对应的账面余额(B) | 非订单产品账面余额(C) | 呆滞存货余额(D) | 在手订单覆盖率(E=B/(A-D)) |
库存商品 | 1,130.70 | 162.95 | 701.26 | 266.49 | 18.85% |
8-2-93
发出商品 | 163.09 | 163.09 | 100.00% | ||
在产品 | 3,030.49 | 685.76 | 1,818.20 | 526.53 | 27.39% |
合计 | 4,324.28 | 1,011.79 | 2,519.46 | 793.02 | 28.65% |
其中滞库产品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3月31日 | 库存商品余额 | 在产品余额 | 减:跌价准备 | 净值 | 滞库原因 |
EMD铸铁活塞 | 74.38 | 12.89 | 82.27 | 5.00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 |
228钢顶铝裙活塞 | 222.50 | 186.45 | 36.05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推迟 | |
EMD缸套 | 273.41 | 220.73 | 462.65 | 31.49 | Pioneer产品,路测未通过 |
KP8.5"活塞 | 18.61 | 18.61 | Cooper产品,产品换代 | ||
合计 | 366.40 | 456.12 | 748.31 | 74.21 | |
2021年12月31日 | 库存商品余额 | 在产品余额 | 减:跌价准备 | 净值 | 滞库原因 |
EMD铸铁活塞 | 74.38 | 12.89 | 82.27 | 5.00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 |
228钢顶铝裙活塞 | 230.06 | 191.08 | 38.98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推迟 | |
EMD缸套 | 273.41 | 220.73 | 462.65 | 31.49 | Pioneer产品,路测未通过 |
KP8.5"活塞 | 18.61 | 16.94 | 1.67 | Cooper产品,产品换代 | |
合计 | 366.40 | 463.68 | 752.94 | 77.14 | |
2020年12月31日 | 库存商品余额 | 在产品余额 | 减:跌价准备 | 净值 | 滞库原因 |
EMD铸铁活塞 | 90.07 | 12.15 | 80.66 | 21.56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 |
228钢顶铝裙活塞 | 268.29 | 123.02 | 145.27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推迟 | |
EMD缸套 | 273.41 | 220.52 | 474.25 | 19.68 | Pioneer产品,路测未通过 |
KP8.5"活塞 | 18.61 | 18.61 | Cooper产品,产品换代 | ||
合计 | 382.09 | 500.95 | 677.93 | 205.12 | |
2019年12月31日 | 库存商品余额 | 在产品余额 | 减:跌价准备 | 净值 | 滞库原因 |
EMD铸铁活塞 | 11.31 | 87.79 | 53.01 | 46.09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 |
EMD缸套 | 236.57 | 248.10 | 195.39 | 289.28 | Pioneer产品,路测未通过 |
KP8.5"活塞 | 18.61 | 18.61 | Cooper产品,产品换代 | ||
228钢顶铝裙活塞 | 150.12 | 150.12 | Pioneer产品,订单取消、推迟 | ||
240体 | 40.52 | 38.71 | 1.81 | 国内客户产品,产品换代 | |
合计 | 266.49 | 526.53 | 287.11 | 505.91 |
8-2-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对应在手订单的覆盖率分别为28.65%、21.68%、34.26%和24.29%。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产品型号多,公司会根据客户历史采购量、采购型号,结合客户预计需求,综合考虑自身生产周期和生产能力,合理提前安排生产备货。
3、报告期内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1,027.98 | 17.16 | 1,081.48 | 18.23 | 705.24 | 13.69 | 918.15 | 17.4 |
在产品 | 3,319.77 | 55.41 | 3,643.70 | 61.41 | 3,139.30 | 60.92 | 3,030.49 | 57.43 |
库存商品 | 1,335.04 | 22.28 | 934.03 | 15.74 | 1,227.68 | 23.83 | 1,130.70 | 21.43 |
发出商品 | 150.81 | 2.52 | 113.34 | 1.91 | 55.53 | 1.08 | 163.09 | 3.09 |
委托加工物资 | 157.97 | 2.64 | 160.89 | 2.71 | 24.98 | 0.48 | 34.30 | 0.65 |
合计 | 5,991.57 | 100.00 | 5,933.44 | 100.00 | 5,152.73 | 100.00 | 5,276.73 | 100.00 |
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原因包括:
1)采购需求对存货余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主要为铝裙、生铁、圆钢等原材料以及机加工所耗用的工具、刃具等。一方面,考虑到原材料使用量大,为了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公司外采存货会适当增加原材料备货。另一方面,公司工具、刃具主要包括刀块、刀柄、钻头等,用于各种型号产品生产,由于公司生产产品型号多、批量小,临时采购工具、刃具无法满足生产及时性需求,因此会提前储备。
2)备货策略对存货余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内燃机,下游应用行业主要包括铁路机车、船舶和天然气输送处理行业。活塞和缸套是发动机汽缸体中作往复运动的关键零部件,并不是以一种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为基准而生产的零件,而是以自身机器标准而生产的一种零件,其形状与所选用的燃烧室形式有关,所以公司活塞、缸套及配件的型号较多。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产品型
8-2-95
号多,公司会根据客户历史采购量、采购型号,结合客户预计需求预测,合理提前安排生产备货。3)生产安排对存货余额的影响公司的生产模式是根据订单和市场预测安排生产。公司生产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产品生产周期长,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转换次数、合理利用产能,结合市场预测,公司在制定生产计划时,会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单批次生产数量。对于客户定制的产品,一般需要小批量试制,周期相对较长。综上所述,公司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主要受到采购策略、备货策略、生产安排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存货 | 资产 | 占比 | 存货 | 资产 | 占比 | |
渤海汽车(600960) | 111,446.75 | 852,585.24 | 13.07% | 102,772.16 | 824,626.78 | 12.46% |
中原内配(002448) | 66,968.78 | 514,627.23 | 13.01% | 65,088.19 | 514,796.50 | 12.64% |
华闽南配(8355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490.94 | 31,999.69 | 29.66% |
汇隆活塞(833455) | 5,243.26 | 21,551.56 | 24.33% | 5,180.50 | 21,605.44 | 23.98% |
(续上表)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存货 | 资产 | 占比 | 存货 | 资产 | 占比 | |
渤海汽车(600960) | 94,151.10 | 919,850.04 | 10.24% | 95,321.15 | 889,361.91 | 10.72% |
中原内配(002448) | 52,352.34 | 497,557.52 | 10.52% | 45,689.11 | 418,102.36 | 10.93% |
华闽南配(835582) | 8,646.96 | 35,978.36 | 24.03% | 6,768.07 | 28,930.25 | 23.39% |
汇隆活塞(833455) | 4,474.80 | 20,314.62 | 22.03% | 4,989.61 | 21,701.13 | 22.99% |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华闽南配未披露一季报。
8-2-96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资产比例高于渤海汽车和中原内配,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船用内燃机和铁路内燃机,渤海汽车和中原内配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燃机,公司产品生产具有批量小、批次多的特点,生产周期较上述可比公司长。2)公司产品型号多,为满足客户临时性用货需求,会根据市场情况,留存部分产品或零配件备用。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资产比例略低于华闽南配,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结合备货策略说明各期末存货是否与当期末在手订单相匹配,并结合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各期末备货水平的合理性,说明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以及存货周转率变动是否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1、公司的备货策略、期末存货与在手订单的匹配情况
(1)备货策略
1)结合订单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等合理备货
采购部根据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同时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充足和稳定。
2)生产实际情况合理生产备货
公司生产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产品生产周期长,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转换次数、合理利用产能,结合市场预测,公司在制定生产计划时,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增加单批次生产数量。
3)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合理生产备货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产品型号多,公司会根据客户历史采购量、采购型号,结合客户预计需求预测,合理提前安排生产备货。
(2)期末存货与在手订单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在手订单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一、(一)”之“2、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的具体情况”相关部分。
2、结合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各期末备货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及期后销售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 | 2021年12 | 2020年12 | 2019年12 |
8-2-97
月31日 | 月31日 | 月31日 | 月31日 | |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账面余额(A) | 1,485.85 | 1,047.37 | 1,283.21 | 1,293.79 |
减:滞库商品账面余额(B) | 366.40 | 366.40 | 382.09 | 266.49 |
调整后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账面余额(C=A-B) | 1,119.44 | 680.97 | 901.12 | 1,027.30 |
期后销售结转金额(D) | 714.30 | 414.07 | 721.36 | 947.58 |
期后销售结转比例(E=D/C) | 63.81% | 60.81% | 80.05% | 92.24% |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至2022年9月末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期后销售结转的比例分别为92.24%、80.05%、
60.81%和63.81%,呈下降趋势系各期末库存商品流转时间逐期缩短所致。2019年末库存商品尚未流转产品主要系备品备件,用于各型号产品应急维修或客户临时少量需求,金额较小。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期后销售结转比例与公司备货策略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及期后耗用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A) | 4,505.73 | 4,886.07 | 3,869.52 | 3,982.93 |
减:滞库在产品账面余额(B) | 456.12 | 463.68 | 500.95 | 526.53 |
调整后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C=A-B) | 4,049.61 | 4,422.39 | 3,368.56 | 3,456.40 |
期后耗用结转情况(D) | 3,404.44 | 3,459.40 | 2,919.96 | 3,166.56 |
期后耗用结转比例(E=D/C) | 84.07% | 78.22% | 86.68% | 91.61% |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期后耗用结转比例分别为91.61%、
86.68%、78.22%和84.07%,呈下降趋势系各期末库存商品流转时间逐期缩短所致,期后结转情况较好。公司2019年末在产品期后未结转部分主要为备品备件,用于应急生产及加工销售,2019年末原材料未结转部分主要为工具、刃具,用于各类型号产品加工生产。
综上,公司各期末存货与当期末在手订单相匹配;各期末存货期后销售、耗用情况良好,期末备货水平合理。
8-2-98
3、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以及存货周转率变动是否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1)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存货(万元) | 5,243.26 | 5,180.50 | 4,474.80 | 4,989.61 |
资产总额(万元) | 21,551.56 | 21,605.44 | 20,314.62 | 21,701.13 |
占比 | 24.33% | 23.98% | 22.03% | 22.99%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为稳定。
(2)存货周转率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渤海汽车(600960) | 0.87 | 4.00 | 4.29 | 4.36 |
中原内配(002448) | 0.62 | 3.06 | 2.64 | 2.40 |
华闽南配(835582) | 不适用 | 2.28 | 2.32 | 1.79 |
平均值 | 0.75 | 3.11 | 3.08 | 2.85 |
汇隆活塞(833455) | 0.26 | 1.20 | 1.23 | 1.51 |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华闽南配未披露一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船用内燃机和铁路内燃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燃机,公司产品生产具有批量小、批次多的特点,生产周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长。公司产品生产周期根据成熟度和生产工序的复杂程度存在差异,常规产品生产周期一般在2个月左右,新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在半年左右,汽车活塞及配件属于批量生产的标准品,生产周期一般在0.5个月左右;2)公司产品型号多,为满足客户临时性用货需求,会根据市场情况,留存部分产品或零配件备用。
(3)存货变动与业务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12,606.29 | -1.73% | 12,827.92 | -7.48% | 13,864.51 |
营业成本 | 6,630.42 | 3.21% | 6,423.91 | -11.62% | 7,268.33 |
存货余额 | 5,933.44 | 15.15% | 5,152.73 | -2.35% | 5,276.73 |
8-2-99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2019年分别减少7.48%和11.62%,2020年末存货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2.35%,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存货余额变动趋势一致,其中存货余额减少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末为印度客户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生产的EMD缸套系列和新228活塞系列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2020年分别增长-1.73%、3.21%,2021年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15.15%,存货增幅超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幅,主要系公司预计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备货,年末订单排产等因素,导致原材料和在产品增加。
二、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请发行人:
(一)按主要原材料分类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定价结算方式,同种原材料采购价格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及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次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情况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为铝裙、圆钢、生铁、废钢、刀块、钼铁、无缝管和电解铜等,报告期内上述原材料合计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8.07%、55.26%、61.40%和
55.09%,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铝裙 | 169.24 | 18.10 | 820.73 | 17.43 | 757.83 | 20.29 | 1,234.65 | 24.00 |
圆钢 | 159.24 | 17.03 | 617.19 | 13.11 | 375.35 | 10.05 | 593.50 | 11.54 |
生铁 | 88.46 | 9.46 | 239.20 | 5.08 | 208.04 | 5.57 | 335.48 | 6.52 |
废钢 | 57.37 | 6.13 | 467.08 | 9.92 | 335.56 | 8.99 | 304.35 | 5.92 |
刀块 | 40.90 | 4.37 | 160.33 | 3.40 | 166.10 | 4.45 | 214.76 | 4.17 |
钼铁 | 257.05 | 5.46 | 95.38 | 2.55 | 126.29 | 2.45 | ||
无缝管 | 160.23 | 3.40 | 55.93 | 1.50 | 101.93 | 1.98 | ||
电解铜 | 169.68 | 3.60 | 69.51 | 1.86 | 76.68 | 1.49 | ||
合计 | 515.21 | 55.09 | 2,891.49 | 61.40 | 2,063.70 | 55.26 | 2,987.64 | 58.07 |
2、发行人按主要原材料分类的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定价结算方式
发行人按主要原材料分类的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和定价结算方式
8-2-100
如下表所示:
原材 料种 类 | 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定价结算方式 |
铝裙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第一个铝镁合金加工企业,是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中的2项,目前已成为中国铝业公司铝加工五大基地之一。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滨城活塞供应商,2017年汇隆活塞承接滨城活塞业务后开始合作。 | 采取提前约定固定价格的定价方式。 |
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专业从事飞机部件及整机、高端装备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建设的“航空零部件加工基地”之一。在东北地区锻造加工实力较强,曾荣获国际金属博览会金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奖项,为国内航空、航天等几十家知名企业配套。 | 公司与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开始合作,通过高管朋友介绍建立合作关系。 | 基于市场价及一年销售价格进行定价,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确定采购价格,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 | |
圆钢 |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是一所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特钢公司,是国内大型锻造圆钢、锻件、锻材的公司,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 公司与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从2017年开始合作,通过网络渠道建立合作关系。 | 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成本价格、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不同供应商之间定价方式相同。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生产“高、精、尖、奇、难、缺、特、新”等特殊钢材料产品,是我国特殊钢材料重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截至2022年3月份已获得专利授权59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300余项。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滨城活塞供应商,2017年汇隆活塞承接滨城活塞业务后开始合作。 | ||
生铁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矿山开采、铁粉精选、冶炼铸造为一体的新型非公有制现代化联合企业,公司拥有四座主体矿山、三个铁选厂、两个炼铁公司。是中国铸造协会确定的“全国优质铸造生铁基地 ”,获中国铸造材料展览会“金鼎奖”,为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辽宁省名牌产品及守信用重合同企业。 | 公司与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从2014年开始合作,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及原材料、铸造成本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不同供应商之间定价方式 |
8-2-101
相同。 | |||
废钢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注册成立,主要经营废钢贸易等批发贸易业务,以及五金产品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 | 公司与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从2016年开始合作,通过市场贸易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及原材料、铸造成本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不同供应商之间定价方式相同。 |
刀块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63号,经营范围包括量具、刀具、五金工具、机床附件、机床销售,属于批发贸易行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 公司与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从2017年1月开始合作。 | 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成本价格、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不同供应商之间定价方式相同。 |
3、同种原材料采购价格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的分析同种原材料采购价格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的分析如下表所示:
原材 料种 类 | 差异情况分析 |
铝裙 | 铝裙为铝加工后的半成品,公司采购的铝裙型号和规格较多,公司向行业内两家主要铝裙供应商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单价对比如下: 240铝裙:2019年、2021年上述两家供应商采购单价差异率分别为5.66%、0.27%; 265铝裙:2019年上述两家供应商采购单价差异率为7.69%; 280铝裙:2019年、2021年上述两家供应商采购单价差异率分别为1.37%、0.43%。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铝裙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未进行价格对比的年份系当年未向两家单位采购相同型号铝裙。) |
圆钢 | 公司采购的圆钢型号和规格较多,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圆钢φ130、φ150、φ160等,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圆钢φ15、φ115、φ265螺栓料等,不同供应商之间的价格不具备可比性。 报告期内,具有市场可比价格的圆钢φ235φ20采购单价(不含税)与市场价格(不含税)平均差异率为11.31%、5.69%、7.55%、2.34%,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金额 |
8-2-102
占比较小,议价能力较弱。以2021年为例,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74.14亿元,公司采购金额占比不足0.1%;根据供应商访谈记录,公司在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采购占比约为5%,采购占比较小,因此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导致采购价格略高于市场价。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圆钢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可比性不强,主要供应商圆钢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 |
生铁 | 报告期内,公司生铁主要采购单位为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供应商采购批次和金额较少,不同供应商之间的价格不具备可比性。 公司生铁采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挂钩,采购单价(不含税)与市场价格(不含税)平均差异率为4.34%、3.47%、4.79、16.77%,公司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因为公司采购金额较小,议价能力较弱。以2021年为例,根据供应商访谈记录,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约为15亿元,公司向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239.20万元,采购金额占比不足1%。2022年1-3月采购价格大幅高于市场价格,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生铁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为锁定价格于2021年10月与供应商签订了大额采购合同,而生铁市场价格随后开始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生铁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可比性不强,主要供应商生铁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
废钢 | 报告期内,公司废钢主要采购单位为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其他供应商采购批次和金额较少,不同供应商之间的价格不具备可比性。 公司废钢采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挂钩,公司废钢采购单价(不含税)与当日市场价格(不含税)平均差异率分别为3.11%、1.79%、4.85%和0.52%,由于大连地区无公开的废钢价格数据,市场价格参考的公开数据为河北唐山的废钢价格,唐山为我国钢铁重要产地,废钢价格相对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废钢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可比性不强,主要供应商废钢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
刀块 | 报告期内,公司刀块主要采购单位为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其他供应商采购批次和金额较少,不同供应商之间的价格不具备可比性。刀块为产成制品,不同型号报价不一。根据供应商访谈记录,因公司多批次、大批量采购,公司刀块平均采购价格较市场价格偏低,但差异不大。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刀块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可比性不强,主要供应商刀块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
4、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次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次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以及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情况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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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种类 | 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次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 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 | 是否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 |
铝裙 | 报告期内铝裙供应商采购金额第一的为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020.65万元、733.94万元、560.36万元和169.04万元;第二的为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204.69万元、30.23万元、274.34万元和0万元;其他为零星采购。 采购金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各型号原材料储存消耗情况实际情况变动以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订单采购变化;采购金额次序未发生变动;采购变动情况合理。 | 报告期内,公司铝裙采购在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产品(活塞锻件)营收占比约为70%;报告期内,公司铝裙在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产品(锻造类产品)占比约为2%。 | 公司铝裙采购不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 |
圆钢 | 报告期内圆钢裙供应商采购金额第一的为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445.78万元、220.73万元、412.97万元和61.44万元;第二的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18.41万元、131.80万元、152.55万元和69.05万元;其他为零星采购。 采购金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原材料储存消耗情况实际情况变动以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订单采购变化;2022年一季度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次序上升系生产调整所致,圆钢φ135采购较多;采购变动情况合理。 | 报告期内,公司圆钢采购在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同类产品营收占比分别为0.13%、0.14%、0.13%和0.25%;报告期内,公司圆钢在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营收占比约为5%。 | 公司圆钢采购不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 |
生铁 | 报告期内生铁供应商采购金额第一的为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335.48万元、163.55万元、239.20万元和88.46万元;其他为零星采购。 采购金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原材料储存消耗情况实际情况变动以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订单采购变化;采购金额次序未发生变动;采购变动情况合理。 | 报告期内,公司生铁采购在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营收占比较小,2021年约为0.16%。 | 公司生铁采购不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 |
废钢 | 报告期内废钢供应商采购金额第一的为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304.35 | 根据访谈记录,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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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335.56万元、503.34万元和57.37万元;其他为零星采购。 采购金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原材料储存消耗情况实际情况变动以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订单采购变化;采购金额次序未发生变动;采购变动情况合理。 | 公司年销售额约1000万。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废钢采购占比为30.44%、33.56%和44.51%。 | 公司主要从事废钢贸易,废钢由其通过自有渠道进行收购后销售,不属于废钢经销商。 | |
刀块 | 报告期内刀块供应商采购金额第一的为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每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91.53万元、152.09万元、161.69万元和40.90万元;其他为零星采购。 采购金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原材料储存消耗情况实际情况变动以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订单采购变化;采购金额次序未发生变动;采购变动情况合理。 | 报告期内,根据供应商访谈记录,公司刀块采购在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同类产品中占比约为15%。 | 公司刀块采购不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 |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定点采购是否属于委托加工情况,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三)说明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和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在成立次年分别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两家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营业收入是否来自发行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设立或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形
1、上述两家公司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与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合作情况
发行人与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合作开始时间: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019年8月开始合作。
供应商获取方式及原因:经行业内人士介绍,采用市场询价比价确定符合发行人供应商采购需求后建立合作关系。
主要采购内容:钼铁、电解铜等有色金属。
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41.99万元、263.35万元、220.32万元、26.61万元。
由于采取市场化询价,采购价格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挂钩,采购价格公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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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采购价格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走势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向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钼铁、电解铜,采购单价与公司平均采购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原材料名称 | 年度 |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采购均价 | 公司平均采购价格 | 差异率 |
钼铁 | 2019年度 | 108.13 | 106.13 | 1.88% |
2020年度 | 83.16 | 87.50 | -4.96% | |
2021年度 | 108.73 | 128.66 | -15.49% | |
2022年1-3月 | ||||
电解铜 | 2019年度 | 43.28 | 43.08 | 0.46% |
2020年度 | 44.44 | 44.56 | -0.27% | |
2021年度 | 60.45 | 62.33 | -3.02% | |
2022年1-3月 |
从上表单价对比情况分析,2021年公司向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钼铁的价格低于平均采购价格,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钼铁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向其他供应商进行了采购,而公司向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采购主要集中在2021年上半年,因此导致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钼铁采购均价低于全年钼铁平均采购价格。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向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价与平均采购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发行人与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真实、采购价格公允,选择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系正常商业合作,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与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情况
发行人与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始时间: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019年11月开始合作。
供应商获取方式及原因:公司原外协加工商瓦房店东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将磷化加工业务转让给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经营,因此延续合作关系。
主要采购内容:磷化加工。
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4.70万元、74.11万元、75.20万元、17.63万元。
由于采取市场化询价,按照加工重量计价,与其他外协供应商报价或价格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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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公司向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价与公司平均采购单价对比情况如下(2019年存在多家磷化外协供应商,其他年度仅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磷化外协供应商):
工艺名称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磷化加工均价采购价格 | 公司磷化加工均价 | 市场询价 |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2019年度 | ||
锰系磷化,元/千克 | 1.29 | 1.50 | 1.20 | 1.06 | 1.23 | 1至1.5 |
由上表可见,公司向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价与公司磷化平均采购单价以及市场询价差异较小,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发行人与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真实、采购价格公允,选择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系正常商业合作,具有合理性。
2、上述两家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营业收入是否来自发行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设立或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形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年销售规模约为9,000万元,2019-2021年,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为625.66万元,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销售规模比例约为2.32%;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年销售规模约为150万元,2019-2021年,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合计为164.01万元,发行人年均采购金额占其销售规模比例约为36.45%。两家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营业收入并非来自发行人。
上述两家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设立或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形。
(四)补充说明其他材料的具体情况及供应商情况,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采购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工器具、包装物和其他材料,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要材料 | 铝裙 | 169.24 | 18.10 | 820.73 | 17.43 | 757.83 | 20.29 | 1,234.65 | 24.00 |
圆钢 | 159.24 | 17.03 | 617.19 | 13.11 | 375.35 | 10.05 | 593.50 | 11.54 | |
生铁 | 88.46 | 9.46 | 239.20 | 5.08 | 208.04 | 5.57 | 335.48 | 6.52 | |
废钢 | 57.37 | 6.13 | 467.08 | 9.92 | 335.56 | 8.99 | 304.35 | 5.92 |
8-2-107
刀块 | 40.90 | 4.37 | 160.33 | 3.40 | 166.10 | 4.45 | 214.76 | 4.17 | |
钼铁 | 257.05 | 5.46 | 95.38 | 2.55 | 126.29 | 2.45 | |||
无缝管 | 160.23 | 3.40 | 55.93 | 1.50 | 101.93 | 1.98 | |||
电解铜 | 169.68 | 3.60 | 69.51 | 1.86 | 76.68 | 1.49 | |||
辅助材料 | 126.96 | 13.58 | 635.63 | 13.50 | 423.18 | 11.33 | 535.61 | 10.41 | |
外协加工 | 73.71 | 7.88 | 426.04 | 9.05 | 511.12 | 13.69 | 519.21 | 10.09 | |
工器具 | 68.04 | 7.28 | 163.20 | 3.47 | 217.01 | 5.81 | 382.77 | 7.44 | |
包装物 | 16.50 | 1.76 | 84.61 | 1.80 | 83.56 | 2.24 | 114.96 | 2.23 | |
消耗性材料 | 134.73 | 14.41 | 508.53 | 10.80 | 436.09 | 11.68 | 604.65 | 11.75 | |
年采购合计 | 935.15 | 100.00 | 4,709.50 | 100.00 | 3,734.66 | 100.00 | 5,144.84 | 100.00 |
1、辅助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辅助材料合计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0.41%、11.33%、13.50%和13.58%。公司辅助材料类别较多,选取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前20名(报告期前20名合计采购总额1,474.11万元,占辅助材料采购总额的85.64%),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覆膜砂 | 11.79 | 1.26 | 51.98 | 1.10 | 72.01 | 1.93 | 53.20 | 1.03 |
2 | 铬矿砂 | 24.56 | 2.63 | 39.08 | 0.83 | 34.83 | 0.93 | 49.78 | 0.97 |
3 | 稀土镁 | 0.00 | 0.00 | 64.43 | 1.37 | 29.73 | 0.80 | 27.04 | 0.53 |
4 | 螺栓 | 17.02 | 1.82 | 21.93 | 0.47 | 14.28 | 0.38 | 66.37 | 1.29 |
5 | 大林砂 | 0.00 | 0.00 | 32.89 | 0.70 | 25.21 | 0.68 | 31.28 | 0.61 |
6 | 镍板 | 0.00 | 0.00 | 49.68 | 1.05 | 8.67 | 0.23 | 24.04 | 0.47 |
7 | 锆英粉涂料 | 6.81 | 0.73 | 22.93 | 0.49 | 20.70 | 0.55 | 26.98 | 0.52 |
8 | 造型砂 | 5.05 | 0.54 | 23.67 | 0.50 | 15.68 | 0.42 | 31.63 | 0.61 |
9 | 电极增碳剂 | 3.01 | 0.32 | 31.02 | 0.66 | 24.73 | 0.66 | 15.85 | 0.31 |
10 | 硅钡 | 0.00 | 0.00 | 36.35 | 0.77 | 13.91 | 0.37 | 19.00 | 0.37 |
11 | 树脂 | 8.94 | 0.96 | 23.84 | 0.51 | 14.65 | 0.39 | 21.82 | 0.42 |
12 | 玻璃水 | 7.11 | 0.76 | 17.11 | 0.36 | 15.01 | 0.40 | 19.76 | 0.38 |
13 | 磷片醇基涂料 | 3.35 | 0.36 | 13.86 | 0.29 | 16.29 | 0.44 | 15.36 | 0.30 |
14 | 硅铁 | 0.00 | 0.00 | 30.87 | 0.66 | 7.30 | 0.20 | 9.71 | 0.19 |
15 | 二氧化碳 | 4.64 | 0.50 | 12.94 | 0.27 | 12.12 | 0.32 | 14.11 | 0.27 |
16 | 钒铁 | 0.00 | 0.00 | 17.60 | 0.37 | 5.62 | 0.15 | 15.62 | 0.30 |
17 | 酒精 | 2.67 | 0.29 | 9.73 | 0.21 | 10.83 | 0.29 | 10.23 | 0.20 |
18 | 钢板 | 12.36 | 1.32 | 12.60 | 0.27 | 3.58 | 0.10 | 0.86 | 0.02 |
8-2-108
19 | 锰铁 | 0.00 | 0.00 | 16.29 | 0.35 | 4.22 | 0.11 | 8.13 | 0.16 |
20 | 集渣剂(进口) | 1.68 | 0.18 | 10.18 | 0.22 | 8.32 | 0.22 | 7.68 | 0.15 |
21 | 其他 | 19.64 | 2.10 | 106.84 | 2.27 | 73.80 | 1.98 | 74.84 | 1.45 |
合计 | 126.96 | 13.58 | 635.63 | 13.50 | 423.18 | 11.33 | 535.61 | 10.41 |
报告期内辅助材料供应商数量较多,前五供应商及其采购占比为: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占比18.21%、大连镒鑫金属有限公司占比13.92%、大连三本铸材有限公司占比7.69%、大连市甘井子区环盛助剂厂占比7.67%、大连金三角铸造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占比7.31%,合计占比54.80%。
公司辅助材料为覆膜砂、铬矿砂、稀土镁等,主要用于产品铸造和热处理等工序。公司辅助材料具有品种多、型号多及采购批次多等特点。根据上表数据,公司报告期内单一辅助材料占比最高不超过2%,不存在单一辅助材料占比较大的情况;公司辅助材料系生产过程中必要投入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产品型号进行合理采购。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合计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0.09%、13.69%、9.05%和7.88%。
外协加工主要是公司产品部分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方式进行,公司外协加工主要分为表面处理委托加工和原材料委托加工。表面处理委托加工:指产品加工至半成品,委托外协厂家进行表面处理的委托加工产品(如镀锡、磷化、喷涂巴氏合金、镀铬等)。原材料委托加工: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外协加工厂按委托加工合同或技术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进行相关工序加工,检验合格后,支付其加工费用的外协加工产品(如钢顶毛坯锻造等)。
(1)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主要供应商及采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期间 | 外协供应商名称 | 外协类别 | 外协环节/产品服务名称 | 采购额(万元) |
2019年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镀铬、镀锡等 | 196.87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钢顶毛坯锻造 | 188.10 | |
瓦房店东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磷化 | 51.03 | |
上海熔射机械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十字滑块喷涂巴氏合金 | 21.96 | |
承信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铝导块、铝导套等加工 | 17.90 |
8-2-109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磷化 | 14.70 | |
大连恒利金属表面处理剂厂 | 表面处理 | 磷化 | 12.32 | |
大连金州热镀锌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常温磷化(热镀锌) | 8.71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发模具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加工磨制环槽塞规 | 3.57 | |
大连金铁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螺栓锻方 | 2.63 | |
大连通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磷化 | 1.42 | |
合计 | 519.21 | |||
2020年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镀铬、镀锡等 | 301.26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钢顶毛坯锻造 | 103.14 |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磷化 | 74.11 | |
上海熔射机械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十字滑块喷涂巴氏合金 | 20.70 | |
承信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铝导块、铝导套等加工 | 11.48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发模具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加工磨制环槽塞规 | 0.43 | |
合计 | 511.12 | |||
2021年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镀铬、镀锡等 | 150.51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钢顶毛坯锻造 | 122.81 |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磷化 | 75.20 | |
上海熔射机械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十字滑块喷涂巴氏合金 | 69.21 | |
上海新业热喷涂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十字滑块喷涂巴氏合金 | 5.13 | |
承信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铝导块、铝导套加工 | 1.84 | |
大连文瑞机械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螺栓滚压螺纹 | 0.99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发模具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加工磨制环槽塞规 | 0.35 | |
合计 | 426.04 | |||
2022年1-3月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镀铬、镀锡等 | 37.57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磷化 | 17.63 |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钢顶毛坯锻造 | 17.02 | |
大连华辰电镀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 缸套垫片电镀 | 0.73 | |
承信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铝导块、铝导套等加工 | 0.73 | |
大连文瑞机械有限公司 | 原材料委托加工 | 螺栓滚压螺纹 | 0.03 |
8-2-110
合计 | 73.71 |
(2)市场询价情况及外协加工定价的公允性情况
选取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占比前三的企业: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镀铬镀锡)、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磷化加工)和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钢顶毛坯锻造)。经查询比对,其企业价格与市场询价差异较小,定价公允。价格见下表:
外协企业 | 工艺 | 该客户占总外协加工费比例 | 采购价格 | 市场询价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镀锡(14寸活塞裙,元/支) | 44.86% | 354.53 | 354.53 | 380至400 |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锰系磷化,元/千克 | 28.18% | 1.29 | 1.50 | 1.20 | 1.06 | 1至1.5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钢顶毛坯锻造(240A顶,元/个) | 11.87% | 36.04 | 36.04 | 36.04 | 36.04 | 40至43 |
公司的外协加工为一般的工业加工环节,系公司产品加工必要流程;同时,公司根据采购计划及外协加工的工艺质量要求,按照加工成本、合理利润及结合市场询价确认外协产品的各道工序的单位加工费,外协加工工序单价与市场价格、不同生产加工商报价差异较小。
3、工器具和包装物
公司工器具主要为钻头、顶尖、砂轮和带锯条等,主要用于公司机床等设备的各种易耗损零部件的维修和更换。公司工器具报告期内合计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44%、5.81%、3.47%和7.28%。报告期内工器具前五供应商及其采购占比为: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占比42.28%、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占比12.01%、象山利忠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占比6.22%、大连众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占比3.33%、陕西关中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占比2.77%,合计占比66.60%。
公司包装物主要为各类型号的包装箱、木箱、泡沫箱、缸套箱和塑料袋等,主要用于活塞及缸套等产品的包装和运输。公司包装物报告期内合计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23%、2.24%、1.80%和1.76%。报告期内工器具前五供应商及其采购占比为: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占比40.10%、大连前关泡沫厂占比23.30%、大连苏洪木业加工厂占比9.64%、大连新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占比9.58%、大连联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占比7.18%,合计占比89.80%。
8-2-111
由于公司具有多种型号的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易损零件的消耗也存在差异;包装物则受制于公司活塞和缸套型号及大小的多样性,因此二者存在采购品种多、型号多及采购批次多等特点,公司不存在单一工器具或包装物占比较大的情况。
4、消耗性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材料合计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1.75%、11.68%、10.80%和14.41%。其他材料类别较多,按照功能进行分类后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分类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 | 外购装配件 | 35.48 | 3.79 | 113.21 | 2.40 | 120.09 | 3.22 | 195.33 | 3.80 |
2 | 切削液、油类 | 34.11 | 3.65 | 85.26 | 1.81 | 80.27 | 2.15 | 100.94 | 1.96 |
3 | 车床配件 | 13.42 | 1.43 | 84.65 | 1.80 | 66.01 | 1.77 | 79.79 | 1.55 |
4 | 电气配件 | 3.11 | 0.33 | 37.49 | 0.80 | 20.03 | 0.54 | 34.27 | 0.67 |
5 | 打磨配件 | 1.54 | 0.16 | 6.59 | 0.14 | 6.09 | 0.16 | 8.13 | 0.16 |
6 | 零星类 | 47.08 | 5.04 | 181.33 | 3.85 | 143.59 | 3.84 | 186.19 | 3.62 |
合计 | 134.73 | 14.41 | 508.53 | 10.80 | 436.09 | 11.68 | 604.65 | 11.75 |
其他材料主要包括外购装配件(O型圈、油堵等)、切削液及油类(润滑剂、防锈油等)、车床配件(齿轮、轮轴等)、电器配件(电缆线、辐射管等)和打磨配件(打磨机、角磨机等)等。
其他材料的品种类别较多,采购较为分散,报告期内其他材料前五供应商及其采购占比为:宁波坤宸机械有限公司占比6.01%、大连众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占比
5.67%、铁岭科曼胶业制品有限公司占比5.22%、象山利忠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占比4.96%、大连丰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占比4.28%,合计占比26.14%。公司不存在其他材料单一供应商占比较大的情况。
综上,公司其他材料采购金额较大主要是受到生产工艺特点、产品型号较多及备货策略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三、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合理性。请发行人: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为客户、供应商主体的合作历史,结合同期采购、销售情况等,交易定价机制及公允性
1、合作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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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资阳晨工机车修理有限公司、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车泽通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更名为大连中车泽通电气有限公司)、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交易。公司与上述主体的合作历史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 | 合作历史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与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从2016年开始合作,通过市场贸易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资阳晨工机车修理有限公司 | 公司与资阳晨工机车修理有限公司从2017年开始合作,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 | 系临时客户,仅2021年有少量业务往来。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从2017年开始合作,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大连中车泽通机械有限公司 | 公司与大连中车泽通机械有限公司从2019年开始合作,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公司与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从2011年开始合作,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公司与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从2007年开始合作,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建立合作关系。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原为滨城活塞供应商,2017年汇隆活塞承接滨城活塞业务后开始合作。 |
2、同期采购、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主体的采购和销售情况(销售和采购的内容、金额及相关金额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仅统计当年或当期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客户/供应商 | 销售 | 采购 |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2022年1-3月 | 资阳晨工机车修理有限公司 | 240钢顶铝裙活塞、240钢顶铝裙活塞修复 | 3.19 | 0.11% | 240铝裙(旧)、240钢顶(旧) | 1.41 | 0.09%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铁屑、钢屑等 | 52.42 | 1.84% | 废钢 | 57.37 | 3.76% | |
2021 | 资阳晨工 | 240钢顶铝裙活 | 22.87 | 0.18% | 240铝裙 | 1.84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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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机车修理有限公司 | 塞等 | (旧)、240钢顶(旧) |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铁屑、钢屑、铝屑等 | 226.35 | 1.80% | 废钢、钼铁等 | 503.34 | 7.59% | |
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 | 钢屑 | 4.12 | 0.03% | 废钢 | 21.96 | 0.33% | |
2020年度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320整体球铁活塞、G32钢顶铁裙活塞等 | 1,470.73 | 11.47% | 小端衬套 | 0.13 | 0.002% |
大连中车泽通机械有限公司 | 240钢顶铁裙活塞、280活塞头、280活塞结合组 | 6.14 | 0.05% | 240K活塞顶 | 2.12 | 0.03% |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气缸套、钢顶铝裙活塞等 | 507.97 | 3.96% | O型圈、螺母、梅花头螺栓、支管垫片、气缸垫片、排片支管垫片、螺栓3/8 | 20.61 | 0.32% |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DE23e分体活塞、DK28e活塞、DKM26e活塞、DKM28e活塞、DK20活塞、DK20e活塞等 | 961.75 | 7.50% | D185E螺栓 | 0.42 | 0.007% |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铁屑、钢屑、铝屑等 | 210.56 | 1.64% | 废钢 | 335.56 | 5.22% | |
2019年度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240钢顶铝裙活塞、280钢顶铝裙活塞 | 296.11 | 2.14% | 钢顶铁裙活塞(金州) | 7.96 | 0.11%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铁屑、钢屑、铝屑等 | 260.30 | 1.88% | 废钢 | 304.35 | 4.19% |
3、交易定价机制及公允性
(1)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废钢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8-2-114
单位:万元/吨(不含税)
客户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0.39 | 0.38 | 0.28 | 0.28 |
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 | 0.41 |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采购废钢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废料给不同客户的价格对比如下:
1)钢屑
单位:万元/吨(不含税)
客户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0.24 | 0.23 | 0.18 | 0.17 |
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 | 0.27 |
2)铝屑
单位:万元/吨(不含税)
客户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0.87 | 0.65 | 0.68 | |
兴化市盛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19 |
根据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与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2021年销售钢屑的价格进行对比,价格差异较小。根据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与兴化市盛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销售铝屑的价格进行对比,价格略有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铝价波动较大,两家公司销售时点不同,公司根据询价结果选择售价高的废料回收商进行销售,因此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主要废料钢屑、铝屑销售价格与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一致,且整体销售金额较小,废料销售单价相对公允。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采购废钢、销售废料的定价公允。由于相关采购和销售均参考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相关采购、销售交易价格、条款公允。
(2)其他6家公司情况
资阳晨工机车修理有限公司、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车泽通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更名为大连中车泽通电气有限公司)、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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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等6家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均为公司向客户的零星采购,销售价格按照公司同类产品售价执行。公司向客户采购的内容、数量、单价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年度 | 具体采购品种明细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金额(不含税) | 其他供应商同型号产品单价 |
1 | 资阳晨工机车修理有限公司 | 2022 | 240铝裙(旧) | 83 | 143.10 | 11,877.08 | 无 |
240钢顶(旧) | 83 | 26.95 | 2,236.60 | 无 | |||
小计 | 14,113.67 | ||||||
2021 | 240铝裙(旧) | 108 | 143.10 | 15,454.51 | 无 | ||
240钢顶(旧) | 108 | 26.95 | 2,910.27 | 无 | |||
小计 | 18,364.78 | ||||||
2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 小端衬套 | 1 | 1,334.51 | 1,334.51 | 无 |
小计 | 1,334.51 | ||||||
3 | 大连中车泽通机械有限公司 | 2020 | 240K活塞顶 | 20 | 1,061.95 | 21,238.94 | 无 |
小计 | 21,238.94 | ||||||
4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2020 | O型圈31.34*3.53 | 1428 | 6.09 | 8,694.37 | 无 |
O型圈40.87*3.53 | 132 | 17.19 | 2,269.70 | 无 | |||
自锁螺母UNF3/8 | 130 | 24.36 | 3,167.17 | 无 | |||
梅花头螺栓M12*48 | 724 | 4.93 | 3,568.74 | 无 | |||
支管垫片(一) | 184 | 153.88 | 28,313.20 | 无 | |||
支管垫片(二) | 200 | 134.87 | 26,973.45 | 无 | |||
气缸垫片 | 327 | 259.79 | 84,950.5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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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支管垫片 | 184 | 59.74 | 10,992.78 | 无 | |||
螺栓3/8 | 130 | 285.6 | 37,128.23 | 无 | |||
小计 | 206,058.19 | ||||||
5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2020 | 螺栓 | 158 | 26.55 | 4,194.69 | 26.55 |
小计 | 4,194.69 | ||||||
6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2019 | 钢顶铁裙活塞(金州) | 32 | 2,489.00 | 79,648.00 | 无 |
小计 | 79,648.00 | ||||||
合计 | 344,952.79 |
上述6家均为零星采购,总交易金额仅为34.50万元,交易金额较小,发行人向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采购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向其他5家厂商采购的商品价格暂无同类商品进行对比,定价方式为与客户协商并参考类似产品市场价格。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公司采购与销售的定价公允。
(二)说明产品采购最终用途,是否用于向同一供应商或关联方销售,采购过程是否受最终客户指定或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同时销售并采购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除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为公司向供应商销售废料外,其余6家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均为公司向客户的零星采购,且采购和销售的产品为不同类型产品或同一类型产品的不同规格型号,采购金额较小,采购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相关产品及配件。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材料销售及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废钢,作为铸造原料使用,同时,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铁屑、钢屑、铝屑等边角料,由于上述边角料的金属成分复杂,无法直接作为公司铸造原料再次使用,因此公司将上述边角料出售给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304.35万元、335.56万元、503.34万元和57.37万元,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260.30万元、210.56万元、226.35万元和
52.42万元,公司向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占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20%。
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主营业务为废旧物资回收及钢材销售。公司向大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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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银峰废旧物资站采购废钢作为铸造原料使用,同时向其销售钢屑,由于钢屑的金属成分复杂,无法直接作为公司铸造原料再次使用,因此公司将其出售给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2021年,公司向大连金州银峰废旧物资站采购废钢金额为21.96万元,销售钢屑4.12万元,金额整体较小,未获得采购和销售金额占对方比例数据。
综上,公司同时销售并采购均基于自身业务需求,双方采购销售基于真实业务需求,符合实际情况,同时销售并采购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三)说明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同地区其他客户、供应商同类产品销售采购情况,说明相关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结合同地区其他客户、供应商同类产品销售采购情况,相关交易的价格公允性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三、(一)”之“3、交易定价机制及公允性”相关部分,相关交易的价格公允。
公司相关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四、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的风险。请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采购价格变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量化分析铝裙、圆钢、生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各类产品生产成本的影响,原材料向产品价格的传导机制,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升的风险,并进一步披露是否存在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相关措施,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一)行业发展情况、采购价格变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量化分析铝裙、圆钢、生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各类产品生产成本的影响
1、行业下游供需变化情况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船用柴油机及天然气压缩机行业下游供需变化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3、
一、(二)”之“2、对应产品报告期内及期后的市场格局、发展方向、市场空间、技术迭代、行业政策及未来发展变动趋势”相关部分。
铁路机车行业下游供需变化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3”之“二、结合铁路行业对于内燃机车拥有量及未来需求量分析说明公司铁路领域产品市场需求是否存在下滑的可能,对应收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并对此做充分的风险揭示”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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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终端应用行业的船舶和天然气行业前景持续向好、铁路机车行业发展稳定,有利于提升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需求。
2、行业上游供需变化情况及采购价格变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行业的上游为铝裙、钢材、有色金属等生产企业。公司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铝裙、圆钢、生铁、废钢等,公司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上游行业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行业上游供需变化情况及采购价格变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如下:
(1)铝裙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注:铝裙为中间产品且型号较多,市场无相关商品报价。
公司主要原材料铝裙为铝合金加工后的产品。与主要供应商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提前约定固定价格的定价方式;与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市场价及一年销售价格进行定价,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确定采购价格,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存在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2020年底曾经提前3个月锁定过一次原材料价格。由于铝裙为铝合金加工后的产品,铝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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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不完全挂钩。采购频率是供应商根据公司的年度采购计划按月供货。2019年,随着全球铝生产巨头海德鲁的全面复产,全球氧化铝供应量大幅上涨,氧化铝价格一落千丈。2020年,全球范围的疫情爆发,氧化铝产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随着复产复工的进程,全球氧化铝产量出现了明显增加,国际氧化铝价格也持续承压。到了2021年下半年,由于Alumar、Jamalco、Gramercy 等公司先后因事故天气等因素停产,加之中国受环保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全球氧化铝产量出现了明显下降,氧化铝价格也有了大幅抬升。至2021年11月以来铝价高位回落。
(2)圆钢
单位:元/千克
数据来源:Wind注:公司圆钢型号较多,无市场统一价格。公司圆钢采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挂钩,不同供应商之间定价方式相同,定价方式为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成本价格、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行情,每月进行一次或多次采购。圆钢是指截面为圆形的实心长条钢材。2019年、2020年,我国钢材市场价格波动较小。2021年以来,受铁矿石、焦煤等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2021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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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价格一路走高,2021年5月中旬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达到174.81点,创历史新高。随后钢材价格高位回调,尤其是2021年四季度,受需求减少等影响,钢材价格大幅下滑。至2021年末,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131.70点,较2021年最高点下降
24.7%。全年平均指数为142.03点,同比上涨36.46点。
(3)生铁
单位:元/千克
数据来源:Wind公司生铁采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挂钩,不同供应商之间定价方式相同,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及原材料、铸造成本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行情,每月进行一次或多次采购。生铁是含碳量大于2%的铁碳合金,工业生铁含碳量一般在2.11%-4.3%,并含Si、Mn、S、P等元素,是用铁矿石经高炉冶炼的产品,生铁性能为坚硬、耐磨、铸造性好,但生铁脆,不能锻压,按其用途可分为炼钢生铁和铸造生铁两大类。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风电、船舶、化工、高速列车等行业的发展,对优质铸铁件、等温淬火球铁件、大断面球铁件及特殊性能要求的球铁件需求量不断提高,我国高纯生铁的需求量日趋增大。2019年、2020年,我国生铁市场价格波动较小。2021年以来,在疫情反复、粗钢产量平控、能耗双控等宏观政策调控之下,国内钢铁行业走势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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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起伏,带动全国生铁市场价格重心上移。2021年1-5月上旬,国内钢市受宏观政策、国外需求及价格带动下,一路强势上涨,至2021年5月上旬直达高点,但生铁市场相对延迟。在焦炭成本支撑、废钢价格稳步提升影响下,生铁价格在2021年5月20日达到年内高点。之后随着稳供保价政策逐步实施,钢材市场价格回归理性,生铁市场在2021年5月下旬至10月底一直震荡运行;2021年11月初迎来年内第二高点,但在钢市低迷的情绪下,各地限产加严,虽2021年12月生铁市场价格有所反弹,但整体趋势是震荡下行。
(4)废钢
单位:元/千克
数据来源:Wind废钢作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属于大宗商品,采购价格主要参考对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市场行情、各方综合比价等因素进行定价,在每次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该次采购价格。公司每月分批次下单,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单价不一,价格波动随行就市,废钢采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挂钩。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行情,每月进行一次或多次采购。废钢铁来源一般有三个方面: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自产废钢(包括生产回收和非生产回收,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钢),社会生产、生活、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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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废弃钢铁材料的折旧废钢,如报废汽车、舰船、钢结构桥梁与建筑等。根据国际回收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废钢使用量位居全球第一,达2.26亿吨。2019年废钢价格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在国家政策利好刺激下,国内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行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在全面复工复产的背景下,行业运行良好,价格大幅反弹。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再生钢铁原料》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可自由进口。2021年,我国对废钢的需求量一度升高,废钢市场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废钢价格也一路飙升。至2021年5月份废钢价格达到顶峰,为3990元/吨,随后趋于平稳,2021年10-12月份价格份稍有下降,2022年废钢价格逐步回升。
综合来看,随着我国废钢回收体系、加工配送体系的不断完善,废钢在回收环节以及加工环节将更加规范,这对保证废钢的质量和产生量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从进出口情况来看,从2021年1月1日起放开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限制后,我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逐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总体采购价格会因大宗商品市场行情、产品具体规格结构的变化而出现波动。2019年、2020年,铝、圆钢、生铁、废钢市场价格整体波动较小,2021年以来,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全球流动性宽松等因素叠加影响,铝、圆钢、生铁、废钢在2021年下半年达到价格高峰,随后逐步回落。公司圆钢、生铁、废钢等原材料采购单价均有较大程度波动。由于铝裙为铝合金加工后的产品,铝裙采购价格与大宗市场价格不完全挂钩,因此铝价波动对公司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圆钢、生铁、废钢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3、量化分析铝裙、圆钢、生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各类产品生产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铝裙、圆钢、生铁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0.11%、34.80%、34.26%和35.97%,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
假设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发行人没有提前签订锁价采购合同,亦无法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在其他项目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变化对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以及变动比例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列示如下:
(1)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整体生产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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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变动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
10% | 3.60% | -1.96% | 3.43% | -1.84% | 3.48% | -1.78% | 4.01% | -2.15% |
5% | 1.80% | -0.98% | 1.71% | -0.92% | 1.74% | -0.89% | 2.01% | -1.07% |
-5% | -1.80% | 0.98% | -1.71% | 0.92% | -1.74% | 0.89% | -2.01% | 1.07% |
-10% | -3.60% | 1.96% | -3.43% | 1.84% | -3.48% | 1.78% | -4.01% | 2.15% |
(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活塞产品销售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变动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
10% | 3.69% | -1.94% | 3.56% | -1.82% | 3.53% | -1.72% | 4.17% | -2.16% |
5% | 1.85% | -0.97% | 1.78% | -0.91% | 1.77% | -0.86% | 2.08% | -1.08% |
-5% | -1.85% | 0.97% | -1.78% | 0.91% | -1.77% | 0.86% | -2.08% | 1.08% |
-10% | -3.69% | 1.94% | -3.56% | 1.82% | -3.53% | 1.72% | -4.17% | 2.16% |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活塞检修加工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变动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
10% | 3.69% | -1.51% | 3.86% | -1.34% | 3.86% | -1.25% | 4.50% | -1.22% |
5% | 1.85% | -0.76% | 1.93% | -0.67% | 1.93% | -0.62% | 2.25% | -0.61% |
-5% | -1.85% | 0.76% | -1.93% | 0.67% | -1.93% | 0.62% | -2.25% | 0.61% |
-10% | -3.69% | 1.51% | -3.86% | 1.34% | -3.86% | 1.25% | -4.50% | 1.22% |
(4)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缸套产品销售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变动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
10% | 3.94% | -3.31% | 3.50% | -2.57% | 3.79% | -2.49% | 3.44% | -2.29% |
5% | 1.97% | -1.66% | 1.75% | -1.28% | 1.89% | -1.25% | 1.72% | -1.15% |
-5% | -1.97% | 1.66% | -1.75% | 1.28% | -1.89% | 1.25% | -1.72%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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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94% | 3.31% | -3.50% | 2.57% | -3.79% | 2.49% | -3.44% | 2.29% |
(5)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缸套检修加工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变动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 毛利率变动 | |
10% | 0.00% | 0.00% | 0.04% | -0.01% | 0.15% | -0.02% | 2.52% | -0.95% |
5% | 0.00% | 0.00% | 0.02% | 0.00% | 0.08% | -0.01% | 1.26% | -0.47% |
-5% | 0.00% | 0.00% | -0.02% | 0.00% | -0.08% | 0.01% | -1.26% | 0.47% |
-10% | 0.00% | 0.00% | -0.04% | 0.01% | -0.15% | 0.02% | -2.52% | 0.95% |
公司缸套检修加工成本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小,主要其为缸套委托加工业务,耗用材料较少所致。
公司活塞产品销售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更为敏感,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缸套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更高;另一方面,公司活塞销售毛利率更高,成本变动相同比例对毛利率影响更小。
2021年下半年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对公司毛利率实际影响较测算值偏低,主要原因包括:1)原材料上涨对成本影响相对滞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需要经历生产周期、实现销售,因此存在滞后性;2)生产备货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存在备货情形,公司以前年度、批次的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期后销售能够拉低全年出库产品成本。
整体而言,除缸套检修加工业务以外,公司活塞类和缸套产品销售业务原材料价格对成本和毛利率的影响与原材料对公司综合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基本一致。
(二)原材料向产品价格的传导机制
原材料向产品价格的传导机制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7、二、(二)、2”之“(2)能否有效传导成本压力,是否存在毛利率下降风险”相关部分。
(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升的风险,并进一步披露是否存在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相关措施,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
营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五)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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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47.58%、49.92%、47.40%和46.52%。公司的产品属于小批量、多批次,因而毛利率水平较高。一方面,公司在保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未来发展方向为开发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产品。根据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高集成度产品往往单一产品销售额更高,毛利贡献高,但是毛利率偏低。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铝裙、圆钢、生铁等,价格受到大宗商品走势影响。2021年下半年以来,铝、铁等大宗商品价格保持高位,后期虽有回落,但是如果未来铝、铁等大宗商品或其他原材料价格上升,存在原材料采购价格进一步上升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综上,公司存在毛利率水平下降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8.毛利率总体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如下:
(1)通过与客户进行价格协商,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适当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向客户进行传导;
(2)采购部根据在手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预估未来所需原材料用量,结合相关管理人员对原材料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对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原材料采取预付款及签订框架合同锁定价格的模式,以规避价格的异常波动,同时可保证正常的生产用料。”
五、存货盘点的具体情况。请发行人: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对各存货项目进行盘点的情况,包括盘点范围、盘点方法、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说明执行盘点的部门与人员、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项目进行盘点的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盘点时间 | 2022年4月1日 | 2021年12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0日 |
盘点范围 | 原材料、在产品(除小件)、库存商品(除代储) | |||
盘点方法 | 采用了由盘点表到实物以及由实物到盘点表进行复核的方法 | |||
盘点品种 | 原材料主要包括生铁、废钢等,在产品主要为在产铝裙、铁裙、缸套等,产成品主要为活塞 | |||
盘点金额(万元) | 5,197.51 | 5,099.88 | 4,339.42 | 3,975.85 |
存货余额 | 5,991.57 | 5,933.44 | 5,152.73 | 5,276.73 |
8-2-126
(万元) | ||||
盘点比例(占存货总额比) | 86.75% | 85.95% | 84.22% | 75.35% |
盘点地点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76号公司车间、仓库 | |||
盘点部门与人员 | 盘点人员:仓保、生产人员;监盘人员:统计员、财务部人员、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年报会计师参与监盘、2022年3月末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参与监盘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盘点无差异,存货可以确认。
(二)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退换货、质量纠纷等情况,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计 |
退换货(万元) | 19.56 | 134.21 | 25.82 | 37.46 | 217.04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849.91 | 12,606.29 | 12,827.92 | 13,864.51 | 42,148.63 |
退货率 | 0.70% | 1.09% | 0.21% | 0.28% | 0.51% |
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的质量保证条款。若遇到产品质量瑕疵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等情形,公司一般与客户协商安排退换货。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的金额较小,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不存在因质量问题引起纠纷或者诉讼的情形。
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发行人: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库龄情况,是否有具体订单对应,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金额、营业成本和各年末存货之间的关系,结合在手订单、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具体情况、期后存货结转和使用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 库龄 | 账面余额 |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原材料 | 1年以内 | 811.56 | 857.68 | 449.49 | 794.26 |
1至2年 | 51.51 | 53.80 | 162.45 | 6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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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3年 | 91.45 | 92.57 | 53.47 | 29.67 | |
3年以上 | 73.47 | 77.43 | 39.83 | 26.02 | |
合计 | 1,027.98 | 1,081.48 | 705.24 | 918.15 | |
在产品 | 1年以内 | 2,412.38 | 2,606.30 | 2,101.38 | 2,592.44 |
1至2年 | 248.82 | 339.93 | 751.26 | 361.01 | |
2至3年 | 380.62 | 424.54 | 273.06 | 40.67 | |
3年以上 | 277.96 | 272.93 | 13.60 | 36.37 | |
合计 | 3,319.77 | 3,643.70 | 3,139.30 | 3,030.49 | |
库存商品 | 1年以内 | 669.22 | 313.76 | 814.88 | 776.64 |
1至2年 | 196.73 | 234.25 | 50.36 | 304.96 | |
2至3年 | 111.30 | 32.72 | 319.48 | 33.07 | |
3年以上 | 357.79 | 353.30 | 42.95 | 16.02 | |
合计 | 1,335.04 | 934.03 | 1,227.68 | 1,130.70 | |
发出商品 | 1年以内 | 150.81 | 113.34 | 55.53 | 163.09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50.81 | 113.34 | 55.53 | 163.09 | |
委托加工物资 | 1年以内 | 157.97 | 160.89 | 24.98 | 34.3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57.97 | 160.89 | 24.98 | 34.30 | |
总计 | 5,991.57 | 5,933.44 | 5,152.73 | 5,276.7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库龄均在一年以内,主要是由于发出商品客户签收、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所致,一般周期较短。
报告期各期末,存在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形成原因主要系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广,产品型号规格众多且部分产品定制化属性较强,为满足客户交付及时性要求,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备采部分铝裙、钢材、刀具等主要原材料,并适当备产建立产成品安全库存。
报告期末,公司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库龄在2年以上的主要是为印度客户Pio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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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MED Private Limited生产的EMD缸套、EMD铸铁活塞和228钢顶铝裙活塞等。
2、订单对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在手订单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一、
(一)”之“2、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的具体情况”相关部分。
3、原材料采购金额、营业成本和各年末存货之间的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1 | 期初存货账面余额 | 5,933.44 | 5,152.73 | 5,276.73 | 4,358.51 |
2 | 加:原材料采购金额 | 880.44 | 4,401.73 | 3,311.67 | 4,825.22 |
3 | 产品加工费用 | 730.47 | 3,042.13 | 3,087.19 | 3,647.43 |
4 | 履约成本 | 28.88 | 132.28 | 121.58 | |
5 | 其他增加 | 2.01 | 8.61 | 26.42 | 47.79 |
6 | 减:结转销售成本金额 | 1,518.07 | 6,606.99 | 6,391.46 | 7,181.48 |
7 | 其他领用 | 65.60 | 197.05 | 279.40 | 420.75 |
8 |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 5,991.57 | 5,933.44 | 5,152.73 | 5,276.73 |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营业成本和各年末存货金额变动互相匹配。
4、在手订单、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具体情况、期后存货结转和使用情况
(1)在手订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在手订单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一、
(一)”之“2、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的具体情况”相关部分。
(2)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具体情况、期后存货结转和使用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库龄1年以上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存货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存货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存货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存货比例 | |
原材料 | 216.42 | 3.61% | 223.80 | 3.77% | 255.75 | 4.96% | 123.89 | 2.35% |
在产品 | 907.39 | 15.14% | 1,037.39 | 17.48% | 1,037.92 | 20.14% | 438.05 | 8.30% |
8-2-129
库存商品 | 665.82 | 11.11% | 620.28 | 10.45% | 412.80 | 8.01% | 354.06 | 6.71% |
合计 | 1,789.64 | 29.87% | 1,881.47 | 31.71% | 1,706.47 | 33.12% | 915.99 | 17.3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六、(一)”之“1、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库龄情况”相关部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和使用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一、
(二)”之“2、结合期后销售情况说明各期末备货水平的合理性”相关部分。
其中,库龄1年以上存货期后结转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存货1年以上库龄余额(A) | 1,789.64 | 1,881.47 | 1,706.47 | 915.99 |
滞库存货余额(B) | 794.82 | 796.38 | 709.00 | 455.38 |
调整后存货1年以上库龄余额(C=A-B) | 994.82 | 1,085.09 | 997.47 | 460.61 |
期后结转和使用金额(D) | 231.83 | 387.25 | 623.63 | 326.00 |
期后结转、使用比例(E=D/C) | 23.30% | 35.69% | 62.52% | 70.78% |
期后未结转和使用金额(F=C-D) | 762.99 | 697.84 | 373.84 | 134.61 |
其中:原材料(F1) | 186.14 | 181.04 | 137.35 | 63.14 |
在产品(F2) | 354.15 | 349.74 | 172.90 | 39.91 |
库存商品(F3) | 222.70 | 167.05 | 63.59 | 31.57 |
注:存货结转情况为截至2022年9月末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存货期后结转使用比例逐年降低,主要是存货流转时间逐期减少所致。2019年末以来公司期后未领用的存货中原材料金额为
63.14万元,以备用的工具、刃具为主,用于机加工环节产品加工等,单价均较低;在产品金额为39.91万元,涉及14种类型活塞、缸套、活塞销等备用件,后续用于配件加工或继续加工为客户指定产品等;库存商品金额为31.57万元,涉及28种类型活塞、缸套及活塞销等,主要用于零星销售、正常储备维修配件备货。
公司根据产品预期可售性判断是否形成滞库商品,客户定制特殊型号产品因订单取消、产品换代、验收不通过等无法交付的,由于无法销售给第三方,形成滞库
8-2-130
商品。2022年3月末,剔除滞库存货影响后,公司库龄1年以上尚未领用的存货为
762.99万元,主要为正常生产经营物资,不存在定制产品且预计无法出售情形。上述未领用存货受到公司生产策略及备货策略影响,均能够正常使用、加工、销售,不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存货流转较慢,主要原因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一、(一)”之“3、报告期内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相关部分。
(二)分析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别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相应减值测算过程,尤其是对Pioneer FIL-MED PrivateLimited的产品减值的具体计算情况,说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1、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别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分为以下几类: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
2)为生产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持有待售的材料,可变现价值为市场售价。
(2)相应减值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2022年3月31日 | 期末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估计的履约成本、销售费用和税费等 | 预计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原材料 | 1,027.98 | 1,054.55 | 190.70 | 3,813.93 | 2,568.69 | |
在产品 | 2,863.65 | 1,504.76 | 397.82 | 7,956.50 | 6,053.92 | |
在产品注1 | 456.12 | 0.90 | 56.91 | 56.00 | 400.12 | |
库存商品 | 968.64 | 87.15 | 1,742.95 | 1,655.80 | ||
库存商品注2 | 366.40 | 0.29 | 18.51 | 18.21 | 348.19 | |
委托加工物资 | 157.97 | 266.97 | 38.91 | 778.24 | 472.36 | |
发出商品 | 150.81 | 15.17 | 303.38 | 288.21 |
8-2-131
合计 | 5,991.57 | 2,826.27 | 730.95 | 14,670.41 | 11,113.19 | 748.31 |
2021年12月31日 | 期末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估计的履约成本、销售费用和税费等 | 预计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原材料 | 1,081.48 | 1,336.40 | 224.60 | 4,492.07 | 2,931.07 | |
在产品 | 3,180.01 | 1,039.13 | 408.49 | 8,169.72 | 6,722.10 | |
在产品注1 | 463.68 | 0.95 | 59.88 | 58.93 | 404.75 | |
库存商品 | 567.63 | 52.15 | 1,042.91 | 990.76 | ||
库存商品注2 | 366.40 | 0.29 | 18.51 | 18.21 | 348.19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0.89 | 301.17 | 42.92 | 858.44 | 514.34 | |
发出商品 | 113.34 | 12.21 | 244.41 | 232.20 | ||
合计 | 5,933.44 | 2,676.70 | 741.61 | 14,885.93 | 11,467.62 | 752.94 |
2020年12月31日 | 期末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估计的履约成本、销售费用和税费等 | 预计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原材料 | 705.24 | 413.63 | 109.56 | 2,191.17 | 1,667.98 | |
在产品 | 2,638.34 | 1,111.29 | 374.37 | 7,487.31 | 6,001.66 | |
在产品注1 | 500.95 | 5.73 | 7.83 | 173.92 | 160.36 | 340.59 |
库存商品 | 864.20 | 87.61 | 1,752.17 | 1,664.56 | ||
库存商品注2 | 363.48 | 1.00 | 27.14 | 26.14 | 337.34 | |
委托加工物资 | 24.98 | 70.59 | 6.91 | 138.25 | 60.75 | |
发出商品 | 55.53 | 5.65 | 113.09 | 107.43 | ||
合计 | 5,152.73 | 1,601.24 | 592.93 | 11,883.05 | 9,688.08 | 677.93 |
2019年12月31日 | 期末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估计的履约成本、销售费用和税费等 | 预计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原材料 | 918.15 | 562.58 | 138.35 | 2,767.02 | 2,066.09 | |
在产品 | 2,654.08 | 462.23 | 294.06 | 6,151.88 | 5,395.58 | |
在产品注1 | 376.41 | 26.00 | 10.47 | 214.66 | 178.20 | 198.21 |
库存商品 | 882.82 | 91.44 | 1,828.77 | 1,737.33 | ||
库存商品注2 | 247.88 | 67.69 | 11.92 | 238.59 | 158.98 | 88.90 |
委托加工物资 | 34.30 | 51.58 | 8.02 | 160.48 | 100.88 | |
发出商品 | 163.09 | 16.24 | 324.77 | 308.53 | ||
合计 | 5,276.73 | 1,170.07 | 570.50 | 11,686.16 | 9,945.59 | 287.11 |
8-2-132
注1:主要为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预定的在产品EMD缸套、EMD铸铁活塞、228钢顶铝裙活塞注2:主要为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预定的产成品EMD缸套、EMD铸铁活塞
2、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的产品减值的具体计算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产品减值情况如下:
存货类别 |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库存商品 | 账面余额 | 347.79 | 347.79 | 363.48 | 247.88 |
减:跌价准备 | 331.25 | 331.25 | 337.34 | 88.90 | |
账面价值 | 16.54 | 16.54 | 26.14 | 158.98 | |
在产品 | 账面余额 | 456.12 | 463.68 | 500.95 | 335.89 |
减:跌价准备 | 400.12 | 404.75 | 340.59 | 159.50 | |
账面价值 | 56.00 | 58.93 | 160.36 | 176.39 |
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向公司订购的产品包括:EMD铸铁活塞、228钢顶铝裙活塞和EMD缸套,其中:
(1)EMD铸铁活塞
2019年公司与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合作中标印度铁道部DLW机车厂,2019年8月8日,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下发EMD铸铁活塞订单1,788只,单价345.00美元/只,2019年9月至12月,公司共计供货1,251只,2019年12月末,受到印度国内竞争对手报价较低的影响,DLW机车厂要求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对剩余的537只产品进行降价,公司根据销售的可能性估计产品销售可能性,参照竞争对手的报价作为销售价格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该产品的技术情况和价格情况,在综合评价该产品可售性的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31日
EMD铸铁活塞库存商品余额74.38万元、在产品余额12.89万元,公司按照库存产品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 | 销售费用和 | 废料处 | 产品销 | 可变现 | 存货跌价金 |
8-2-133
发生的成本 | 税费 | 置收入 | 售收入 | 净值 | 额 | ||
库存商品 | 74.38 | 0.07 | 4.22 | 4.15 | 70.23 | ||
在产品 | 12.89 | 0.01 | 0.86 | 0.85 | 12.04 | ||
合计 | 87.27 | 0.08 | 5.08 | 5.00 | 82.27 |
2)2021年12月31日EMD铸铁活塞库存商品余额74.38万元、在产品余额12.89万元,公司按照库存产品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74.38 | 0.07 | 4.22 | 4.15 | 70.23 | ||
在产品 | 12.89 | 0.01 | 0.86 | 0.85 | 12.04 | ||
合计 | 87.27 | 0.08 | 5.08 | 5.00 | 82.27 |
3)2020年12月31日EMD铸铁活塞库存商品余额90.07万元、在产品余额12.15万元,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印度铁道部DLW机车厂未再进行招标,公司下调了该产品的预期可售性,公司按照按原订单销售价格的50%、库存量的20%预计未来可能中标销售,剩余的80%库存量作为不可售、按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90.07 | 0.88 | 2.55 | 16.73 | 18.40 | 71.67 | |
在产品 | 12.15 | 0.29 | 0.16 | 0.48 | 3.13 | 3.16 | 8.99 |
合计 | 102.22 | 0.29 | 1.04 | 3.03 | 19.86 | 21.56 | 80.66 |
4)2019年12月31日EMD铸铁活塞库存商品余额11.31万元、在产品余额87.79万元。根据PioneerFIL-MED Private Limited公司反馈的信息,印度本土的一家新晋供应商以较低价格(约为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公司报价的45%),向印度铁道部DLW机车厂报价,由于发行人暂未同意进行价格让步,导致发行人订单被取消,由印度本土企业开始供货。根据公司与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公司分析,竞争对手报价接近成本价,预计该种情形不会长期持续下去,同时该企业产品的稳定性、印度能源供应和供应
8-2-134
链完善程度都远低于公司,因此公司按照按原订单销售价格的50%、库存量的50%预计未来可能中标销售,剩余的50%库存量作为不可售、按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11.31 | 0.29 | 0.21 | 5.66 | 5.58 | 5.73 | |
在产品 | 87.79 | 4.17 | 2.29 | 1.73 | 45.25 | 40.51 | 47.28 |
合计 | 99.11 | 4.17 | 2.58 | 1.94 | 50.90 | 46.09 | 53.01 |
(2)228钢顶铝裙活塞
2019年公司与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合作中标印度铁道部DLW机车厂,2019年12月16日,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下发228钢顶铝裙活塞(三环槽)订单1,260只,2019年12月17日,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下发228钢顶铝裙活塞(五环槽)订单797只,单价均为215.00美元/只。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印度铁路运输需求下降,2020年3月,Pioneer FIL-MEDPrivate Limited通知1,260只228钢顶铝裙活塞(三环槽)订单只执行252只、取消1,008只,797只228钢顶铝裙活塞(五环槽)订单推迟,导致公司生产备货形成滞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该产品的技术情况和价格情况,在综合评价该产品可售性的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31日
228钢顶铝裙活塞在产品余额222.50万元,公司按照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在产品 | 222.50 | 0.58 | 36.64 | 36.05 | 186.45 |
2)2021年12月31日
228钢顶铝裙活塞在产品余额230.06万元,公司按照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8-2-135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在产品 | 230.06 | 0.63 | 39.61 | 38.98 | 191.08 |
3)2020年12月31日公司228钢顶铝裙活塞在产品余额268.29万元,该产品早期主要由美国供应印度铁路,近些年公司以价格优势打入印度,替代了美国产品。根据Pioneer FIL-MED PrivateLimited公司反馈的信息,印度方面2020年3月取消三环槽订单、无限期推迟五环槽订单,主要原因是因为新冠疫情冲击,导致铁路运输需求下降所致。由于中国国内铝业的生产能力、价格优势远强与印度,发行人在铝裙活塞价格上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公司估计按照按原订单销售价格的50%、库存量的50%预计未来有可能中标销售,剩余的50%库存量作为不可售、按废料处置,进行跌价测试,测试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在产品 | 268.29 | 5.44 | 7.47 | 12.84 | 145.34 | 145.27 | 123.02 |
(3)EMD缸套
2015年4月,公司与Pioneer FIL-MED Private Limited合作中标印度铁道部DLW机车厂EMD缸套研发及小批量订单1,600只,单价752.00美元/只。2017年10月,公司向DLW机车厂提供16只缸套试验件,并完成了台架实验;2018年8月,提供64只EMD成品缸套进行装机路测实验,路测实验中个别缸套进气口出现溢油现象;2019年,印度方面要求公司进行工艺调整,边路测边抓紧时间备货。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印度方面未再接受路测实验,另外印度铁路运输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备货形成滞库。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该产品的技术情况和价格情况,在综合评价该产品可售性的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31日
EMD缸套库存商品余额273.41万元、在产品余额220.73万元,公司按照库存产品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8-2-136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273.41 | 0.20 | 12.59 | 12.39 | 261.02 | ||
在产品 | 220.73 | 0.31 | 19.41 | 19.10 | 201.63 | ||
合计 | 494.14 | 0.51 | 32.00 | 31.49 | 462.65 |
2)2021年12月31日EMD缸套库存商品余额273.41万元、在产品余额220.73万元,公司按照库存产品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273.41 | 0.20 | 12.59 | 12.39 | 261.02 | ||
在产品 | 220.73 | 0.31 | 19.41 | 19.10 | 201.63 | ||
合计 | 494.14 | 0.51 | 32.00 | 31.49 | 462.65 |
3)2020年12月31日EMD缸套库存商品余额273.41万元、在产品余额220.52万元,公司按照库存产品未来不可售、作为废料处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273.41 | 0.13 | 7.87 | 7.74 | 265.67 | ||
在产品 | 220.52 | 0.19 | 12.13 | 11.94 | 208.58 | ||
合计 | 493.93 | 0.32 | 20.00 | 19.68 | 474.25 |
4)2019年12月31日EMD缸套库存商品余额236.57万元、在产品余额248.10万元,公司预计路测实验合格并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返修后全部可以销售,进行减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 销售费用和税费 | 废料处置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可变现净值 | 存货跌价金额 |
库存商品 | 236.57 | 67.69 | 11.64 | 232.73 | 153.40 | 83.17 |
8-2-137
在产品 | 248.10 | 21.82 | 8.18 | 3.47 | 162.41 | 135.88 | 112.22 |
合计 | 484.67 | 89.51 | 19.81 | 3.47 | 395.13 | 289.28 | 195.39 |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渤海汽车 | 7.32% | 8.04% | 5.47% |
华闽南配 | 0.06% | 0.12% | 0.15% |
中原内配 | 2.92% | 3.33% | 2.43% |
发行人 | 12.69% | 13.20% | 5.48% |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年报,2022年一季报未披露或未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存货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价值,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充分。
七、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对发行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成品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数量及占比、核查金额及占比,说明存货监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盘时间、监盘地点、监盘人员及结果)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报会计师回复】
(一)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发行人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生产周期、客户采购周期、下游应用领域等情况;向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采购流程、备货策略、供应商选择政策以及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情况;
(2)获取发行人进销存数据、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与库存商品进行匹配;计算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分析存货库龄情况和备货的合理性;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了解其在产品、库存商品波动、存货周转率情况,并与发行人对比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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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情况,了解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供给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原材料、能源等材料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明细表、生产成本构成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同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情况,分析不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同种原材料采购价格在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差异情况,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合理性;
(6)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并访谈主要供应商,了解合作背景、合作时间、业务规模、定价结算方式、采购金额、次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
(7)了解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和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在成立次年分别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两家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营业收入是否来自发行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设立或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形;
(8)了解其他材料的具体情况及供应商情况,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9)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为客户、供应商主体的合作历史。产品采购最终用途;
(10)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的银行流水记录,查阅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监高关联方调查表,访谈主要供应商,结合相关采购明细及业务模式,核查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核查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利益输送的情形;
(11)查阅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检查发行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的存货盘点记录和存货盘点明细表汇总金额等资料;并对2022年3月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
(12)向生产及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退换货的核算流程、产品质量纠纷情况及解决措施,结合公开资料查询是否存在相关诉讼纠纷;
(13)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过程,结合在手订单、存货库龄、期后销售情况,分析并测算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准确及充分。
2、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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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中订单产品与非订单产品、半成品与库存商品波动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余额介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具有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备货策略,发行人各期末存货与当期末在手订单相匹配,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各期末备货水平具备合理性;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以及存货周转率变动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2)发行人同种原材料采购价格在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次序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报告期内不存在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和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在成立次年分别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供应商具有商业合理性,该两家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营业收入不是来自发行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设立或者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其他材料采购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为客户、供应商具有合理性,交易参考市场定价,价格公允;公司同时销售并采购均基于自身业务需求,双方采购销售基于真实业务需求,符合实际情况,同时销售并采购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各类产品生产成本存在一定影响,发行人具备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措施,并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进行存货盘点,盘点无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产品质量纠纷、大规模退换货情况,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大多在1年以内,具有一定订单支撑,原材料采购金额、营业成本和各年末存货之间的勾稽关系合理;库龄1年以上存货主要由于发行人备货导致,期后结转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别存货均已执行恰当的减值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二)对发行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成品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数量及占比、核查金额及占比,说明存货监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盘时间、监盘地点、监盘人员及结果)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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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生产特点,包括产品分类、生产工艺、生产周期、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等;
(2)了解发行人与存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并测试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明细账及库龄分析表,对存货余额实施分析性程序,将报告期存货结构变化、备货水平与其经营情况进行比较,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4)了解发行人的采购信息,获取发行人采购数据,分物料种类、供应商类型、采购时间对比发行人的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对比市场价格分析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分析供应商变化是否存在重大异常,结合供应商基本情况,分析发行人向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采购的情况,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对大额预付账款,结合合同约定、付款情况以及到货情况,核查预付账款合理性。
(6)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订单、送货单、采购发票以及付款记录等进行核对,确定采购业务是否真实。
(7)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并结合网络查询,核查发行人供应商基本情况、业务规模、合作历史、采购方式、采购内容、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交易数据,核查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同业竞争关系、其他利益安排。对供应商的访谈和函证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访谈金额① | 721.39 | 3,793.78 | 2,885.11 | 3,889.11 |
回函金额② | 854.24 | 4,125.04 | 3,186.62 | 4,481.36 |
采购金额③ | 935.15 | 4,709.50 | 3,734.66 | 5,144.84 |
访谈金额占采购比例④=①/③ | 77.14% | 80.56% | 77.25% | 75.59% |
回函金额占采购比例⑤=②/③ | 91.35% | 87.59% | 85.33% | 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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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获取各期末发出商品清单,对于国外客户的发出商品,获取相关的海关报关单,并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进行核查;对于国内客户的发出商品,选择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客户进行函证确认期末结存数量,对于回函不符或未回函的,执行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订单、运输单、获取期后结转销售收入资料等,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国外客户核查金额① | 107.51 | 64.26 | 39.66 | 2.73 |
国内客户回函金额② | 34.89 | 28.87 | 101.80 | |
核查金额合计③=①+② | 142.40 | 93.13 | 39.66 | 104.53 |
发出商品余额④ | 150.81 | 113.34 | 55.53 | 163.09 |
国外客户核查金额及国内客户回函金额占发出商品余额比例⑤=③/④ | 94.43% | 82.17% | 71.41% | 64.09% |
(9)对公司的存货盘点进行监盘,具体包括了解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盘点计划,全程参与存货盘点过程,观察存货存放位置、标识信息、存货状态以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大额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代储商品实施函证程序;
(10)了解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价管理层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
2、存货监盘的情况
申报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的要求,对2022年3月31日的存货实施了监盘,具体情况如下:
(1)获取发行人2022年4月1日的盘点计划,评价并复核盘点计划的合理性,制定相应的监盘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监盘时间、人员安排、监盘地点、监盘范围等;
(2)观察存货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各类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是否有明显标识、是否已停止流动;
(3)观察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盘点人员是否能够按照盘点计划完整并有效执行盘点程序,盘点过程是否有独立于存货实物经管人员参与,盘点人员是否准确地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盘点过程中重点关注存货数量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残次、陈旧或毁损破坏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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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监盘结束前,再次观察监盘现场,以确保所有应纳入监盘范围的存货均已盘点;
(5)存货监盘工作结束后,参与监盘的各方在监盘表中签字确认,并在监盘现场拍照留痕。
(6)监盘情况
现场监盘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存货监盘情况 |
监盘时间 | 2022年4月1日 |
监盘人员 |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相关人员 |
监盘地点 | 发行人车间、仓库 |
监盘范围 | 原材料、在产品(除小件)、库存商品(除代储库) |
账面余额 | 5,991.57 |
监盘金额 | 4,376.83 |
监盘比例 | 73.05% |
监盘结果 | 无差异 |
监盘金额、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监盘金额 | 监盘比例 |
原材料 | 1,027.98 | 755.75 | 73.52% |
在产品 | 3,319.77 | 2,478.89 | 74.67% |
产成品 | 1,335.04 | 1,142.19 | 85.55% |
委托加工物资 | 157.97 | ||
发出商品 | 150.81 | ||
合计 | 5,991.57 | 4,376.83 | 73.05% |
监盘结果与发行人账面记录一致。
(7)实施的其他替代程序
1)对于2022年3月31日未监盘的在产品(小件),已执行的替代程序包括:
①了解发行人生产与仓储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执行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等程序,评估生产与仓储循环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②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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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核算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确定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核算和结转的准确性;③对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和分配进行重新计算,确定其生产成本和在产品核算的准确性。2)对于2022年3月31日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代储库),总体金额较小,通过对第三方进行函证的方式予以验证;对于第三方未回函的,获取并检查有关合同、出库单、运输单、海关报关单、中国电子口岸网信息、发票等相关单据,对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代储库)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确认。3)对于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未能执行现场监盘的存货,已执行的替代程序包括:①查阅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检查发行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的存货盘点记录和存货盘点明细表汇总金额等资料;②向发行人财务、采购、生产部门等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穿行测试、对内部控制关键节点进行控制测试,评估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③获得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的存货进销存数据,根据2022年3月末监盘情况倒推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结合采购政策、生产政策和销售政策分析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存货余额合理性;④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出入库记录进行截止测试,对库存商品实际发货时间与记账时间进行核对;⑤检查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出商品期后确认收入情况;⑥检查与发行人存货相关的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发票、领料单、产成品入库单、销售出库单等相关单据。
3、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发行人存货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管理较好,监盘结果与发行人账面记录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各期末的账面存货余额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情况。
问题10.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反映内控缺失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各个年度财务报表均存在会计差错更正,其中存在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等调整财务报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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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等是否反映发行人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缺失、审计疏漏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说明发行人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期后上述不规范行为是否持续。(2)说明报告期内体外支付成本费用的具体金额与去向情况,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具体科目的影响,列示个人账外支付无票费用的相关情况,费用性质、资金去向、体外发放奖金主要涉及的人员、隶属部门和发放明细,该类人员采取上述形式发放薪酬的原因。(3)销售人员取得奖金后的资金去向,是否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所涉人员是否已完成个人所得税补缴情况,是否已经取得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证明。(4)说明会计差错更正的依据和合理性,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5)针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原因、金额及比例、不规范情形、存在的风险等补充披露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回复】
一、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等是否反映发行人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缺失、审计疏漏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说明发行人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期后上述不规范行为是否持续。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等是否反映发行人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缺失、审计疏漏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早期规范意识不足,出于满足员工节省个人所得税的需求、部分费用未能取得发票等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部分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报告期内垫付的金额分别为3,129,936.00元、1,786,840.00元、2,223,100.00元和380,400.00元。上述行为主要系实际控制人规范意识不足产生,在报告期末已得到纠正、规范、整改,且在报告期后未再发生,不存在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缺失、审计疏漏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
(二)发行人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期后上述不规范行为是否持续
经中介机构辅导培训以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已经意识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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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不规范行为的错误,连同发行人一起采取了以下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规范:
1、对于报告期内已发生的实际控制人代垫的成本和费用,通过差错更正的方式全部补计入相应期间的成本和费用科目,确保公司报告期内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同时实际控制人已将相关垫付款无偿捐赠给公司,公司据此计入资本公积,实际控制人和相关人员并无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2、实际控制人停止代垫成本费用的行为,注销发生代垫费用相关人员的个人卡账户。
3、相关个人补充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大连税务局的完税证明。
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财务人员出具相关承诺,承诺不将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公司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申请使用公司资金,严格按照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申请费用报销。
5、由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组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财务、出纳、销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树立相关人员的财务规范意识、合规意识。
6、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完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报告期后,公司未再发生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垫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说明报告期内体外支付成本费用的具体金额与去向情况,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具体科目的影响,列示个人账外支付无票费用的相关情况,费用性质、资金去向、体外发放奖金主要涉及的人员、隶属部门和发放明细,该类人员采取上述形式发放薪酬的原因。
(一)报告期内体外支付成本费用的具体金额与去向情况,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具体科目的影响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体外支付成本费用的具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薪酬支出 | 370,400.00 | 1,855,300.00 | 1,502,500.00 | 2,814,100.00 |
无票费用 | 10,000.00 | 367,800.00 | 284,340.00 | 315,836.00 |
合计 | 380,400.00 | 2,223,100.00 | 1,786,840.00 | 3,129,9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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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支出构成中,主要为支付给销售人员的绩效奖励,无票费用主要为采购海鲜支出。公司销售人员取得奖励后,其资金去向主要为个人投资理财、亲友间借款、个人及家庭日常消费开支、子女教育及父母赡养等支出,不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商业贿赂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体外支付成本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对申报报表进行还原,同时实际控制人将相关垫付款无偿捐赠给公司,公司将相关垫付款作为股东捐赠计入资本公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上述垫付资金事项对发行人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2022年3月31日或2022年1-3月调整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度 调整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或2020年度 调整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或2019年度 调整金额 |
应付职工薪酬 | 370,400.00 | 393,300.00 | ||
资本公积 | 7,520,276.00 | 7,139,876.00 | 4,916,776.00 | 3,129,936.00 |
未分配利润 | -7,520,276.00 | -7,510,276.00 | -5,310,076.00 | -3,129,936.00 |
营业成本 | 20,000.00 | |||
销售费用 | 2,139,400.00 | 2,104,700.00 | 2,078,200.00 | |
管理费用 | 10,000.00 | 40,800.00 | 75,440.00 | 217,936.00 |
上述调整对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296,136.00元、2,180,140.00元、2,200,200.00元和10,000.00元,占各期净利润的比例为6.77%、6.48%、6.47%和0.14%。
(二)个人账外支付无票费用的相关情况,费用性质、资金去向
报告期内,个人账外支付无票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收款方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费用性质 |
杨兵 | 314,600.00 | 251,300.00 | 140,300.00 | 购买海鲜支出 | |
王光春 | 10,000.00 | 150,000.00 | 技术指导 | ||
张锁庆 | 30,000.00 | 临时修车费用 | |||
张洪吉 | 3,200.00 | 10,000.00 | 10,000.00 | 临时修车费用 | |
段凤武 | 20,000.00 | 临时无票费用 | |||
阮峰清 | 5,040.00 | 7,320.00 | 修理空调、网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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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雪生 | 10,000.00 | 劳务费 | |||
陈风滨 | 8,000.00 | 无发票费用 | |||
何明威 | 7,000.00 | 劳务费 | |||
刘志泉 | 1,216.00 | 卸车费 | |||
合计 | 10,000.00 | 367,800.00 | 284,340.00 | 315,836.00 |
报告期内,公司无票支出主要为支付给杨兵的海鲜采购款,2019年至2021年度支付的金额分别为140,300.00元、251,300.00和314,600.00元,占当期无票费用支出比例分别为44.42%、88.38%和85.54%。王光春为公司生产和管理提供指导服务,2019年至2020年1月期间共计支付费用160,000.00元。2020年2月以后,未再继续聘请。除上述费用外,其他无票费用金额较小,主要为部分零星无票修理支出。
(三)体外发放奖金主要涉及的人员、隶属部门和发放明细,该类人员采取上述形式发放薪酬的原因
报告期内,体外支付职工薪酬的人员主要为销售部门员工,体外发放对象的具体人员、隶属部门和发放明细如下:
姓名 | 隶属部门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薪酬性质 |
王连双 | 销售部 | 94,000.00 | 1,033,300.00 | 553,400.00 | 1,308,300.00 | 销售绩效奖金 |
王丰 | 销售部 | 20,000.00 | 467,400.00 | 497,000.00 | 586,700.00 | 销售绩效奖金 |
王晓东 | 销售部 | 206,400.00 | 13,800.00 | 129,700.00 | 296,200.00 | 销售绩效奖金 |
孙立森 | 销售部 | 100,000.00 | 100,000.00 | 240,000.00 | 销售绩效奖金 | |
刘传胜 | 销售部 | 150,000.00 | 85,000.00 | 180,000.00 | 销售绩效奖金 | |
傅铁 | 销售部 | 30,000.00 | 70,000.00 | 85,000.00 | 150,500.00 | 销售绩效奖金 |
宫晓华 | 财务部 | 10,800.00 | 20,400.00 | 20,400.00 | 工资调剂 | |
宇德群 | 财务部 | 20,000.00 | 20,000.00 | 临时奖励 | ||
高秀娟 | 财务部 | 12,000.00 | 12,000.00 | 工资调剂 | ||
张吉忱 | 生产部 | 20,000.00 | 临时奖励 | |||
刘迪 | 董事会办公室 | 10,000.00 | 临时奖励 | |||
合计 | 370,400.00 | 1,855,300.00 | 1,502,500.00 | 2,81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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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薪酬采取账外个人卡发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实际控制人早期规范意识不足,同时出于节省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考虑,因此采用了账外个人卡支付的方式进行了部分薪酬的发放。经中介机构辅导规范之后,报告期后未再发生账外发放薪酬情况。
三、销售人员取得奖金后的资金去向,是否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所涉人员是否已完成个人所得税补缴情况,是否已经取得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证明。
(一)销售人员取得奖金后的资金去向,是否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取得销售奖励后,其资金去向主要为个人投资理财、亲友间借款、个人及家庭日常消费、子女教育及父母赡养等个人和家庭支出,不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商业贿赂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各销售人员取得奖金后的资金去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支出类型 | 金额 |
王连双 | 亲友往来借款 | 59.00 |
投资理财 | 138.74 | |
个人及家庭开支、消费 | 101.16 | |
小计 | 298.90 | |
王丰 | 转给家庭成员 | 22.00 |
定期存单 | 46.00 | |
亲友往来借款 | 15.00 | |
个人及家庭开支、消费 | 74.11 | |
小计 | 157.11 | |
王晓东 | 归还借款 | 10.00 |
个人及家庭开支、消费 | 54.61 | |
小计 | 64.61 | |
孙立森 | 个人及家庭开支、消费、积累 | 44.00 |
小计 | 44.00 | |
刘传胜 | 购房及装修支出 | 41.50 |
小计 | 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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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铁 | 购买银行理财 | 28.05 |
借给亲友 | 5.50 | |
小计 | 33.55 | |
合计 | 639.67 |
(二)上述情况所涉人员是否已完成个人所得税补缴情况,是否已经取得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证明2022年7月28日,上述情况所涉人员已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了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并取得了大连税务局出具的相关完税证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未受到税务局的行政处罚。
四、说明会计差错更正的依据和合理性,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事项如下:
1、实际控制人在账外代公司支付费用调整
通过对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出纳、业务人员等个人卡资金流水核查,将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调整计入公司账内,调整相关报表科目。
2、存货跌价准备调整
公司存在2020年报废一批240整体活塞,经核实相关产品在报告期以前已经被市场淘汰,公司以前年度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司为印度市场生产的228钢顶铝裙活塞在2020年10月份被取消订单,公司2020年度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是在2021年度计提跌价准备等事项,本次申报过程中重新复核存货跌价准备并做相应调整。
3、应收款项调整
经公司与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和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确认,公司2017年、2018年销售给对方的产品收入中,有162.66万元系让利给对方,调整冲销应收账款和未分配利润。
4、质量保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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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前,公司未对产品质量保证金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为保持报告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会计政策和计提标准一致,对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计提进行重新计算和调整。
5、销售退回调整
公司2021年发生的销售退回,账面处理在2022年,对该项差错进行调整。
6、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调整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6+9银行承兑汇票和非6+9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已背书未到期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调整为不终止确认,并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对6+9类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持有目的,从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
7、债务重组损益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对现金折扣导致的债务重组损益进行调整。
8、对部分核算或列报科目进行重分类调整。
9、坏账准备、所得税及盈余公积调整
根据所有调整事项,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重新梳理,计算和调整各期末坏账准备,对所得税费用、盈余公积进行重新计算和调整。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和2022年1-3月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21,711.93 | -160.36 | 21,551.56 | -0.74% |
负债合计 | 2,234.35 | 83.19 | 2,317.55 | 3.72% |
未分配利润 | 3,948.91 | -897.52 | 3,051.39 | -22.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477.57 | -243.55 | 19,234.02 | -1.2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477.57 | -243.55 | 19,234.02 | -1.25% |
营业收入 | 2,808.19 | 41.73 | 2,849.91 | 1.49% |
净利润 | 750.27 | -14.96 | 735.31 | -1.99%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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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21,788.72 | -184.29 | 21,604.43 | -0.85% |
负债合计 | 3,061.42 | 82.34 | 3,143.76 | 2.69% |
未分配利润 | 3,198.64 | -882.56 | 2,316.08 | -27.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727.30 | -266.64 | 18,460.67 | -1.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727.30 | -266.64 | 18,460.67 | -1.42% |
营业收入 | 12,648.02 | -41.73 | 12,606.29 | -0.33% |
净利润 | 3,452.32 | -44.02 | 3,408.30 | -1.28%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20,566.98 | -259.12 | 20,307.86 | -1.26% |
负债合计 | 1,964.00 | 185.80 | 2,149.80 | 9.46% |
未分配利润 | 3,419.55 | -842.94 | 2,576.61 | -24.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602.98 | -444.92 | 18,158.06 | -2.3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602.98 | -444.92 | 18,158.06 | -2.39% |
营业收入 | 12,827.92 | 12,827.92 | 0.00% | |
净利润 | 3,727.80 | -368.70 | 3,359.09 | -9.89%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21,667.41 | 31.14 | 21,698.55 | 0.14% |
负债合计 | 3,464.22 | 286.05 | 3,750.27 | 8.26% |
未分配利润 | 3,392.53 | -511.11 | 2,881.42 | -15.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203.19 | -254.91 | 17,948.28 | -1.4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203.19 | -254.91 | 17,948.28 | -1.40% |
营业收入 | 13,864.51 | 13,864.51 | 0.00% | |
净利润 | 3,645.22 | -255.21 | 3,390.00 | -7.00%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公司针对前期会计差错已追溯调整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调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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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合理、准确,会计差错更正对累计净利润或净资产的影响数较小,不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更正调整后,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更为准确、谨慎,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增强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9月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4416号)确认:“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具有合理性,相关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内部程序审议,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针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原因、金额及比例、不规范情形、存在的风险等补充披露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五)会计差错更正风险”,并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十一)会计差错更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更正的主要原因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使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本次更正后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变动比率分别为-7.00%、-9.89%、-1.28%和-1.99%,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会计师亦出具了专项说明。发行人虽然已形成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信息质量得到有效改进,但若未来公司会计核算出现不合理情形,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六、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报会计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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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董监高、关键财务人员、出纳、关键采购人员和关键销售人员的银行卡流水,实地陪同实际控制人、出纳在银行核实账户开立情况并取得报告期内资金流水,取得的银行卡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取得银行卡数量 | 姓名 | 职务 | 取得银行卡数量 |
张勇 | 实控人、董事长 | 10 | 傅铁 | 前董事、副总经理 | 6 |
苏爱琴 | 实控人、张勇妻子 | 15 | 刘迪 | 董事会秘书 | 10 |
张魁东 | 张勇儿子 | 14 | 张洪吉 | 监事会主席 | 6 |
李训发 | 实控人、总经理 | 9 | 孙立森 | 监事 | 7 |
杨彩霞 | 李训发妻子 | 15 | 高秀娟 | 监事 | 8 |
李颖 | 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李训发女儿 | 8 | 王连双 | 主要销售人员 | 8 |
李晓峰 | 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李训发女儿 | 9 | 刘传胜 | 主要销售人员 | 5 |
苏爱玲 | 出纳 | 18 | 王丰 | 主要销售人员 | 5 |
宇德群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8 | 王晓东 | 主要销售人员 | 9 |
段凤武 | 董事、副总经理 | 9 | 张德珠 | 采购部长 | 10 |
2、利用云闪付等工具对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财务人员、出纳、关键采购人员和关键销售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完整性核查,与上述人员实际提供的银行卡进行完整性核对,确认银行卡提供的完整性;并对上述人员的银行卡之间相互转账记录、转账账号进行交叉核对,与实际提供的银行卡进行核对,以核查是否存在未提供的银行卡,验证银行账户提供的完整性;
3、获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财务人员、出纳、关键采购人员和关键销售人员出具的已提供真实、完整资金流水的承诺;
4、访谈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财务、出纳和业务人员,确认其是否存在体外支付与公司业务相关成本费用行为,是否存在直接或通过关联方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
5、在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财务、出纳、主要销售人员和采购人员资金流水核查范围中,对资金流水中单笔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以及虽低于5万元但异常的资金收支进行了记录,关注资金流向或用途是否存在重大异常,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和员工的情况、同时关注大额存现、取现情形,针对异常交易的背景信息,访谈对应人员,关注大额资金的流向,确认其合理性,就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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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资金来源、实际归属等情况进行确认,并获取相关资金流水相对应的借款借据、消费记录、购买的资产实物、投资理财资产证明等证据文件;
6、检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出纳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形;
7、获取公司每年度制定的《销售人员绩效奖励办法》和销售激励发放表,对销售人员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回款金额,与激励金额和发放金额进行核对、匹配,确认销售人员销售激励金额的准确性,并对销售人员的银行流水和取现记录进行核查,关注是否流向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况,确认其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8、对于无票费用中的海鲜支出,实地访谈海鲜购买店主杨兵,查看公司的海鲜购买送货单和相关人员签字记录,核对购买金额与送货单上列示金额、确认其匹配;
9、获取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名单、通过对大额交易对手方名单交叉核对,检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其员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10、取得相关人员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核实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行为;
11、获取发行人各调整事项的明细表、记账凭证及原始凭据,复核取得的各项资料,核查调整的准确性;
12、复核发行人会计差错整改情况,取得发行人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董事会会议记录;
13、查阅发行人与财务相关的所有内控制度,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内控方面相关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存在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个人资金代公司支付员工奖金及无票费用等情形已经整改,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缺失、审计疏漏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的行为,报告期后未再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
2、销售人员取得相关资金后主要用于个人投资理财、亲友间借款、个人及家庭日常消费、子女教育及父母赡养等个人和家庭支出,不存在流向客户、供应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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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商业贿赂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3、体外取得奖金所涉员工已经完成个人所得税的补充申报和缴纳,并取得完税凭证,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4、发行人报告期各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会计记录等情形,发行人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问题11.其他财务问题
(1)期间费用变动的合理性。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员工薪酬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间分摊的方法,工时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有效性,说明研发投入的归集、核算是否符合《审查问答(一)》问题4的规定,并量化分析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平均薪资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说明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平均薪资水平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及当地平均水平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说明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持续下降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说明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销售人员账外取得的销售奖金是否与发行人的销售激励政策和销售人员实际业务开拓情况相符,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取得的业务是否纳入销售人员计提奖金的基数及其合理性;发放时点、发放周期是否合理,还原后销售人员报告期内全年工资水平是否合理;发行人完善薪酬发放方式后相关人员薪酬是否明显降低。③结合研发项目补充说明研发费用中材料投入的主要内容,材料费不断下降但人工费基本保持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费用化的材料是否建立相关备查,是否形成样品,如是,具体说明样品的会计处理;说明研发项目投入(包括报告期内已完成项目及在研项目)与产品的关系、对发行人业绩的贡献。④结合费用发生的对方单位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况。
(2)员工备用金的管理方式及内控有效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备用金余额分别为14.50万元、10.32万元、8.27万元、12.63万元,部分备用金长期未归还。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备用金的实际用途,并说明上述人员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构成潜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②核对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列示是否准确,如有误请改正。③说明员工备用金管理机制及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孟庆君存在备用金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各期备用金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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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情况,与销售费用是否匹配。
(3)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变化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989.89万元、124.32万元、270.62万元和544.59万元,其中主要是对于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款项存在大幅变化。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用预付款方式和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等,结合产品稀缺性、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和供应商议价能力等,说明支付方式存在差异的原因。②补充说明报告期前五名预付款项所属业务类型、发生原因、预付金额与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进度是否一致,釆购内容是否符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商品或服务到货或服务履行情况、期后结转及付款情况,是否存在未转成本挂账的情形。③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预付款支付的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4)大额应付款项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820.89万元、1,111.91万元、966.09万元和808.34万元,应付票据分别为1,871.95万元、200.00万元、1,450.00万元和797.00万元。请发行人:①结合生产变化情况、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付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的匹配关系,应付票据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及账龄1年以上未支付的原因,说明与主要供应商期后结算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条款按时付款。③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对象之间的匹配性,结合公司付款政策、供应商资金规模、市场地位、采购规模,说明前五大应付账款与主要供应商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④说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的匹配性,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兑付情形。
(5)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计提准确性。根据申报材料,根据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同时计入预计负债,实际发生质量问题赔付时冲减预计负债,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的金额分别为65.50万元、39.70万元、58.68万元和58.92万元。请发行人:①结合合同条款说明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安排,质保期的具体构成和安排,报告期内产品售后质量保修支出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②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预计售后服务费比例的确定是否适当,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与售后服务相关的义务金额是否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收入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的计量进行核查。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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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回复】
一、期间费用变动的合理性。
(一)补充说明员工薪酬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间分摊的方法,工时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有效性,说明研发投入的归集、核算是否符合《审查问答(一)》问题4的规定,并量化分析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平均薪资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说明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平均薪资水平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及当地平均水平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说明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持续下降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说明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补充说明员工薪酬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间分摊的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员工薪酬支出按员工所在部门及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归集,其中生产车间人员的薪酬,按照固定工资、计件计时绩效工资、考核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计算,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人员的薪酬,按照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绩效奖金按销售额和回款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行政、财务、后勤等人员的薪酬,按照固定工资加其他补贴补助计算,计入管理费用;研发人员的薪酬,按照固定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分别统计研发人员参与非研发活动和研发活动的实际耗用工时,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按照其参与的项目明细统计工时,将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按照工时占比分摊至研发费用和相应的成本费用中,同时依据项目工时情况将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分配至各研发项目。公司员工薪酬分摊方法合理。
2、工时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有效性
公司结合重要性原则及成本效益的原则,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通过签到打卡考核员工出勤情况,并依据员工出勤工时情况进行薪酬核算。
针对研发人员工时统计,公司专门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对研发人员工时统计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每月根据考勤记录编制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汇总表,并经授权人员审核。财务部门根据研发工时汇总表,将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分摊至研发费用和相应的成本费用中,同时依据项目工时情况将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分配至各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研发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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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进行员工出勤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3、说明研发投入的归集、核算是否符合《审查问答(一)》问题4的规定
(1)研发投入认定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指引》”)第1-4的相关规定,“研发投入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形成的总支出。研发投入通常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本期研发投入为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之和。”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水电燃气费、折旧费等必要的研发支出,均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各期研发投入均做费用化处理,公司的研发投入归集符合《北交所上市指引》第1-4的规定。
(2)研发内控
根据《北交所上市指引》第1-4的规定,发行人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研发相关内控制度,明确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起始时点、依据、内部控制流程。同时,应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支出。发行人应审慎制定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并在报告期内保持一致。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建立研发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有效监控、记录各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内控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分析、技术开发、产品测试、研发记录、结题评估以及档案整理等流程;结合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对研发支出进行严格的流程管控和制度管控,合理保证研发的真实性。
2)公司建立了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包括:明确研发活动开展的组织架构及各部门的职责安排,对研发人员进行界定和管理;结合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研发支出核算的规范,明确了项目研发相关记录的取得、汇集方式,并按项目正确归集、核算、分摊研发费用;对于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在《研发管理制度》中作了相关规定,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协议,并约定研究成果归属、保密义务、离职后竞业限制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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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明确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为研发部门支出,归集对象为研发项目。公司按研发项目归集研发部门支出的各项费用,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材料投入、水电燃气费、设备折旧费等。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研发开支用途、性质据实列支研发支出,不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费用在研发支出中核算的情形,公司研发内部控制规范中对研发支出核算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规范执行,对研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准确核算了研发支出。
5)公司已建立研发支出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财务管理制度和研发管理制度,在研发预算、采购申请、资金支付、费用报销等环节,明确费用支付标准及审批权限,遵循不相容岗位牵制原则,完善研发经费入账管理程序,按项目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准确开展会计核算。
公司研发活动开支审批符合上述财务制度与流程要求,研发投入的归集、核算符合《北交所上市指引》第1-4的规定。
4、量化分析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平均薪资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变动 比例 | 2020年度 | 变动 比例 | 2019年度 | |
销售人员 | 加权平均人数 | 9 | 9 | 0.00% | 9 | 0.00% | 9 |
人均年薪酬 | 9.10 | 39.06 | 1.93% | 38.32 | -5.50% | 40.55 | |
管理人员 | 加权平均人数 | 34 | 33 | -5.71% | 35 | 9.38% | 32 |
人均年薪酬 | 3.61 | 14.46 | 5.86% | 13.66 | -9.30% | 15.06 | |
技术研发人员 | 加权平均人数 | 35 | 35 | 2.94% | 34 | 6.25% | 32 |
人均年薪酬 | 2.79 | 10.77 | 6.53% | 10.11 | -13.88% | 11.74 | |
营业收入 | 2,849.91 | 12,606.29 | -1.73% | 12,827.92 | -7.48% | 13,864.51 |
注:加权平均人数为根据每月员工人数,加权计算得出的期间平均人数;此外技术研发人员人数为了与研发费用人工费保持同口径,先根据每月研发工时占总工时比例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每月研发人员约当人数,然后按月进行加权平均。
8-2-160
公司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组成。管理、行政、财务、后勤等人员的薪酬,按照基本工资加其他补贴补助计算;研发人员的薪酬,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计算;销售人员的薪酬,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生产车间人员的薪酬,按照基本工资、计件计时绩效工资、考核奖金和其他补贴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其中基本工资由员工的个人能力、工作内容与强度、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由绩效表现、工作业绩确定,其中销售人员绩效工资主要根据销售业绩、回款情况、客户反馈情况、日常表现等进行考核,研发人员的绩效工资主要结合日常工作、研发成果、工作创新等进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研发人员数量波动不大。人均年薪酬波动方面,2019年之后有所降低,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业绩略有下滑,影响了员工绩效工资;2020年扣除政府减免社保的影响后,与2021年相比人均年薪酬波动不大。总体来看,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和人均年薪酬波动,与营业收入波动趋势一致,公司目前的销售、管理及技术研发人员配置可以满足目前业务规模的需求。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平均薪资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5、说明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平均薪资水平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及当地平均水平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各类人员平均薪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人
人员分类 |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人员 | 中原内配 | 16.81 | 15.55 | 12.88 |
渤海汽车 | 21.28 | 22.37 | 24.76 | |
华闽南配 | 13.72 | 6.47 | 6.22 | |
平均值 | 17.27 | 14.80 | 14.62 | |
本公司 | 39.06 | 38.32 | 40.55 | |
管理人员 | 中原内配 | 16.92 | 13.50 | 11.75 |
渤海汽车 | 20.06 | 20.51 | 43.15 | |
华闽南配 | 13.98 | 14.48 | 12.85 |
8-2-161
平均值 | 16.99 | 16.16 | 22.58 | |
本公司 | 14.46 | 13.66 | 15.06 | |
技术研发人员 | 中原内配 | 11.26 | 11.03 | 10.04 |
渤海汽车 | 18.84 | 20.26 | 17.49 | |
华闽南配 | 12.97 | 10.66 | 15.60 | |
平均值 | 14.36 | 13.98 | 14.38 | |
本公司 | 10.77 | 10.11 | 11.74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中未披露各类人数,仅对比报告期前三年数据。
1)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平均薪资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①业务推广模式
公司主要以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模式获取销售合同。公司通过招投标公示信息、销售团队主动接洽、客户主动咨询、投标邀请等多种渠道获取项目信息,其后为客户报价,经过客户严格评选后确定合作关系并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及货物交付后,还需要负责售后、客户反馈对接、合格供应商资质维护及款项回收。销售人员作为主导人员全程参与前述业务环节。公司以招投标形式获取的业务主要为中车集团和中国铁路集团下属各企业的业务,相关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资质、生产能力、长期稳定供货能力、价格优势、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客户深入了解到供应商的这些信息需要靠销售人员长期的跟踪与服务。销售人员通过对客户前期需求的了解,中期交货期间的把控,后期售后的服务及销售回款的催收等业务全流程的主导和参与,保证公司能成功中标,并实现最终的销售与收款。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原内配、渤海汽车、华闽南配在细分产品和下游客户存在明显区别,因此对销售人员的职能和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别,选取部分铁路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销售模式和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 主营业务 | 销售模式 |
鼎汉技术 | 轨道交通各类电气化高端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和维护及智慧化解决方案,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其他配套产品和服务。 | 公司设立区域代表处和主机厂代表处作为一线业务单元,形成对接最终用户和中间用户的矩阵式网状销售与服务平台,覆盖所有轨道交通线路。平台基于公开招标信息,结合客户需求实时快速响应,售前、售中体系联合启动,第一时间提供满足各级客户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售后体系全周期跟踪产品使用情况,保障产品安全、稳定运行。 |
8-2-162
公司 | 主营业务 | 销售模式 |
康拓红外 | 铁路车辆运行安全检测及检修系统、智能测试仿真系统和微系统与控制部组件、核工业及特殊环境自动化装备。 |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营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取得。销售价格主要由招标确定,对于部分大中修设备及零配件采购价格,则可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铁路机车车辆运行安全检测与检修行业,直接面对各铁路路局、专业铁路公司及铁路建设单位。 公司的营销服务主要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针对公司产品情况,营销人员通过前期市场调研,获取客户需求,积极参与客户的前期方案设计,及时协调公司研发及生产部门提前进行技术准备。订单完成后,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根据客户反馈,及时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服务。 |
神州高铁 | 为国铁、城市轨道交通、货运专用铁路客户提供运营检修装备,轨道交通后市场运营维保服务。 | 公司加强营销体系改革,在原有大铁、城轨、海外三个营销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大铁营销中心厂矿企业部、城轨营销中心央企合作部和海外工程事业部。公司实施灵活的营销合作机制,加强与设计院及附属单位、大包商、代理商、主机厂、地铁公司的营销合作力度。针对采购非标设备多、批量小、议价空间小以及流程长等问题,公司开展采购、交付流程再造工作,优化质量安全体系。 |
单位:万元/年/人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鼎汉技术 | 44.03 | 46.07 | 56.14 |
康拓红外 | 76.12 | 59.38 | 40.75 |
神州高铁 | 39.77 | 41.45 | 50.12 |
平均值 | 53.31 | 48.97 | 49.00 |
本公司 | 39.06 | 38.32 | 40.55 |
注:上述描述和数据均取自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公司与上述三家上市公司销售模式相比具备可比性。公司与鼎汉技术、康拓红外所披露的销售模式相比(神州高铁未详细披露销售模式),均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需要针对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服务。公司与上述三家上市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相比,略低于平均值,最近两年与神州高铁较接近。综上所述,公司与销售模式和下游客户类似的三家上市公司相比,销售人员平均薪酬相近,符合行业特点,具备合理性。
②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局面
公司在柴油机零部件及天然气压缩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领域具备产品质量、技术、品牌等综合优势。公司为了维持市场竞争中优势地位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延伸
8-2-163
业务链条、挖掘业务深度、拓展客户领域。为持续充分调动公司销售人员的?作积极性,持续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保证公司经营指标的顺利实现,公司每年年初根据现阶段的市场和客户形势情况,制定《销售人员绩效奖励办法》,对业务员所负责开发、维护的客户当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回款按一定比例计提销售奖金。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资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2)报告期内,管理人员平均薪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原内配、华闽南配比较接近,与平均值差距较小,具备可比性。3)报告期内,技术研发人员平均薪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原内配接近,略低于华闽南配,具备可比性。
(2)与同地区公司相比
报告期内,公司及大连市部分挂牌公司各类人员平均薪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人
人员分类 |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人员 | 蒂艾斯 | 1.14 | 12.56 | 14.11 |
弘达电气 | 6.00 | 6.00 | 6.00 | |
优联智能 | 17.00 | 11.09 | 9.90 | |
平均值 | 8.05 | 9.88 | 10.00 | |
本公司 | 39.06 | 38.32 | 40.55 | |
管理人员 | 蒂艾斯 | 4.14 | 13.77 | 17.46 |
弘达电气 | 10.01 | 6.95 | 6.91 | |
优联智能 | 3.74 | 5.45 | 7.19 | |
平均值 | 5.96 | 8.72 | 10.52 | |
本公司 | 14.46 | 13.66 | 15.06 | |
技术研发人员 | 蒂艾斯 | 9.41 | 5.38 | 8.02 |
弘达电气 | 7.72 | 7.63 | 8.16 | |
优联智能 | 7.02 | 8.57 | 9.22 | |
平均值 | 8.05 | 7.19 | 8.47 | |
本公司 | 10.77 | 10.11 | 11.74 |
8-2-164
注:同地区挂牌公司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报告,仅对比报告期前三年数据。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平均薪资均高于同地区三家挂牌公司,主要得益于公司相比三家挂牌公司,具备较大营业收入规模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员工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3)与当地平均水平对比
根据大连市统计局公布的大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与公司各类人员平均薪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人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大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 5.87 | 5.37 | 4.99 |
本公司销售人员 | 39.06 | 38.32 | 40.55 |
本公司管理人员 | 14.46 | 13.66 | 15.06 |
本公司技术研发人员 | 10.77 | 10.11 | 11.74 |
注:大连市统计局公布的大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未包含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
得益于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员工绩效激励政策,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平均薪资水平均高于大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不存在显著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资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及当地平均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除此之外,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平均薪资水平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及当地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6、说明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持续下降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 | 153 | 161 | 180 | 200 |
注:直接生产人员指工资薪酬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的相关人员;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
8-2-165
数为根据每月直接生产人员人数,加权计算得出的期间平均人数。报告期内,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逐期下降,主要原因是制造业近年来普遍面临的招工难的问题,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务工人员倾向于就近就业,也增加了企业招工难度。报告期内,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减少的岗位情况如下:
单位:人
岗位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铸造(制芯、浇注) | 3 | 5 | 3 | |
数控机床、车床、镗床等机床操作工 | 0 | 13 | 12 | |
其他 | 5 | 1 | 5 | |
合计 | 8 | 19 | 20 |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减少的岗位分布,主要是机加工阶段的各类机床操作工。公司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通过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现有生产人员生产效率,延长部分工序工作时间,保证订单按时交付。如铸造环节人员减少较少,通过紧密排班、延长工作时间,可以满足生产要求;机加工环节人员减少较多,公司充分发挥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的优势,通过合理安排,数控机床操作工可以同步操作多台设备进行生产,必要时配合增加数控机床操作工排班等措施,可以满足生产需求(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拥有数控机床67台,数控机床操作工28人);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大自主招聘力度和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用工,解决用工缺口。截至2022年6月30日,直接生产人员为175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直接生产人员为171人,较2022年3月末已经有所上升。综上所述,公司通过上述多种努力,已经逐步改善直接生产人员人数下降的情况。报告期内的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持续下降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说明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以及用工总人数(包含劳务派遣人员),比较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2020年度 | 变动比例 | 2019年度 |
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本期 | 681.25 | 2,767.42 | -2.98% | 2,852.32 | -10.07% | 3,171.66 |
8-2-166
增加金额 | ||||||
用工总人数 | 284.00 | 297.00 | -2.30% | 304.00 | -6.75% | 326.00 |
根据上表列示情况,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主要是因为用工总人数逐期下降所致。2020年,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本期增加金额较2019年下降了10.07%,用工总人数下降了6.75%,前者下降比例大于后者,主要原因为:一方面,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订单量较2019年有所下降,导致生产工人工作量下降,绩效工资降低;另一方面,因为2020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部分人员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勤率下降,也影响了绩效工资。2021年,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本期增加金额较2020年下降了2.98%,用工总人数下降了2.30%,二者下降比例相近。综上所述,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主要是由于用工总人数逐期下降所致,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二)说明销售人员账外取得的销售奖金是否与发行人的销售激励政策和销售人员实际业务开拓情况相符,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取得的业务是否纳入销售人员计提奖金的基数及其合理性;发放时点、发放周期是否合理,还原后销售人员报告期内全年工资水平是否合理;发行人完善薪酬发放方式后相关人员薪酬是否明显降低。
1、说明销售人员账外取得的销售奖金是否与发行人的销售激励政策和销售人员实际业务开拓情况相符,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取得的业务是否纳入销售人员计提奖金的基数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2019-2021年度,销售人员的奖金通过账外发放。2019-2021年度,各业务员根据绩效奖励办法计算所得的奖金与实际取得的奖金比对如下: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名 | 销售业绩 | 回款业绩 | 应发奖金 | 实发奖金 | ||||
销售额 | 奖励 系数 | 销售奖金 | 回款额 | 奖励 系数 | 回款奖金 | ||||
1 | 王晓东 | 2,043.55 | 0.50% | 10.22 | 1,862.19 | 0.50% | 9.31 | 19.53 | 19.62 |
2 | 刘传胜 | 1,199.69 | 0.50% | 6.00 | 1,430.08 | 0.50% | 7.15 | 13.15 | 13.00 |
3 | 王连双 | 2,226.61 | 3.00% | 66.80 | 1,539.57 | 2.00% | 30.79 | 97.59 | 98.52 |
4 | 王丰 | 3,807.88 | 0.50% | 19.04 | 3,785.02 | 0.50% | 18.93 | 37.96 | 37.65 |
8-2-167
5 | 傅铁 | 1,818.73 | 0.25% | 4.55 | 1,815.77 | 0.25% | 4.54 | 9.09 | 9.00 |
6 | 孙立森 | 3,108.98 | 0.50% | 15.54 | 15.54 | 15.00 | |||
合计 | 14,205.45 | 122.15 | 10,432.63 | 70.72 | 192.86 | 192.79 |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名 | 销售业绩 | 回款业绩 | 应发奖金 | 实发奖金 | ||||
销售额 | 奖励 系数 | 销售奖金 | 回款额 | 奖励 系数 | 回款奖金 | ||||
1 | 王晓东 | 1,489.88 | 0.50% | 7.45 | 1,164.37 | 0.50% | 5.82 | 13.27 | 12.97 |
2 | 刘传胜 | 809.13 | 0.50% | 4.05 | 881.80 | 0.50% | 4.41 | 8.45 | 8.50 |
3 | 王连双 | 1,633.36 | 3.00% | 49.00 | 2,265.34 | 2.00% | 45.31 | 94.31 | 94.67 |
4 | 王丰 | 5,168.08 | 0.50% | 25.84 | 4,725.97 | 0.50% | 23.63 | 49.47 | 49.70 |
5 | 傅铁 | 1,781.37 | 0.25% | 4.45 | 1,574.55 | 0.25% | 3.94 | 8.39 | 8.50 |
6 | 孙立森 | 1,279.06 | 0.50% | 6.40 | 6.40 | 10.00 | |||
合计 | 12,160.88 | 97.19 | 10,612.03 | 83.10 | 180.29 | 184.34 |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名 | 销售业绩 | 回款业绩 | 应发奖金 | 实发奖金 | ||||
销售额 | 奖励 系数 | 销售奖金 | 回款额 | 奖励 系数 | 回款奖金 | ||||
1 | 王晓东 | 1,267.57 | 1.00% | 12.68 | 929.78 | 1.00% | 9.30 | 21.97 | 22.02 |
2 | 刘传胜 | 1,571.57 | 0.50% | 7.86 | 1,436.50 | 0.50% | 7.18 | 15.04 | 15.00 |
3 | 王连双 | 1,424.36 | 3.00% | 42.73 | 1,514.22 | 2.00% | 30.28 | 73.02 | 73.40 |
4 | 王丰 | 4,762.07 | 0.50% | 23.81 | 4,867.24 | 0.50% | 24.34 | 48.15 | 48.74 |
5 | 傅铁 | 1,968.88 | 0.25% | 4.92 | 2,075.78 | 0.25% | 5.19 | 10.11 | 10.00 |
6 | 孙立森 | 1,567.98 | 0.50% | 7.84 | 7.84 | 10.00 | |||
合计 | 12,562.43 | 99.84 | 10,823.52 | 76.29 | 176.13 | 179.16 |
注:2022年1-3月,销售人员的奖金,均已经在账内进行核算。
公司实际发放的奖金与公司《销售人员绩效奖励办法》基本一致,其中海外销售业务由于受新冠疫情和中印关系的影响虽不及预期,为提高销售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对上述业务仍然凑整奖励10万元。
公司销售收入激励系数在0.25%至3%之间,销售回款激励系数在0.25%-2%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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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员之间的激励系数基本一致。王连双负责的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含襄阳分公司)、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为修车工厂,主营业务为对地方铁路局和工矿企业达到中修和大修的标准机车进行检修。根据相关标准,对于机车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的重要零部件,修车工厂的客户有权指定使用具体厂家产品。为了开拓大修机车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要求分管销售人员王连双在全国范围内走访修车工厂的客户进行市场开发,其工作量大,难度高,因此其绩效奖励较高。傅铁由于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原有的基本工资较高,因此其额外计提的激励比例较低。公司销售人员取得的奖金与其实际工作成果相匹配。发行人对通过招投标取得的业务收入也纳入销售人员计提奖金的基数,主要原因是公司以招投标形式获取的业务主要为中车集团和中国铁路集团下属各企业的业务。相关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资质、生产能力、长期稳定供货能力、价格优势、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客户深入地了解到供应商这些信息需要靠销售人员长期的跟踪与服务。销售人员通过对客户前期需求的了解,中期交货期间的把控,后期售后的服务及销售回款的催收等业务全流程的主导和参与,保证公司能成功中标,并实现最终的销售与收款。在通过招投标形式取得业务收入的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同样需付出不懈地工作和努力,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奖励具有合理性。
2、发放时点、发放周期是否合理,还原后销售人员报告期内全年工资水平是否合理;发行人完善薪酬发放方式后相关人员薪酬是否明显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账外发放奖金的时间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37.04 | 100.00% | 57.83 | 31.35% | 40.19 | 27.34% | 90.38 | 32.49% |
第二季度 | 14.88 | 8.07% | 18.52 | 12.60% | 10.55 | 3.79% | ||
第三季度 | 28.68 | 15.55% | 27.38 | 18.62% | 69.24 | 24.89% | ||
第四季度 | 83.06 | 45.03% | 60.92 | 41.44% | 108.00 | 38.83% | ||
合计 | 37.04 | 100.00% | 184.45 | 100.00% | 147.01 | 100.00% | 278.17 | 100.00% |
报告期内奖金发放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月份看,主要在12月份和1月份,与年度结束后统一结算相符,具有合理性。
经还原以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工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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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 818,645.25 | 3,515,324.84 | 3,448,435.07 | 3,649,276.13 |
人数 | 9 | 9 | 9 | 9 |
人均月薪 | 30,320.19 | 32,549.30 | 31,929.95 | 33,789.59 |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平均薪酬较为稳定,与公司业务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销售部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维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与各期收入和回款情况相符,与公司制定的《销售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相匹配。公司报告期以后未再发生实际控制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将2022年4-9月份销售人员的月平均薪酬与报告期内的月平均薪酬进行比较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4-9月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 2,454,866.35 | 818,645.25 | 3,515,324.84 | 3,448,435.07 | 3,649,276.13 |
人数 | 9 | 9 | 9 | 9 | 9 |
人均月薪 | 30,300.39 | 30,320.19 | 32,549.30 | 31,929.95 | 33,789.59 |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规范以后,相关销售人员的月均薪酬较报告期稍有下降,与公司年度收入、回款金额匹配,总体维持比较稳定的比例和金额范围,不存在完善薪酬发放方式后相关人员薪酬明显降低的情形。
(三)结合研发项目补充说明研发费用中材料投入的主要内容,材料费不断下降但人工费基本保持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费用化的材料是否建立相关备查,是否形成样品,如是,具体说明样品的会计处理;说明研发项目投入(包括报告期内已完成项目及在研项目)与产品的关系、对发行人业绩的贡献。
1、结合研发项目补充说明研发费用中材料投入的主要内容,材料费不断下降但人工费基本保持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
(1)研发费用中材料投入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是根据客户提供的活塞等产品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浇铸工艺、加工工艺、相关工艺装备的设计、研发和样品试制。公司按照各个活塞等产品设立相应的研发项目,每个项目投入的材料类别具有相似性,因此对材料投入的主要内容汇总进行了统计。公司研发领用材料主要为样品试制阶段浇铸领用生铁、废钢、模具、稀有金属材料以及机加工阶段领用刀具、其他加工工具等,报告期内
8-2-170
材料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材料费 | 17.37 | 129.51 | 160.97 | 226.43 |
其中: | ||||
生铁、废钢等主材 | 8.91 | 80.59 | 76.71 | 123.05 |
加工工具(刀具、钻头、 镗头、丝锥等) | 7.87 | 29.57 | 54.35 | 44.86 |
模具 | 7.08 | 13.52 | 38.42 | |
其他工具、材料 | 0.59 | 12.27 | 16.39 | 20.10 |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材料投入主要为领用的生铁、废钢等主材,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生铁、废钢等主材占比 | 51.30% | 62.23% | 47.65% | 54.34% |
(2)研发费用中材料费、人工费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和人工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人工费 | 账面金额 | 97.79 | 376.87 | 343.74 | 375.79 |
变动金额 | 33.13 | -32.05 | |||
变动比例 | 9.64% | -8.53% | |||
材料费 | 账面金额 | 17.37 | 129.51 | 160.97 | 226.43 |
变动金额 | -31.46 | -65.46 | |||
变动比例 | -19.54% | -28.91% |
1)人工费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2020年研发费用中人工费下降32.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减免了部分社保费用;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承接新产品订单,稳步推进研发活动,研发人员工作量比较稳定,因此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人工费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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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波动分析报告期内,材料费逐年下降,2020年较2019年材料费下降65.46万元,下降比例28.91%,根据上文中报告期内材料投入情况表,主要原因是:
①生铁、废钢等主材投入金额2020年较2019年减少了46.34万元。主材耗用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研发产品重量较重,如GMW-2-4G气缸套浇铸重量1,850公斤,NI-6635缸套浇铸重量900公斤,GMW-101-C风机转子浇铸重量900公斤,C8CW-20-11A缸套浇铸重量720公斤, GMWA-11-1C缸盖浇铸重量600公斤,相应在试制投料过程中耗用钢铁材料较多;上述研发产品2020年研发已结束或者接近尾声,因此2020年度主材耗用有所减少。
②模具投入金额2020年较2019年减少了36.23万元。公司部分新产品研发需要自行承担模具费,公司将其计入研发费用, 2019年模具费涉及5个研发项目合计总金额较大,2020年模具费涉及2个研发项目合计总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材料投入中模具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D230整体活塞 | 2.19 | 10.27 | ||
GMW-101-C风机转子 | 9.16 | |||
GMVM-5-3D活塞 | 7.52 | |||
GMVR-11-2A缸盖 | 6.07 | |||
A-4502-N缸盖 | 5.40 | |||
265缸盖 | 11.33 | |||
淄柴200钢顶铁裙组合活塞 | 7.08 | |||
合计 | 7.08 | 13.52 | 38.42 |
2021年较2020年材料费下降31.46万元,下降幅度19.54%,根据上文中报告期内材料投入情况表,主要原因是:
①加工工具领用减少了24.78万元。2020年部分新产品客户对加工精度要求高,如DK-26e整体活塞和D230整体活塞(客户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样品需要日本大发柴油机株式会社认证)、SH17钢顶铝裙组合活塞(客户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需要重新采购大品牌高品质的刀具(刀座、刀杆、刀块、刀柄等);2020年部分新产品因客户图纸变更,需要重新采购相关刀具,如265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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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客户为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2020年研发费用材料投入中加工工具领用金额较大。
②模具投入金额2021年较2020年减少了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仅一个项目涉及模具费。具体情况详见上文中模具费用具体情况表。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人工费的波动存在客观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说明费用化的材料是否建立相关备查,是否形成样品,如是,具体说明样品的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财务部门编制研发项目核算明细,研发费用化的材料在研发费用-材料费中核算,研发投入的材料实物由技术研发部负责管理,并建立了相关备查。
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是根据客户提供的活塞等产品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浇铸工艺、加工工艺、相关工艺装备的设计、研发和样品试制。其中样品试制阶段,若形成的样品经验收合格之后,将形成可销售的最终产品,对于研发形成的样品及
其对外销售情况,公司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去向 | 说明 | 会计处理 |
样品销售 | 研发试制过程中,样品经检测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公司办理正常验收入库,并在对外销售时,按照正常产品销售处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 1、研发样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研发样品 贷:研发费用 2、研发样品对外销售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研发样品 贷:库存商品-研发样品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2021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样品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 |
3、说明研发项目投入(包括报告期内已完成项目及在研项目)与产品的关系、对发行人业绩的贡献
公司按照新产品型号设立对应的研发项目,若研发成功,则能投入正式生产,与正式的产品能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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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和对发行人的业绩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计 |
研发费用 | 120.02 | 542.01 | 544.74 | 664.44 | 1,871.21 |
业绩贡献 | 127.36 | 365.44 | 247.05 | 85.01 | 824.86 |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业绩贡献占研发费用比例为44.08%,占比较小,对报告期营业收入的贡献也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维护与大客户良好的关系,积极配合客户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以便打入客户的产品体系,前期一般仅小批量供货,因此对销售收入的贡献较少;公司的研发产品从研发到小批量供应,周期一般为6-12个月。后续进展需要根据客户市场开拓情况,一般而言实现大批量生产供货往往需要经历比较长的周期。从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预计未来对公司业绩贡献也将上升。
(四)结合费用发生的对方单位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况。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三包一赔、差旅费等;管理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中介服务费、折旧摊销、车辆费用、电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用、差旅费等;研发费用是人工费、材料费、水电燃气费、折旧费构成,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银行手续费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费用发生的对方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年度 | 对方单位 | 金额 | 费用性质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2022年1-3月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远劳务服务代理有限公司 | 12.66 | 劳务外包服务费 | 否 |
2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8.11 | 电费 | 否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 6.37 | 手续费 | 否 |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开发区销售分公司 | 2.70 | 油费 | 否 | |
5 | 大连晨光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9 | 办公用品 | 否 | |
1 | 2021年度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远劳务服务代理有限公司 | 46.98 | 劳务外包服务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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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42.25 | 电费 | 否 | |
3 | 杨兵 | 31.46 | 招待费 | 否 | |
4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87 | 审计费 | 否 | |
5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18.87 | 持续督导费 | 否 | |
1 | 2020年度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49.61 | 电费 | 否 |
2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远劳务服务代理有限公司 | 46.89 | 劳务外包服务费 | 否 | |
3 | 杨兵 | 25.13 | 招待费 | 否 | |
4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9.43 | 审计费 | 否 | |
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18.87 | 持续督导费 | 否 | |
1 | 2019年度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远劳务服务代理有限公司 | 47.66 | 劳务外包服务费 | 否 |
2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32.79 | 电费 | 否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 | 24.46 | 手续费 | 否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 24.29 | 手续费 | 否 | |
5 | 大连中之航运输有限公司 | 22.70 | 运费 | 否 |
上述费用发生的对方单位与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对方单位为公司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况。
二、员工备用金的管理方式及内控有效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备用金余额分别为14.50万元、10.32万元、8.27万元、12.63万元,部分备用金长期未归还。
(一)补充说明备用金的实际用途,并说明上述人员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构成潜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备用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实际用途 | 是否关联方 |
孟庆君 | 7.06 | 1.82 | 5.25 | 工伤借款 | 否 |
张洪吉 | 3.18 | 0.10 | 3.09 | 工伤借款 | 是 |
刘元吉 | 1.00 | 0.03 | 0.97 | 采购备用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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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秀双 | 0.65 | 0.02 | 0.63 | 工伤借款 | 否 |
王加山 | 0.55 | 0.02 | 0.53 | 工伤借款 | 否 |
于连朋 | 0.50 | 0.02 | 0.49 | 工伤借款 | 否 |
李宏伟 | 0.36 | 0.01 | 0.35 | 工伤借款 | 否 |
王太光 | 0.34 | 0.01 | 0.33 | 工伤借款 | 否 |
崔振建 | 0.30 | 0.01 | 0.29 | 工伤借款 | 否 |
孙道远 | 0.25 | 0.01 | 0.24 | 差旅费借款 | 否 |
白龙 | 0.24 | 0.01 | 0.23 | 差旅费借款 | 否 |
周振有 | 0.12 | 0.12 | 工伤借款 | 否 | |
郭长军 | 0.12 | 0.11 | 工伤借款 | 否 | |
合计 | 14.67 | 2.05 | 12.6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备用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实际用途 | 是否关联方 |
孟庆君 | 7.06 | 1.82 | 5.25 | 工伤借款 | 否 |
王加山 | 2.16 | 0.06 | 2.10 | 工伤借款 | 否 |
兰秀双 | 0.65 | 0.02 | 0.63 | 工伤借款 | 否 |
周振有 | 0.12 | 0.12 | 工伤借款 | 否 | |
郭长军 | 0.12 | 0.11 | 工伤借款 | 否 | |
李宏伟 | 0.06 | 0.06 | 工伤借款 | 否 | |
合计 | 10.18 | 1.91 | 8.2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备用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实际用途 | 是否关联方 |
孟庆君 | 5.95 | 0.60 | 5.36 | 工伤借款 | 否 |
侯昭杰 | 2.19 | 0.22 | 1.97 | 工伤借款 | 否 |
白成良 | 1.97 | 0.06 | 1.91 | 工伤借款 | 否 |
李生贵 | 1.14 | 0.11 | 1.02 | 工伤借款 | 否 |
王业伟 | 0.05 | 0.05 | 工伤借款 | 否 |
8-2-176
合计 | 11.31 | 0.99 | 10.3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备用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实际用途 | 是否关联方 |
孟庆君 | 8.00 | 0.24 | 7.76 | 工伤借款 | 否 |
孙立森 | 3.46 | 0.10 | 3.35 | 差旅费借款 | 是 |
侯昭杰 | 2.19 | 0.07 | 2.12 | 工伤借款 | 否 |
李生贵 | 1.30 | 0.04 | 1.26 | 工伤借款 | 否 |
合计 | 14.95 | 0.45 | 14.50 |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借支备用金主要用途为工伤医疗借款、差旅费借款、办公用品采购借款等。由于公司业务流程涉及铸造、机加工等环节,员工若未按照规范操作会发生轻微的磕碰或挤压,公司已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并及时上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员工借支备用金中工伤医疗借款涉及10人,除了孟庆君、张洪吉之外,其余人员伤情较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伤情鉴定和医保报销周期变长,导致挂账周期较长。备用金借款人中张洪吉为监事会主席,孙立森为公司监事,其余借款人均为非关联方。张洪吉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因公负伤向公司借支备用金用于后续治疗;孙立森为公司进出口部部长,因境外出差所需向公司借支备用金用作差旅费,二人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均为生产经营中发生和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备用金相关内控制度,不构成关联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公司备用金与生产经营相关,未构成潜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核对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列示是否准确,如有误请改正。
经公司核对,《招股说明书》中2022年3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顺序披露有误,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4.其他应收款”之“(4)其他应收款”之“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中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2年3月31日 | ||||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大秦铁路股份有 | 保证金 | 94,287.20 | 1年以内 | 21.79% | 2,82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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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2022年3月31日 | ||||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限公司侯马北机务段 | |||||
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4,369.00 | 1年以内,1-2年 | 17.19% | 3,302.77 |
孟庆君 | 备用金 | 70,645.83 | 1年以内,2-3年 | 16.33% | 18,191.35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保证金 | 40,400.00 | 1年以内 | 9.34% | 1,212.00 |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40,000.00 | 1年以内 | 9.24% | 1,200.00 |
合计 | - | 319,702.03 | - | 73.88% | 26,734.74 |
”
(三)说明员工备用金管理机制及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孟庆君存在备用金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各期备用金滚存支出情况,与销售费用是否匹配。
1、说明员工备用金管理机制及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备用金的用途、管理、借支程序、报销流程做细致而明确的规定,明确公司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同时明确各级审批责任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公司员工借支备用金时,先填写申请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申请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支金额,对报销金额大于借支金额的,将超过部分及时支付报销人,对报销后低于借支金额的,由报销人退回余额。
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严格审批员工备用金流程和单据查验等。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备用金管理机制及相关内控机制得到有效执行。
8-2-178
2、对孟庆君存在备用金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11月,公司车间工人孟庆君因公负伤住院,向公司借支80,000.00元用作医疗费,2020年1月第一次手术出院后,退回医疗费借款20,474.17元,2021年3月为进行第二次手术(取腿部钢板),向公司借款11,120.00元。2021年9月,经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孟庆君不服该鉴定结果,向辽宁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2022年2月经再次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玖级。截至2022年3月31日,孟庆君因工伤借支备用金挂账余额70,645.83元。2022年7月,公司收到工伤医疗报销款63,146.07元,剩余部分由公司承担,孟庆君挂账备用金借款已经全部结清。
3、说明报告期各期备用金滚存支出情况,与销售费用是否匹配
报告期各期备用金滚存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备用金滚存支出 | 1.83 | 8.79 | 9.92 | 16.99 |
销售相关备用金滚存支出 | 0.48 | 5.30 | 9.41 | |
销售费用 | 103.92 | 465.53 | 460.51 | 645.05 |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涉及销售费用的备用金滚存支出,主要为销售人员发生的差旅费及招待费,金额较低,与销售费用不存在明显匹配关系。
三、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变化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989.89万元、124.32万元、270.62万元和544.59万元,其中主要是对于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款项存在大幅变化。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用预付款方式和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等,结合产品稀缺性、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和供应商议价能力等,说明支付方式存在差异的原因。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用预付款方式和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采购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989.89万元、 124.32万元、270.62万元和544.59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8% 、0.86%、1.68%和3.38%,占比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公司采用预付账款的形式购入铝模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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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即铝裙毛坯)、圆钢、球墨铸铁(即生铁)等材料,主要原因是根据行业惯例以及为保证公司原材料及时供应,锁定原材料价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预付款金额 | 预付款占合同金额比 |
1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铝裙 | 1,017.60 | 414.00 | 40.68% |
2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圆钢 | 95.15 | 71.64 | 75.29% |
3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电力 | 不适用 | 19.36 |
4 |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 22.90 | 5.00 | 21.83% |
5 | 中恒正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配件 | 3.34 | 3.34 | 100.00% |
合计
合计 | 1,138.99 | 513.34 | 45.07% |
(2)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预付款金额 | 预付款占合同金额比 |
1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 | 生铁 | 99.96 | 99.96 | 100.00% |
2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铝裙 | 700.80 | 94.74 | 13.52% |
3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圆钢 | 78.03 | 25.00 | 32.04% |
4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电力 | 不适用 | 23.30 |
5 | 沈阳帕卡濑精有限公司 | 润滑剂 | 5.10 | 5.10 | 100.00% |
合计
合计 | 883.89 | 248.10 | 28.07% |
(3)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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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预付款金额 | 预付款占合同金额比 |
1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铝裙 | 1,434.50 | 35.94 | 2.51% |
2 |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 18.48 | 18.48 | 100.00% |
3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电力 | 不适用 | 14.61 |
4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圆钢 | 37.25 | 11.57 | 31.06% |
5 | 天津赫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配件 | 4.75 | 4.75 | 100.00% |
合计
合计 | 1,494.98 | 85.35 | 5.71% |
(4)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预付款金额 | 预付款占合同金额比 |
1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铝裙 | 1,434.50 | 869.48 | 60.61% |
2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圆钢 | 93.47 | 40.00 | 42.79% |
3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电力 | 不适用 | 24.63 |
4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 | 生铁 | 11.75 | 11.75 | 100.00% |
5 | 济南中船设备有限公司 | 螺栓 | 10.84 | 7.48 | 69.00% |
合计
合计 | 1,550.56 | 953.34 | 61.48%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型央企中国铝业集团旗下的公司,注册资本1.38亿元,主营业务为铝、镁及其合金加工;该供应商为大型国企,供货能力强、产品质量好,主要为公司供应铝裙。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600399抚顺特钢),注册资本19.72亿元,主营业务为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该供应商为大型上市公司,为沙钢集团旗下公司,在本地区实力较强,主要为公司供应圆钢。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是本溪地区一家集矿山开采、铁粉精选、冶炼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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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为一体的公司,注册资本0.40亿元,主打产品为球墨铸造用生铁,其货源稳定,产品质量有保证,双方已经合作多年,主要为公司供应生铁。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为本地电力供应系统,公司按其规定,定期预存电力费用款,因此期末形成账面预付账款。预付账款中其他供应商,主要为公司供应有色金属材料、配件材料等,涉及合同金额较小。其他支付方式采购为采用应付款项、应付票据支付,具体详见本问询函回复 “问题11、四、(三)”之“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对象之间的匹配性”相关部分。
2、结合产品稀缺性、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和供应商议价能力等,说明支付方式存在差异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预付账款支付的对象主要是铝裙、圆钢、生铁供应商。铝裙、圆钢、生铁为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材料供应的及时性,货源和质量的稳定性,以及价格的稳定性对公司影响比较大。因此,公司选择实力较强的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或本地区大型企业为公司供货,可以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和提供较好的质量保障,但相应的供应商较为强势,一般发货前需要预付50%以上的货款。此外,近年来金属材料市场价格上涨,为减少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公司也通过签订大额采购合同,并预付货款提前锁定货源和价格。以上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普遍采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支付方式,公司在合作供应商中具有长期信誉积累,合作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合理账期;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先考虑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同时与更多的供应商协商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这一结算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前五名预付款项所属业务类型、发生原因、预付金额与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进度是否一致,釆购内容是否符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商品或服务到货或服务履行情况、期后结转及付款情况,是否存在未转成本挂账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预付款项业务类型、预付金额具体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11、三、(一)”之“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用预付款方式和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采购的具体情况”相关部分。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采购铝裙、圆钢、生铁,铝裙、圆钢、生铁作为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釆购内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合同约定需预付采购款,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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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与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进度一致。截至2022年9月30日,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前五大供应商预付账款合同已履行完毕;2022年1-3月前五大供应商预付账款合同仍在履行中。预付账款均已及时结转确认,不存在未转成本挂账的情形。
2022年1-3月前五大供应商预付账款合同履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预付款金额 | 期后到货情况 | 期后付款情况 |
1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铝裙 | 1,017.60 | 414.00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到货金额766.48万元,占合同总金额75.32%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各合同采购款均已支付完毕 |
2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圆钢 | 95.15 | 71.64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全部到货 | |
3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电力 | 不适用 | 19.36 | 不适用 | |
4 |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 22.90 | 5.00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全部到货 | |
5 | 中恒正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配件 | 3.34 | 3.34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全部到货 |
合计
合计 | 1,138.99 | 513.34 |
(三)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预付款支付的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1、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预付款支付的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预付款支付的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供应商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9、二、(一)”之“2、发行人按主要原材料披露的上述事项情况”相关部分。
2、发行人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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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公司采用预付账款的形式购入铝裙、圆钢、生铁等材料,主要原因是根据行业惯例以及为保证公司原材料及时供应,锁定原材料价格。根据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采购内容和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的金属材料供应商 |
渤海汽车 |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铝锭、液态铝及镁、镍、硅、铜等 | 1、滨州市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和铝制品的生产销售。) 2、镇江振发车轮制造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铝合金车轮的生产、设计、研发、销售;……汽车轮毂、生铁、钢材、焦炭、铝锭、金属粉末销售。) 3、滨州博宏信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4、天津厚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批发兼零售……) 5、内蒙古晟源铝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各种铝棒、铝合金锭、铝杆、氧化铝的生产加工销售。) 6、上海昊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销售……) 7、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钢材、钢铁原材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及采购服务……) 8、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销售……) |
中原内配 |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分别为:生铁、废钢、硅、锰、铬、钼、镍、铜等原材料和刀具、砂轮、油类、包装物品等辅助材料 | 预付款项未披露具体前五名明细 |
华闽南配 |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为生产活塞环、活塞、活塞销等所需的各类生铁、铝锭、有色金属、金属炉料等 | 1、浙江东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材、板材表面加工、剪切、销售……) 2、南平市锦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生产性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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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属回收……)
3、上海汉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钢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
4、江门市蓬江区顺从不锈钢有限公司(经营
范围:销售:不锈钢、钢材、五金制品、建筑材料、铝材……)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采购金属材料,也较多采用预付款形式。公司以预付款方式采购合理,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四、大额应付款项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820.89万元、1,111.91万元、966.09万元和808.34万元,应付票据分别为1,871.95万元、200.00万元、1,450.00万元和797.00万元。
(一)结合生产变化情况、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付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的匹配关系,应付票据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生产变化情况、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付款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不大,生产经营规模比较稳定。公司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含铝裙、圆钢、生铁、废钢、各类加工工具、有色金属材料等。公司采购时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供应商报价、支付方式和付款周期等因素,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采购付款流程为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待供应商货物签收入库,与供应商进行定期对账,财务部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进行复核对账,对账完成后进行账务处理。针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用量较大的原材料,如铝裙、圆钢、生铁、有色金属材料等,公司与其供应商通过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的方式,提前锁定货源和价格。对其他原材料的供应商,货款的付款周期一般为收到发票后1-6个月不等。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2、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的匹配关系,应付票据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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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A)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A) | 808.34 | 966.09 | 1,111.91 | 820.89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B)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B) | 797.00 | 1,450.00 | 200.00 | 1,871.95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负数填列)(C)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负数填列)(C) | -544.59 | -270.62 | -124.32 | -989.89 |
采购往来款小计(D=A+B+C)
采购往来款小计(D=A+B+C) | 1,060.75 | 2,145.47 | 1,187.59 | 1,702.95 |
当期采购金额(E)
当期采购金额(E) | 935.15 | 4,709.50 | 3,734.66 | 5,144.84 |
采购往来款期末余额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F=D/E)
采购往来款期末余额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F=D/E) | 28.36% | 45.56% | 31.80% | 33.10% |
当期营业成本(G)
当期营业成本(G) | 1,524.21 | 6,630.42 | 6,423.91 | 7,268.33 |
采购往来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H=D/G)
采购往来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H=D/G) | 17.40% | 32.36% | 18.49% | 23.43% |
注:为方便同期比较,2022年3月末采用年化后数据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比较稳定,应付票据和预付款项余额波动比较大。
(1)应付票据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应付票据余额大幅变化,主要原因是部分供应商余额大幅波动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11、四、(三)”之“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对象之间的匹配性”相关部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871.95万元、200.00万元、1,450.00万元和797.00万元,各期波动较大。公司应付票据均为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或者预付款,2020年末应付票据较2019年末减少1,671.95万元,降幅为89.32%,主要原因为:2019年12月,公司向主要原材料铝裙供应商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应付票据1,000.00万元,向其他供应商累计开具应付票据691.95万元,上述票据均于2020年12月到期,导致2020年末应付票据减少。2021年末应付票据较2020年末增加1,250.00万元,增幅为625.00%,主要是2020年末应付票据到期后,公司2021年2月开具一年期银行承兑汇票1,450.00万元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其中向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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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具700.00万元,向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具310.00万元,均用于预付铝裙毛坯采购款。2022年3月末应付票据较2021年末减少653.00万元,降幅为45.03%,主要系2022年2月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上述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的匹配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中存在较多以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预付供应商采购款项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 797.00 | 1,450.00 | 200.00 | 1,871.95 |
其中:
其中: |
预付给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裙)
预付给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裙) | 500.00 | 700.00 | 1,000.00 |
预付给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裙)
预付给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裙) | 310.00 |
因此为了更加合理分析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的匹配关系,需要将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加入分析。三项采购相关往来款余额合计占当期采购金额及营业成本的比例呈现,2019年、2021年较高,2020年和2022年1-3月相对低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比例波动,主要是受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影响,应付票据余额较多的期间,比例较高。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一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因此挂账时间较长,影响了总体采购往来款结算周期。综上所述,公司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具备匹配关系,应付票据大幅变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及账龄1年以上未支付的原因,说明与主要供应商期后结算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条款按时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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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758.43 | 93.83% | 893.49 | 92.48% |
1年以上
1年以上 | 49.91 | 6.17% | 72.60 | 7.52% |
合计
合计 | 808.34 | 100.00% | 966.09 | 100.00% |
账龄
账龄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971.86 | 87.40% | 756.37 | 92.14% |
1年以上
1年以上 | 140.05 | 12.60% | 64.52 | 7.86% |
合计
合计 | 1,111.91 | 100.00% | 820.8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占比分别为92.14%、87.40%、
92.48%和93.83%,占比较高。账龄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未支付的金额较小,主要系采购尾款和质保金等。
报告期内,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主要供应商应付账款余额已经在期后全部支付完毕,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期后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2022年3月31日 | ||||
供应商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期后付款金额 | 期后付款比例 | 付款政策 |
1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54.82 | 100.00 | 64.59% | 按合同约定 |
2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145.17 | 145.17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3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40.58 | 40.58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4 | 大连金三角铸造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32.41 | 32.41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5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30.71 | 0.00% | 按合同约定 |
合计 | 403.69 | 3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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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021年12月31日 | ||||
供应商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期后付款金额 | 期后付款比例 | 付款政策 |
1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10.88 | 210.88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2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163.50 | 163.50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3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44.56 | 15.00 | 33.66% | 按合同约定 |
4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39.16 | 39.16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5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33.02 | 33.02 | 100.00% | 按合同约定 |
合计 | 491.12 | 461.56 |
注:期后付款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如上表所示,公司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采购款项,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逾期付款情况。
(三)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对象之间的匹配性,结合公司付款政策、供应商资金规模、市场地位、采购规模,说明前五大应付账款与主要供应商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
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对象之间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3月主要供应商
主要供应商 | 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 应付票据前五大供应商 |
名称
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票据余额 | 采购内容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69.04 | 铝裙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54.82 | 镀铬、镀锡等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铝裙 |
本溪参
本溪参 | 88.46 | 生铁 | 大连精泰 | 145.17 | 刀具 | 大连精益 | 100.00 | 镀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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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集团)有限公司 | 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镀锡等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76.89 | 刀具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40.58 | 钢顶毛坯锻造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50.00 | 刀具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69.05 | 圆钢 | 大连金三角铸造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32.41 | 锆英粉等辅料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20.00 | 钢顶毛坯锻造 |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 | 61.44 | 圆钢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30.71 | 包装木箱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15.00 | 包装木箱 |
2021年度
2021年度主要供应商
主要供应商 | 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 应付票据前五大供应商 |
名称
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票据余额 | 采购内容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560.36 | 铝裙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10.88 | 镀铬、镀锡等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 | 铝裙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503.34 | 废钢、钼铁等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163.50 | 刀具 | 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 | 铝裙 |
大连镒鑫金属有限公司
大连镒鑫金属有限公司 | 420.91 | 有色金属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44.56 | 包装木箱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 | 镀铬、镀锡等 |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 | 412.97 | 圆钢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39.16 | 钢顶毛坯锻造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 | 80.00 | 刀具 |
8-2-190
司 | 司 |
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4.34 | 铝裙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33.02 | 磷化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50.00 | 钢顶毛坯锻造 |
2020年度
2020年度主要供应商
主要供应商 | 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 应付票据前五大供应商 |
名称
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票据余额 | 采购内容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733.94 | 铝裙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76.79 | 镀铬、镀锡等外协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180.00 | 刀具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335.56 | 废钢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143.40 | 刀具 |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00 | 五金材料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01.26 | 表面处理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62.55 | 钢顶毛坯锻造 |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
大连瑞铎金属有限公司 | 263.35 | 有色金属 |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45.48 | 五金材料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245.42 | 刀具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40.51 | 包装木箱 |
2019年度
2019年度主要供应商
主要供应商 | 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 应付票据前五大供应商 |
8-2-191
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账款余额 | 采购内容 | 名称 | 应付票据余额 | 采购内容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20.65 | 铝裙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101.50 | 刀具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铝裙 |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
济南济鲁特钢有限公司 | 445.78 | 圆钢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54.67 | 镀铬、镀锡等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302.40 | 刀具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378.78 | 刀具 |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53.90 | 五金材料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3.25 | 铝裙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 | 335.48 | 生铁 | 浙江鑫泽机械有限公司 | 49.12 | 螺柱、螺母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40.00 | 钢顶毛坯锻造 |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隆盛临悦贸易有限公司 | 304.35 | 废钢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45.81 | 钢顶毛坯锻造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30.00 | 包装木箱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与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对象之间基本匹配,部分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对象与主要供应商存在差异主要系受预付款政策、采购金额、采购时点和付款政策影响。
2、结合公司付款政策、供应商资金规模、市场地位、采购规模,说明前五大应付账款与主要供应商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匹配性、差异以及原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2年1-3月 |
8-2-192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注册资本 | 市场地位 | 采购总额 | 付款政策 | 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否 | 5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37.57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1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76.89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2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7.02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金三角铸造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大连金三角铸造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否 | 5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0.14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否 | 6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02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注册资本 | 市场地位 | 采购总额 | 付款政策 | 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否 | 5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50.51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1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233.38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否 | 6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23.91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2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22.81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隆升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1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75.20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注册资本 | 市场地位 | 采购总额 | 付款政策 | 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 |
大连精益金属表
大连精益金属表 | 是 | 50万元 | 行业一般 | 301.26 | 按合同约定 | 是 |
8-2-193
面处理有限公司 | 企业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1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245.42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2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03.14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2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43.78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大连成林木业有限公司 | 否 | 6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43.75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
是否为前五大供应商 | 注册资本 | 市场地位 | 采购总额 | 付款政策 | 采购内容是否与销售订单匹配 |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精泰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1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378.78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大连精益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否 | 5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96.87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楷源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2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63.71 | 按合同约定 | 是 |
浙江鑫泽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鑫泽机械有限公司 | 否 | 3,853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48.68 | 按合同约定 | 是 |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福爱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200万元 | 行业一般企业 | 188.10 | 按合同约定 | 是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材料铝裙、圆钢、生铁、有色金属材料等的供应商,均采用预付款形式,如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与应付账款前五名存在较大不一致,该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存在合理性。
(四)说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的匹配性,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兑付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应付票据对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8-2-194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4.50 | 154.90 | 20.00 | 551.72 |
应付票据票面金额
应付票据票面金额 | 797.00 | 1,450.00 | 200.00 | 1,871.95 |
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 | 10.60% | 10.68% | 10.00% | 29.47% |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一般按照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10%收取保证金,单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足1 万元的,按照1 万元收取。2019 年由于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按照金额的50%收取保证金,因此保证金比例较高。从整体上看,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金额具有匹配性,相关比例与约定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 797.00 | 1,450.00 | 200.00 | 1,871.95 |
期后承兑金额
期后承兑金额 | 500.00 | 1,450.00 | 200.00 | 1,871.95 |
期后兑付比例
期后兑付比例 | 62.74% | 100.00% | 100.00% | 100.00%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的应付票据已全部到期兑付,2022年3月末的应付票据,部分由于未到期而未承兑,不存在逾期未能兑付情况。
五、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计提准确性
根据申报材料,根据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同时计入预计负债,实际发生质量问题赔付时冲减预计负债,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的金额分别为65.50万元、39.70万元、58.68万元和58.92万元。
(一)结合合同条款说明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安排,质保期的具体构成和安排,报告期内产品售后质量保修支出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结合合同条款说明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安排,质保期的具体构成和安排
8-2-19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合同条款中关于售后服务的具体安排,质保期的具体构成和安排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质量保证相关合同条款或约定 |
Cooper Machinery Services | 质量保证期为:1、商品投入运行24个月;2、商品交付48个月,加上卖方可能造成的交货延误,比如因货物和服务不合格而造成的延误。(以最后发生者为准)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标的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60个月,自标的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次日起算 |
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 | 按部颁标准、图纸及技术条件生产验收,质量保证期为柴油机出厂一年或运行2,000小时 |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承揽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不合格产品(不能降级使用的作损坏处理后)退回。定作方因此而发生的三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三包期限从柴油机出厂使用一年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因出卖人供货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产品交验推迟或造成其他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负责。质保期为交船后壹年 |
大连中车柴油机有限公司 | 货物交付并通过验收之日起机车投入运用后36个月或9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10%;国铁内燃、电力(含和谐)机车按国铁集团相应修程规定执行 |
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 乙方在生产供货中,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向甲方供货 |
青岛淄柴博洋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 按部颁标准、图纸及技术条件生产验收,质量保证期为柴油机出厂一年或运行2,000小时。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整车投入使用48个月或9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
2、报告期内产品售后质量保修支出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三包一赔支出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实际发生三包一赔支出
实际发生三包一赔支出 | 8.93 | 21.53 | 67.10 | 22.72 |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2,780.18 | 12,274.81 | 12,516.88 | 13,419.97 |
占比
占比 | 0.32% | 0.18% | 0.54% | 0.17%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对客户反馈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冲减预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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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三包一赔费用,同时冲减应收账款或者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补发货、领料维修等情况),具体分录为:
借:预计负债贷: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二)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预计售后服务费比例的确定是否适当,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与售后服务相关的义务金额是否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收入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的计量进行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并结合实际支出的三包一赔费用,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0.33%计提产品三包一赔质量保证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提金额
计提金额 | 9.17 | 40.51 | 41.31 | 44.29 |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2,780.18 | 12,274.81 | 12,516.88 | 13,419.97 |
占比
占比 | 0.33% | 0.33% | 0.33% | 0.33% |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三包一赔费用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发生和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 | 58.68 | 39.70 | 65.50 | 43.93 |
加:本期计提
加:本期计提 | 9.17 | 40.51 | 41.31 | 44.29 |
减:本期发生
减:本期发生 | 8.93 | 21.53 | 67.10 | 22.72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58.92 | 58.68 | 39.70 | 65.50 |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并结合实际支出的三包一赔金额,确定预计负债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三包一赔费用的计提金额大于实际发生额,期末余额基本保持稳定,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三包一赔赔付情况,冲减预计负债,相关金额履行了内控审批程序,能够可靠的计量。公司售后服务未产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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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报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期间费用变动的合理性
(1)获取报告期各期工资薪酬明细账,了解员工薪酬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间分摊的方法;了解工时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员工平均薪酬并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及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进行对比,结合发行人所处地域、行业及业务规模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了解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分析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了解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获取研发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了解研发活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核算内容与范围,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明细账,检查研发费用的支出是否与研发活动有关;
(2)获取报告期各期销售人员薪酬计提政策,账外发放奖金清单,期后销售人员薪酬明细表,向管理层、销售部、财务部询问了解销售人员实际业务开拓情况,分析销售人员奖金计提发放的合理性;
(3)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领料清单,抽查领料相关业务单据,向财务部、技术研发部询问了解具体研发项目及研发过程中原材料的投入情况;获取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清单、研发项目立项资料,通过对发行人技术研发部门主管询问了解研发项目对产品生产的关系;
(4)通过获取发行人提供的费用发生的对方单位资料,查询相关单位的工商信息,对主要供应商并进行实地走访,检查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员工备用金的管理方式及内控有效性
(1)了解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具体情况,了解一年以上备用金形成原因以及对应的交易事项;查阅往来款项相关银行流水单;询问财务负责人,了解往来款项产生背景、交易对象等具体情况;
(2)获取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账,重新计算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并与相关披露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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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备用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获取备用金明细,分析备用金产生的原因和合理性;抽查发行人备用金支付凭证,确认备用金支付是否经过适当审批;抽查备用金借款报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确认相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真实、合规,相关支出是否与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备用金滚存支出情况,并与销售费用进行对比评价是否与当期销售费用相匹配。
3、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变化的合理性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明细台账,结合采购合同关键条款,分析发行人采用预付款方式和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采购的合理性;询问财务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了解预付款项产生背景、交易对象等具体情况;
(2)对报告期内主要采购项目进行核查,判断采购项目是否具有商业逻辑;
(3)通过各类公开信息查阅、供应商访谈及银行流水核查等程序,获取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股东情况,了解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分析发行人与其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大额应付款项的合理性
(1)获取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了解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是否存在延期付款情况及应付票据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的供应商进行走访、函证;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关于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
(2)获取1年以上应付账款明细表,结合合同交付条款、支付结算条款、信用政策,对1年以上应付账款形成原因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及各期采购前五名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比较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查阅发行人应付票据台账,了解各期末重大变动的原因及应付票据余额与保证金的配比关系。
5、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计提准确性
(1)了解发行人与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与客户发生质量索赔的背景、原因及会计处理情况;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合同条款中关于售后服务和质保期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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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核发行人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预计负债计提的基数、方法和时点等,并分析合理性;对发行人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计提进行重新计算,检查产品质量保证费用计提和支出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分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变动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期间费用变动的合理性
(1)发行人制定了工时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并能有效执行;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的薪酬水平变化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相匹配;相关人员数量与薪酬情况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公司及当地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直接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持续下降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付职工薪酬中短期薪酬每期增加额不断下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账外取得的销售奖金与发行人的销售激励政策和销售人员实际业务开拓情况相符,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取得的业务纳入销售人员计提奖金具备合理性;发放时点、发放周期,还原后销售人员报告期内全年工资水平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完善薪酬发放方式后相关人员薪酬不存在明显降低;
(3)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的归集、核算符合《审查问答(一)》问题4的规定,研发投入与生产产品有着密切联系,符合发行人发展需要,存在合理性;发行人研发费用化的材料已建立相关备查,形成的样品均已经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投入与产品及发行人业绩的贡献相匹配;
(4)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况,不存在少计费用情况。
2、员工备用金的管理方式及内控有效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备用金涉及的员工,除了部分在发行人处任职的董、监、高因工作原因领取备用金,为关联方之外,其他人员均不是关联方,不构成潜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经核对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发行人已经更正相关列示;
(3)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员工备用金管理进行了具体约定,备用金管理机制及相关内控机制得到有效执行;孟庆君备用金长期未收回存在客观原因,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备用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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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支出中与销售相关金额较小,与销售费用无明显匹配关系。
3、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变化的合理性
(1)发行人已经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用预付款方式和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采购的具体情况,支付方式存在的差异符合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前五名预付款项所属业务类型、发生原因、预付金额与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进度一致,釆购内容符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商品或服务到货或服务履行情况、期后结转及付款情况均已经说明,不存在未转成本挂账的情形;
(3)发行人及其主要人员与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符合业务实际需求,以预付款方式采购合理,符合行业惯例与业务实际需求。
4、大额应付款项的合理性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与采购金额、成本具备匹配关系,应付票据大幅变化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已经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账龄1年以上未支付的原因主要是尾款和保证金;发行人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采购款项,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逾期付款情况;
(3)各期前五大应付账款与主要供应商的差异系不同供应商支付方式约定差异产生,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应付票据余额具有匹配关系,不存在不能按期兑付的情形。
5、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计提准确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售后质量保修支出金额和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准确,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预计售后服务费比例的确定适当,预计负债计提充分,与售后服务相关的义务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售后服务未涉及收入。
8-2-201
本回复仅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及披露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