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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4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内容不变,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式审议。

备查文件:《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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