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2号),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268,44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3,333,334股增加至230,601,779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1,292,000股,持股比例为19.36%。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减为17.91%,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吴江区松陵镇江厍路8号鲈乡广场A06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海晨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873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0 | 被动稀释1.45% | ||
合 计 | 0 | 被动稀释1.4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1,292,000 | 19.36% | 41,292,000 | 17.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292,000 | 19.36% | 41,292,000 | 17.91%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