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的董事陈飞先生,计划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5%)。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康宏刚先生,计划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5%)。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00,0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2022年7月8日,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521,029股增加至139,821,029股。
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陈飞先生减持公司股票354,400股,康宏刚先生减持公司股票212,500股。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陈飞先生和康宏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陈飞先生共减持公司股票354,400股,康宏刚先生共减持公司股票212,500股,至2022年11月19日,
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注1:上表中“减持比例”指减持股数占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2022年5月19日)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2022年11月19日) | |||
股数(股) | 占原股本的比例 | 占现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股本的比例 | ||
陈飞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0,000 | 2.9028% | 2.8966% | 3,695,600 | 2.64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2,500 | 0.7257% | 0.7241% | 658,100 | 0.47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7,500 | 2.1771% | 2.1724% | 3,037,500 | 2.1724% | |
康宏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0,000 | 2.9028% | 2.8966% | 3,837,500 | 2.744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2,500 | 0.7257% | 0.7241% | 800,000 | 0.57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7,500 | 2.1771% | 2.1724% | 3,037,500 | 2.1724% |
注1: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做出的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减持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5%。
注2:上表中“原股本”指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现股本”指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注3: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元/股) |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陈飞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11月19日 | 21.75 | 354,400 | 0.2535% | 首发前限售股 |
康宏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11月19日 | 20.27 | 212,500 | 0.1519% | 首发前限售股 |
合计 | - | - | - | 0.4054% | - |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 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