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煜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卓遨”)、常州煜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煜玺”)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欣导投资 | 控股股东 | 336,039,506 | 21.46% |
2 | 上海卓遨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92,041,983 | 5.88% |
3 | 常州煜玺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69,414,157 | 4.43% |
二、承诺期限
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欣导投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7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卓遨、常州煜玺自愿承诺自2022年11月21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欣导投资、上海卓遨、常州煜玺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