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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9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7
普通股股东人数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4,036,28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4,036,2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8.143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8.14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晔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荇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4,036,280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4,014,98699.981314,4940.01276,8000.0060

3、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3,966,50699.938869,7740.0612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3,966,50699.938869,7740.0612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3,966,50699.938869,7740.0612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14,369,59099.852014,4940.10076,8000.0473
机构的议案
3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4,321,11099.515169,7740.484900.0000
4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4,321,11099.515169,7740.484900.00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4,321,11099.515169,7740.4849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3至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2至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晓晓 黄熙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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