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计划获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2022 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北金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2]第0544号),北金所决定接受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备案额度自《接受备案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主承销。
2、公司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分期挂牌。
3、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公司将根据《接受备案通知书》的要求,并按照《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备案挂牌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