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1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16日,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来的《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7号]。公司就《关注函》所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公告如下:
问题1:具体说明开展业务合作及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名称、业务合作模式、具体合作领域、产品类型、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及销售情况,并说明上述业务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回复:
公司与22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或地方供销合作社下属相关公司以及与基层供销合作社具有分销关系的合作方(以下统称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相关公司),在生态农业、油脂和贸易领域,开展了产品经销、境外登记、委托加工销售、贸易等合作。
生态农业领域,公司与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相关公司主要有3种合作模式。一是产品经销,即,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相关公司作为公司生态农业板块的经销商,采购公司生产或与第三方合作的生态农业产品,销售给各地的基层农资经营点,最终销售给终端种植者;2022年1-10月,该项合作销售额419万元,约占公司生态农业板块同期营业收入的5.2%。二是境外登记合作,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境外登记合作协议》,委托其在海外国家独家登记注册并独家销售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生菌素3%可湿性粉剂和中生菌素+春雷霉素4%可湿性粉剂等产品。三是委托加工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与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的珠海
经济特区瑞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农药产品委托加工及销售协议》,委托其加工和销售3%中生菌素可溶液剂产品。以上第二、三项合作正在推进中,尚未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油脂和大宗贸易领域,公司与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相关公司主要开展了贸易合作,根据市场行情和上下游供应链需要,围绕工业消费品和农产品进行商品买卖。2022年1-10月,该项合作发生采购额3.56亿元,销售额5.91亿元,销售额约占油脂和大宗贸易板块同期营业收入的0.9%。
综上,2022年1-10月公司与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相关公司共发生采购额3.56亿元,销售额5.95亿元;其中,生态农业产品销售额419万元,约占生态农业板块同期营业收入的5.2%,油脂和大宗贸易销售额5.91亿元,约占油脂和大宗贸易板块同期营业收入的0.9%,合计销售额约占公司同期总营业收入的0.9%。该部分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2022年1-10月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作方名称 | 与供销合作社关系 | 业务合作模式 | 具体合作领域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生产规模(元) | 采购额(元) | 销售额(元) |
1 | 湖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110,000,000 | 277,670 | |
2 | 温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129,430 | ||
3 | 四川邦力达农联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140,591 | ||
4 | 漳州市天禾绿保农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287,453 | ||
5 | 南安市天禾绿保农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312,792 | ||
6 | 三明市天禾绿保农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482,465 | ||
7 | 福州市天禾绿保农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318,497 | ||
8 | 新疆天禾嘉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356,893 | ||
9 | 湛江天禾粤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68,206 |
10 | 永昌县东寨供销社百货门市部 | 基层供销合作社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49,709 | ||
11 | 包头市九原区东园供销合作中心社农乐宝丰农资店 | 基层供销合作社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19,599 | ||
12 | 江苏汉伟斯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江苏基层供销合作社分销商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微生物菌肥 | 663,620 | ||
13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菌肥 | 微生物菌肥 | 不适用 | 1,050,000 | |
14 | 南安市天禾绿保农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产品经销 | 生态农业 | 菌肥 | 微生物菌肥 | 不适用 | 33,600 | |
15 | 新疆果叔物产有限公司 | 新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贸易 | 大宗贸易 | 农产品 | 红枣 | 不适用 | 16,190,321 | |
16 | 厦门银田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贸易 | 大宗贸易 | 工业消费品 | 涤纶短纤 | 不适用 | 224,570 | |
17 |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贸易 | 大宗贸易 | 工业消费品 | 混合橡胶、苯乙烯、石油苯、聚丙烯、乙二醇、甲醇、PTA、PP、PE、聚氯乙烯(PVC)等 | 不适用 | 346,024,518 | 564,963,010 |
18 | 明日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贸易 | 大宗贸易 | 工业消费品 | PE、PP | 不适用 | 5,802,540 | 9,230,296 |
19 | 安徽辉隆慧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 | 贸易 | 大宗贸易 | 工业消费品 | PE、PP | 不适用 | 3,365,836 | |
20 | 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控下属公司 | 贸易 | 油脂类贸易 | 农产品 | 豆粕 | 不适用 | 946,140 | |
21 |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公司 | 境外登记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不适用 | ||
22 | 珠海经济特区瑞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属公司 | 委托加工销售 | 生态农业 | 生物农药 | 中生菌素单剂、复配产品 | 不适用 | ||
合计 | 356,139,034 | 594,798,722 |
问题2:结合问题1,说明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的相关回复是否审慎、客观,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或宣传、广告类表述,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回复:
2022年11月9日至10日,有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陆续提问了4个关于公司与供销社业务合作的相关问题,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在两个交易日内(分别于11月11日、11月14日)回复了上述问题。回复内容基于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回复表述力求严谨、合理,既能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同时避免通过非法定渠道泄露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相关回复符合审慎、客观原则,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宣传、广告类表述或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问题3: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人员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回复: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的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13%)截至目前无明确的下一步减持计划,未来3个月将根据市场及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问题4: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期未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2022年11月11日、14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5条,其中4条关于公司与供销社业务合作,1条关于公司与境外部分国家贸易往来和关税优惠。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对于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及时予以回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公平性原则的
情形。
问题5: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或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