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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1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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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