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6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续拟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经公司九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拟将《关于
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时间;
3)发行方式;
4)发行规模;
5)GDR在存续期间内的规模;
6)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7)定价方式;
8)发行对象;
9)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10)承销方式;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2)《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