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有
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99 年 2 月 24 日经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22 号批准证书批准,由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矿业集团\"或\"母公司\")、安徽理工大学(原淮南工业学院)、煤炭科学
研究总院爆破技术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北京中煤雷耀经贸联合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本公司于 1999 年 3 月 18 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根据公司 2001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3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4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并于 2004 年 4 月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增至 9,000 万元。经公司实施 2009 年度、201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2,960 万元。
(二)、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爆破作业,硝酸铵、硝酸钠、浓硝酸、一甲胺、
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 、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
氯乙烯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民用爆破物品包装材料、
设备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工产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
产工艺技术转让,农产品收购。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 审计部
安全生产监察处
总 财 人 市 供 生 证 技
经 务 事 场
术
应 产 券
中
办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心
55 % 100% 51% 60%
100%
安
铜 淮 商 徽 徐
陵 北 洛 红 州
雷 雷 秦 星 矿
鸣 鸣 威 雷 责 务
任 双 任 科 司 化 任 鸣 任 集
公 狮 公 技 工 公 化 公 团
司 化 司 发 有 司 工 司 化
工 展 限 有 工
有 有 责 限 有
限 限 任 责 限
责 责 公
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内控建设实
施工作办公室和评价工作组。
(一)、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龙 刘彦松
副组长:蔡贵民
领导小组成员:周峰 侯传议 罗志民 何家林 石葱岭
张十庆 许进 王瑞利 朱芳武 阮建东
徐景庚 张友武 于浩
主要职责:确定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协调组织公司内外资源,确保各项
工作顺利开展;组织领导内控日常运行,监督内控运行有效性。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于浩(兼)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公司发展部,负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公司各相关部门配合;证券部负责报送和联络安徽证监局、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完成披露工作。
内控办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关于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精神和方针,具体组织实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