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泰禾: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黄其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代行董秘职责,聘任沈琳女士、葛勇先生、王景岗先生、邵志荣先生、黄耀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向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黄其森先生任职资格说明:黄其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曾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处罚情况:2020年9月4日,因“泰禾集团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且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黄其森先生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1年11月4日,因“未及时披露下属企业减资事项及其进展”及“未及时披露项目合作终止事项”,黄其森先生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2年9月8日,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与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预计盈亏性质发生变化”,黄其森先生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关于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黄其森先生因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泰禾集团下属子公司到期未偿付债务,截止目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黄其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工作,持续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领导公司走出困境。

关于刘向民先生任职资格说明:刘向民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曾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处罚情况:

2022年9月8日,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与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预计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刘向民先生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刘向民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继续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工作。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陈基华、任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