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相应调整为22.80元/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合计作废28,000股。因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其当期拟归属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5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为D,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70%,其当期不得归属的13,35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3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为C,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80%,其当期不得归属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7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90%,其当期不得归属的6,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上述人员合计作废62,350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15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5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