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制定如下制度,经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自生效之日起,现行相关制度自动失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制定如下制度,经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自生效之日起,现行相关制度自动失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形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组织资源、资产、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